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樟木头镇深入推进“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安部、省政府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从2011年9月26日至2012年2月29日,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一、战役目标按照《东莞市深入推进“五大”活动“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东莞市樟木头镇清查建筑内违规住人百日会战行动方案》,深入排查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村(社区)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隐患存量,最大限度地控制隐患增量,最大限度地控制亡人火灾,全力以赴打好“清剿火患”战役和“百日会战”,确保火灾形势稳定。具体目标是:排查发现的违规住人现象100%消除;排查发现的“三合一”等隐患100%整改;政府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100%摘牌销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100%达标;单位建筑消防设施100%完好;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100%持证上岗;成立镇级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二、组织领导成立樟木头镇“清剿火患”战役领导小组,镇委副书记、镇长罗伟伦任组长,镇委委员、公安分局梁裕英局长任副组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附件1),负责“清剿火患”战役指挥调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十一个督导组(附件5),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消防大队郭志军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领导全镇“清剿火患”战役,每天收集、每周通报各村(社区)“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情况。三、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一)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对近几年来一直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要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二)违规住人场所。按照《东莞市樟木头镇清查建筑内违规住人百日会战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各类场所整治标准,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整治建筑内违规设置人员居住区域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三)“三小”场所及“三合一”场所。按照《关于整治“三小”场所和出租屋安全隐患的通告》(东府〔2010〕76号)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全面排查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及“三合一”场所,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安全疏散不符合要求,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等隐患。(四)高层、地下建筑及人员密集场所。对高层、地下建筑及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五)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大队和派出所要对列管的重点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不落实,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等问题。(六)专业市场、花园楼盘。结合我镇重点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全面清查专业市场、花园楼盘消防系统、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符合要求,专业市场和花园楼盘的商铺内是否存在住人现象,通过清查全面消除该类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四、工作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9月26日至9月30日)。9月30日召开动员大会,部署“清剿火患”战役工作。各社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措施奖惩,层层动员部署,全面发动有关部门、社会单位、村民小组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0月1日至2012年2月6日)。一是各社区要结合火灾隐患整治成立“清剿火患”检查组,每天开展社区的单位场所排查整治工作,并认真填报全镇“清剿火患”战役战况统计表(见附件2-5)。二是各社区要根据方案要求,确定每月工作任务和目标,并适时对前阶段排查过的单位开展“回头看”。三是各社区要建立好排查单位台账,做到检查一家、登记一家。(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2月7日至2月29日)。对社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进行检查验收,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在全镇范围内表彰通报。五、主要措施(一)强化政府主导。各社区要迅速动员部署,制定战役方案,落实政府和部门分片、分行业包干制度,全面启动战役行动。一是完善工作督导机制。镇政府成立11个工作督导组,负责定期督导检查各地“清剿火患”战役开展情况。督导组每周督导检查不少于1次,实地查看不少于10家社会单位。全镇划定3个“清剿火患”战区(附件6),由郑智锋副大队长、魏晨副大队长、王立仁参谋任战区指挥长,每月召开一次战区联席会议,定期分析研判“清剿火患”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容易引发亡人火灾事故的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应对措施,确保工作连续性。二是建立交办督办机制。对“清剿火患”战役中需要各级联动的重大消防安全工作,由消防安全委员会进行交办,政府督查室进行督办,对工作推诿、降低标准的现象报请政府进行约谈。三是纳入考核落实奖惩。将各社区“清剿火患”工作,计入各社区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考评消防工作成绩。镇政府拨出专项经费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参照市政府标准);对推进力度不大、工作长期滞后的地区,以及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一律实行责任倒查。(二)推动部门监管。主要是推动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落实依法监管,督促社会单位落实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人承诺书,并与管理者签订消防安全管理委托书,明确责任追究,同时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并与相关经营、生产资格的取得(年审)挂钩。二是落实专门队伍。各行业主管部门督促管辖单位整合“保消合一”志愿消防队伍,培训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应对初起火灾的能力。确定消防宣讲员,做好日常消防宣传培训工作。确定每个楼层的疏散引导员,做好专门培训工作,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引导人员疏散逃生。三是落实相关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单位落实员工岗位安全自查、安保部门不间断巡查和单位定期消防安全检查等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三)发动基层力量。