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商业银行负债业务的经营与管理第一节商业银行负债概述一、商业银行负债的概念是商业银行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的到期需要偿还的债务,是商业银行在经营活动中还未偿还的经济义务。二、商业银行负债的构成流动负债、长期负债各项存款、各项借款、其他负债三、商业银行负债的作用1、是商业银行经营的先决条件2、是保持银行流动性的手段3、能在社会资金存量不变的情况下扩大社会生产资金总量4、是流通中货币量的重要的构成部分5、是银行同社会各界联系的桥梁第二节商业银行存款业务的经营管理一、存款的概念1.存款的概念2.存款的种类按经济主体划分:财政性、公司、个人和同业存款按存款支取方式划分:活期、定期和储蓄存款3.银行存款的特点与作用二、传统的存款业务1、活期存款(支票帐户或交易账户)利、弊2、定期存款利、弊3、储蓄存款三、存款业务的创新(一)定期存款工具的创新可转让定期存单(NegotiableCertificateofDeposits,CDs):20世纪60年代由美国花旗银行首创。是按某一固定期限和一定利率存入银行、并可在市场上买卖的票证。CDs既是定期存款,也是有价证券。CDs一般面额较大,在10万至100万美元不等,利率一般高于同期储蓄存款利率,且可以在二级市场上出售转让,因此对存户很有吸引力。对于银行来说,发行CDs除了可以获得稳定的资金来源外,还可以取得降低存款准备金的好处。(二)活期存款工具的创新1、自动转帐服务帐户(1978年)(AutomaticTransferService,ATS)在电话转账服务的基础上创立。可以同时开立有息的储蓄存款帐户与无息的活期存款帐户。2、可转让支付命令帐户NOW帐户(1972年)(NegotiableOrderofWithdrawal)在金融机构开立的可签发支票的有息存款帐户。特点:个人、非盈利机构可以开立;可按其平均余额支付利息;使用支付命令书。3、超级可转让支付命令帐户(1983年)(SuperNOW)→优息支票存款与NOW帐户的主要区别:起存金额为2500美元;没有最高利率限制。4、货币市场存款帐户(MMDA)(1982年)(MoneyMarketDepositAccount)与SuperNOW帐户的主要区别:利率相对更高;转帐有次数限制;对存款人没有限制。5、协定帐户:(NegotiableAccount)可以同时开立活期存款帐户、NOW帐户或MMDA帐户。6、退休金账户:(1974年)(IdividualRetirementAccount,IRA)每年存入2000美元可免税;提前提取收罚金。(三)储蓄存款工具的创新1、利率递增储蓄存款2、零续定期存款3、联立定期存款4、特种储蓄5、指数定期存单6、投资帐户7、现金管理帐户四、我国商业银行的存款业务(一)单位存款(对公存款)按存款的支取方式不同,对公存款一般分为单位结算存款、单位定期存款、单位通知存款、单位协定存款、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等。1、单位结算存款单位结算存款又称为单位活期存款,是指单位类客户在商业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办理不规定存期、可随时转帐、存取的存款类型。单位结算账户,包括基本存款帐户、一般存款帐户、临时存款帐户和专用存款帐户。①基本存款账户基本存款账户简称基本户,是指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同一存款客户只能在商业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②一般存款帐户一般存款账户简称一般户,是指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一般存款帐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③专用存款帐户专用存款帐户是指存款人对其特定用途的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④临时存款帐户临时存款帐户是指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如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活动、注册验资。该种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二年。2、单位定期存款3、单位通知存款不约定期限,支取需提前通知银行。可分为1天通知存款和7天通知存款两种。4、单位协定存款单位协定存款是一种单位类客户通过与商业银行签订合同的形式约定合同期限、确定结算账户需要保留的基本存款额度,对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上浮利率计付利息、对基本存款额度按活期存款利率付息的存款类型。5、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二)个人存款又称为对私存款,是居民个人在银行的存款。包括结算存款、储蓄存款(含个人教育储蓄存款)、通知存款和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1、个人结算存款是自然人因投资、消费、结算等而开立的可以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存款账户。2、个人储蓄存款3、个人通知存款此外,还有单位和个人的保证金存款,金融机构的同业存款。五、存款业务的经营管理(一)存款业务的经营目标第一、降低存款成本率第二、提高存款的稳定性第三、提高存款的增长率(二)影响存款的主要因素外部因素1、一国经济发展水平2、经济周期3、央行货币政策4、有关金融法规5、社会保障制度内部因素1、存款利率水平2、存款的种类与形式3、贷款的便利4、银行服务5、银行的规模与信誉6、银行的对外业务关系和人事关系(三)存款的稳定性分析1、影响存款稳定的因素1)趋势性因素2)季节性因素3)周期性因素4)临时性因素5)市场价格因素2、存款的结构1)核心存款(稳定性存款)2)易变性存款3)准变性存款3、提高存款稳定性的措施衡量存款稳定性的指标:活期存款稳定率=(活期存款最低余额/活期存款平均余额)x100%存款平均占用天数=(活期存款平均余额×计算期天数)/存款支付总额提高存款稳定性的措施:1)要提高易变性存款的稳定性广泛吸引客户、提高服务质量2)努力延长存款的平均占用天数根据存款人不同的需求采取不同的措施(四)商业银行存款的成本管理1、有关存款成本的概念1)利息成本:按约定的存款利率以货币的形式支付给存款者的报酬。类型:①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②名义利率、实际利率;③市场利率、官定(法定)利率;④固定利率、浮动利率;⑤优惠利率、普通利率、惩罚利率。2)营业成本:除利息以外的其它所有开支如:广告宣传费,柜台和外勤人员的工资,折旧摊提费,办公费等等.★固定成本:成本总额在一定时期和一定业务范围内,不受业务量增减变动的影响.