第四讲乡村规划工作内容及编制程序一、乡村规划的层次•1.乡村规划的层次•(1)市域、县域村镇体系规划•主要任务:落实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提出的要求,引导调控市域、县域村镇的合理发展和空间布局,指导乡村总体规划和乡村建设规划的编制。•编制要求:突出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研究全域产业发展与布局,因地制宜,突出地方特色;提出县域空间管制原则和措施,统筹县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主要内容:•(1)确定市域、县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2)综合评价市域、县域农村发展条件,摸清现状特征与主要问题,确定产业发展与布局,明确产业结构、发展方向和重点。•(3)明确村镇层次等级(县城-中心镇-一般镇-中心村),选定重点发展的中心镇,分析乡镇需要进行调整与合并的地方。•(4)明确主要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敏感区分布范围,划定禁止建设区、限建区和适建区,提出空间资源有效利用的限制和引导措施。•(5)统筹配置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明确农村各类市政工程的位置、规模、容量以及工程管线的规格、走向和等级,明确公共服务设施位置。专项规划包括:交通、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科教文卫、历史资源保护、环境保护、防灾减灾等规划。•(6)提出新村建设的风貌设计和户型设计指引。•(7)制定近期发展规划,分阶段实施规划目标及重点,并提出实施规划的措施和有关建议。•(2)乡镇域村镇体系规划•乡镇域村镇体系是指乡镇行政区域范围内在经济、社会和空间发展上具有有机联系的聚居点群体网络,是乡镇域村镇自身历史演变、经济基础和区域发展需求共同作用的结果,是城镇、集镇、中心村、基层村等组成的网状结构。•确定乡镇域不同层次和人口规模等级及职能分工的镇村发展与空间布局规划。•编制要求:应与当地生产力状况相一致,有利于资源配置和合理利用;与上位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相协调;应与当地实际情况相一致,体现地方特色;体现市场经济的发展原则,适应乡镇经济发展的要求;注重镇村体系的可持续发展。•编制内容:•明确乡镇内产业与乡村人口容量及其空间分布,提出区域内村庄发展战略;•制定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及其空间布局;•整合和布局乡村居民点,优化乡镇发展空间和社会经济整体发展格局;•以产业带动镇村职能等级升级,合理优化生产力布局;•形成乡镇各级中心,重点培育中心镇、中心村,辐射、带动片区经济社会整体发展。•(3)村庄建设规划•具体安排村庄各项建设。•规划内容:对村庄住宅、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环境卫生以及生活配套设施等作出具体安排。•规划原则:与村庄产业发展结合,强化产业支撑,推进农业产业化建设;尊重现状,突出乡村特点和地方特色;注重资源循环利用,建设可持续发展的乡村人居环境;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长远发展的关系,于当地经济发展、人口增减相适应。•(4)村庄整治规划•以改善乡村人居环境为目的,以保障村民基本生活条件、治理村庄环境、优化村庄风貌为主要任务。•规划原则:•(1)尊重现有格局。保持乡村特色,保护和传承传统文化,方便村民生产,慎砍树、不填塘、少拆房,避免大拆大建、贪大求洋。•(2)注重深入调查。准确了解村庄实际情况和村民需求。•(3)坚持问题导向。明确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4)保障村民参与。引导村民积极参院编制过程,避免大包大揽。二、乡村规划的内容•(1)乡村现状及发展条件•(2)乡村产业发展目标及策略•(3)乡村重要资源保护与利用•(4)乡村重要设施布局•(5)乡村环境整治与保护•(6)乡村特色保护与村容村貌塑造•(7)乡村主要集中居住点选址评价及规划范围确定•(8)村庄建设布局•(9)村庄建设发展时序与实施措施三、乡村规划的编制程序•“自下而上”为主的发展指引的协商过程•1.乡村规划资料收集•(1)相关法规、规划的梳理•《中国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办法》GB50188-2007•《镇规划标准》201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8•省、市相关技术导则•上位规划•(2)乡村的空间区位•地理位置、经济区位、交通区位、产业区位等•(3)自然地理条件•地形地貌、气候土壤、农作物种类、林木种类及面积等•(4)人口构成•总人口、流动人口、年龄构成、性别比例、受教育情况、就业情况等•(5)乡村经济产业发展•产业结构、产业发展状况等•(6)土地使用•上位规划的要求、地域边界、基本用地的范围•(7)乡村道路交通•对外交通、明确道路等级及要求,道路设施是否达到要求•(8)乡村历史文化•历史沿革、文化特色、是否为传统保护村落等•(9)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给水、排水、电力电信、卫生医疗教育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情况•(10)乡村建设风貌•乡村建设格局和特点•2.乡村规划的编制•包括图纸和说明书•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上位规划•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满足可持续发展的需求...•3.乡村规划的审批与实施•乡、镇政府组织编制的乡规划、村庄规划,应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村庄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讨论同意。•乡村规划完成后,必须有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作为法律性文件强制执行。一些新的建设政策,要先在有条件的村镇试点,取得经验再推广。•规划的实施还需将规划引导与政府组织相结合,同时做好规划的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