一是利用火灾隐患整治办公室和消防巡查服务队的工作人员数量多、对辖区情况熟悉的特点,按照分区域、分单位,定人、定岗的原则,将辖区内的一般社会单位、“三小”场所、出租屋包干到人,明确清查任务,跟踪整改服务工作,构建无盲区、无盲点的隐患排查网络。二是抓好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确保年底顺利通过验收并摘牌。(四)发挥监督效力。一是形成多警联动工作合力。进一步完善公安机关消防、治安、法制、宣传等“多警联勤”消防工作机制。广大派出所民警、治安民警在开展日常警务工作时,要一并检查、提示消防安全,一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要落实“防消联勤”,消防中队要结合“六熟悉”和灭火救援演练,对社会单位常见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进行检查。二是发挥派出所消防监督作用。公安派出所根据“清剿火患”的任务分工,对所列管的第三级重点单位做到全部摸排一遍,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全面掌握单位基本情况和公共消防设施、消防专业力量等情况,并建立档案台帐。三是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消防部门采取超常措施,加大重点单位监督检查频次,加强对非重点单位抽查,依法查处一批隐患单位,掀起新一轮排查整治活动高潮。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依法督促整改,该下发法律文书的要及时下发法律文书,该处罚的要坚决予以处罚。对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个人,要用足用好现行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公安部隐患整治“七个一律”的刚性要求,该拘留的要坚决实施拘留,该关停或临时查封的要坚决执行到位。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且整改难度大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予以督办。(五)做实宣传教育。以积极宣传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为抓手,组织媒体跟踪报道战役情况,大力推进消防宣传“五进”活动(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采取基层喜闻乐见的形式,使消防宣传真正做到走街串巷、进村入户。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杂志、互联网等多媒体渠道,在本地区、本行业系统内部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宣传动员、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和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知识普及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隐患整治的浓厚工作氛围。二是应设置固定宣传平台,在中心区设立大型消防户外宣传广告牌、宣传栏;应建立流动宣传平台,通过节假日发放宣传资料、展出宣传展板等活动,对辖区内单位、居民、村民进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消防安全提示、开展面对面消防宣传教育,强化广大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三是社会单位要按照“四个能力”建设标准,继续深化单位内部消防安全培训,切实做到消防安全管理人“四懂四会”,消防控制值班人员“三懂三会”,一般员工“两懂两会”,全面提高社会单位抗御火灾的能力。四是消防部门要重点开展对“两队”、“两长”和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培训。在既有培训模式的基础上,认真抓好消防巡查服务队和消防街长、楼长培训,以此类人群推动社会单位员工、小区居民、村(社区)居民参与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依托广东省新世纪消防职业培训学校设置东莞市培训点,负责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和消防控制中心操作人员等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培训,确保所有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六、工作要求(一)建立火灾隐患有奖举报制度。科学制定火灾隐患有奖举报办法,设立火灾隐患举报中心(设在消防安全委员会),并统一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信箱、地址等信息,举报人可以通过电话、来信、互联网等多种形式举报。对人民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并将罚款金额按照一定比例奖励给举报人(具体实施办法参照市政府做法另行发布)。(二)推动消防安全技术防范工作。贯彻执行广东省《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2010年10月1日实施),新建、改建、扩建建筑投入使用前应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鼓励既有建筑逐步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切实预防电气火灾事故。责令建筑消防设施的产权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建立和落实消防设施定期维修保养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三)建立健全火灾情况分析通报和约谈制度。消防安全委员会每月编发一期《火情报告》,每季度编发一期《火灾形势分析》,分析火灾原因、发生规律等,以便及时掌握信息,做出科学决策。镇政府将根据各地火灾形势约谈火灾高发地区主要领导,以此推动各社区加快推动社会面消防工作进程,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预防和遏制火灾易发、多发和高发。(四)建立工作信息分析研判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每天收集、每周通报各地“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情况,及时分析研判,指导工作开展。各社区“清剿火患”战役情况要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10月1日前报工作方案、联系人姓名、电话以及社区动员部署情况;2011年10月份起,每10天(第10天的上午下班前)报告一次“清剿火患”战役战况及统计表,每月24日报当月的战役工作小结;2012年2月22日报“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总结。(联系人:陈燕玲,电话:87703119)附件:1、“清剿火患”领导小组成员工2、全镇“清剿火患”战役战况统计表3、部门联合排查整治工作周情况统计表4、社会单位联合执法检查表5、督导组分片挂点名单6、三大战区分工表7、樟木头镇“清剿火患”战役之前从未检查单位场所情况统计表8、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已排查行政村情况统计表附件1“清剿火患”战役领导小组组长:罗伟伦(镇委副书记、镇长)副组长梁裕英(镇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蔡建彬(党政办)成员:郭志军(樟木头消防大队)连伟雄(樟木头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局)罗群芳(樟木头人力资源分局)罗国强(樟木头社保分局)彭效海(樟木头交通运输分局)邓淦平(樟木头工商分局)蔡国强(樟木头国土资源分局)赖耀华(镇工会)陈昕(樟木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分队)陈建新(樟木头安监分局)杨锦辉(镇城建办)刘东风(镇宣传办、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刘秀荣(镇农办)连金奎(镇信访办、应急办、综治信访维稳中心)黄亮科(镇团委)李巧生(镇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李坚葵(樟木头财政分局)张胜文(樟木头公安分局)魏晨(樟木头消防大队)曹梓信(樟木头消防中队)蔡俊彬(镇党政办、督查办)黄晓霖(镇纪检办)蔡群珍(镇外经办)江清平(镇社会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