如:房屋与设备租金,保险费,管理人员薪金,职工培训费等。★变动成本:成本总额随业务量增减变动而变动。如:服务费用,运输费,燃料费等。★混合成本:成本项目兼有固定成本与变动成本的性质。如:各种公用事业费,保养费,设备维修费等。3)资金成本:吸收存款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开支。资金成本=利息成本+营业成本资金成本率=(利息成本+营业成本)/存款资金4)可用资金成本率:可用资金是银行可实际用于贷款和投资的存款资金,是银行总存款扣除应缴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和必要的储备金后的余额。可用资金成本是商业银行的可用资金应该负担的全部成本。可用资金成本率=(利息成本+营业成本)/可用资金数额假设一家银行用于吸收支票账户存款的利息和非利息成本率为10%,储蓄账户存款的利息和非利息成本率为11%,缴纳法定存款准备金和预留现金后,银行实际可投入生息资产的资金变化为支票账户存款减少15%,储蓄账户存款减少5%,请计算两种存款的可用资金成本率。支票账户存款可用资金成本率=10%/(1-15%)=11.76%储蓄存款可用资金成本率=11%/(1-5%)=11.57%5)相关成本:第一、风险成本:是指因存款增加引起银行风险增加而必须付出的代价。第二、连锁反应成本:银行因对新吸收的存款增加的服务和利息支出,而引起的对原有存款增加的开支。2、商业银行存款成本的分析方法1)历史加权平均成本法存款加权平均成本率=∑每种存款的单位成本×每种存款数量/∑各种存款总量2)边际成本法边际成本=(新增利息+新增营业费用)/新增存款总额=(新增利息+新增营业费用)/(新增存款总额-用于非盈利资产的存款数)3)加权边际成本法加权边际成本是根据银行各项新增存款计算出的可用资金成本再乘以权重(一般选择可用资金比重)所得出的加权数。第一步先计算出新增资金中的可用资金。第二步选择权重。第三步计算出可用资金成本率。第四步加权求和。例:某银行2010年预计新增存款与成本如下:(亿元)新增利息营业准备资金成本率成本率金率①②(%)③(%)④(%)活期存款1.50.82.915定期存款3.33.50.28储蓄存款1.240.13合计6计算该银行存款的加权边际成本可用可用可用资金资金资金比重成本率⑤⑥(%)⑦(%)活期存款1.27523.34.353定期存款3.03655.44.022储蓄存款1.16421.34.227合计5.4754.142六、存款保险制度见书思考:建立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能性分析第三节商业银行借款的经营管理一、借款对银行的意义(一)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合理控制借款规模和期限结构(二)可以精确安排借入资金的运用及偿还计划(三)突破了银行现有存贷关系的束缚二、借款的种类短期借款:同业拆借向央行借款-再贴现、再贷款-抵押贷款和信用贷款转贴现证券回购欧州货币市场借款长期借款:发行金融债券(一)短期借款:1、同业拆借1)基本含义——“超额准备金的借贷”2)基本原则:公平自愿、诚信自律、风险自担。3)同业拆借发展的基本情况362013年全国同业拆借市场交易期限分类统计情况(单位:万亿元)2013年银行间市场交易中,隔夜拆借品种成交28.96万亿元,占拆借成交总量的81.95%。0.005.0010.0015.0020.0025.0030.001天7天14天30天60天90天120天6个月9个月1年28.964.401.160.510.100.170.010.010.000.012007年8月6日颁布《同业拆借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拆入资金的最长期限政策性银行、中资商业银行、中资商业银行授权的一级分支机构、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县级联合社1年;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保险公司;3个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7天金融机构拆出资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对手方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拆入资金最长期限。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市场发展和管理的需要调整金融机构的拆借资金最长期限。同业拆借到期不得展期。上述金融机构中,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6类非银行金融机构为首次纳入同业拆借市场申请人范围。拆借额度规定金融机构最高拆入限额和最高拆出限额政策性银行均不超过该机构上年末待偿还金融债券余额的8%;中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县级联合社均不超过该机构各项存款余额的8%;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均不超过该机构实收资本的2倍。外国银行分行均不超过该机构人民币营运资金的2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保险公司均不超过该机构实收资本的100%;信托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均不超过该机构净资产的20%证券公司均不超过该机构净资本的80%;中资商业银行(不包括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授权的一级分支机构由该机构的总行授权确定,纳入总行法人统一考核对金融机构同业拆借实行限额管理,拆借限额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核定。我国的同业拆借市场利率1990年3月21日以前:利率放开,由拆借双方自行商定。1990年3月21日—1995年1月1日:实行利率上限管理。1995年—1996年1月3日:按不同拆借期限分档次制定利率上限。1996年1月3日:公布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市场利率。1996年6月1日:放开对利率上限的限制,由拆借双方按自主报价的方式进行融资。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为进一步推动利率市场化,培育中国货币市场基准利率体系,提高金融机构自主定价能力,指导货币市场产品定价,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anghaiInterbankOfferedRate,简称Shib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