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优惠政策宣讲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局2008年11月主题内容“专利引擎”计划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北京市发明专利奖励办法》《中关村科技园区专利促进资金管理办法》专利申请流程专利申请资助政策“专利引擎”计划背景介绍为促进示范园区企业知识产权制度建设,通过在政策上、经费上、服务上予以扶持,提高企业专利的数量与质量,强化知识产权意识,实现园区经济可持续发展,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联合启动了“专利引擎”计划。“专利引擎”计划通过实施“专利引擎”计划,开发区共确定了90家“专利引擎”试点单位。通过开展试点工作,试点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得到了大幅度提升,建立和完善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提高了企业专利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为实现专利工作的“五会”(会申请、会检索、会管理、会保护、会经营)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专利申请量有了明显提高。“专利引擎”计划主要内容开展企业专利试点工作,推进知识产权普及教育,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规章制度推动企业专利示范工作,促进知识产权深化发展,指导企业开展专利战略研究开展基于公用公知非中国专利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工程资助申请国内外专利“专利引擎”计划申请流程企业向开发区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公布试点名单具有1项发明专利或2项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专利引擎”计划享受优惠政策全额资助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费、发明专利实审费、印刷费;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费。具体按《北京市专利申请资助金管理暂行办法》办理优先资助企业申请示范园区专利战略专项资金优先资助示范园区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专项资金具有1项发明专利或2项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专利引擎”计划优先资助企业申请示范园区专利创业专项资金优先推荐中关村“专利引擎”试点企业申报国家级“专利试点企业”免费赠送《中国知识产权报》、《北京知识产权》杂志等有关宣传材料免费参加各种知识产权培训“专利引擎”计划考核与验收中期检查,具体指导企业试点工作期满考核验收,考核达到80分以上,颁发“北京市专利试点企业”合格证书评选专利试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予以表彰验收合格的试点企业,持续享受试点企业相关政策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背景介绍根据《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工作实施方案》(国知发管字【2003】50号),为加强示范园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业,设立示范园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具体分为专利战略专项资金、专利创业专项资金、专利质押贷款贴息专项资金专利战略专项资金资助范围资助示范园区企业建设专题专利数据库、开展专利竞争情报研究、建立专利预警机制、建全和完善企业专利管理体系,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综合运用能力。资助额度根据项目情况核定,每个项目资助10万元左右。专利战略专项资金申报条件(一)申报单位条件:1、中关村科技园区高新技术企业;2、企业具备较好的专利工作基础;3、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健全、制度完善,配有专职知识产权工作人员,每年有相应的资金用于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4、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申报建设专题专利数据库、开展专利竞争情报研究的企业,专利申请量应在10件以上,且拥有一定比例的发明专利申请申报建立专利预警机制、建立和完善企业专利管理体系的企业,专利申请量应在20件以上,且拥有一定比例的发明专利申请专利战略专项资金(二)项目条件:1、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实施内容明确,预期目标具体,经费预算合理,便于过程管理与考核;2、必需由申报单位匹配相应资金,且配套资金占总预算的比例不低于50%;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施项目所需的相关经验、组织与管理协调能力;4、具有潜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且项目实施对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产生明显的推动作用;5、项目需于申报次年12月31日前执行且完成。专利战略专项资金(三)项目承担单位条件:1、专利数据以及相关软件资源等项目所需资源来源正当合法,有能力承担项目涉及的各项工作;2、具备从事项目相关工作且经验丰富的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以及相关软硬件设施,实施项目的技术力量雄厚;3、具备较好的项目相关经验,具备5个以上同类项目的成功案例。专利战略专项资金申报、审批程序1、每年第三季度受理下一年度的项目申请,提交项目申报书以及其他材料;2、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查,具体包括:申报材料形式审查、申报主体资格审查、申报项目内容审查等;3、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项目进行评审;4、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资助项目名单,并对外公示两周时间;5、通过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签定《协议书》,分期拨付资助资金。专利创业专项资金资助范围专利创业专项资金用于资助示范园区企业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定位于示范园区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资助额度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核定,每个项目资助10万元左右。专利创业专项资金申报条件(一)申报单位条件1、中关村科技园区高新技术企业;2、企业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拥有一定数量的授权发明专利;3、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健全、制度完善,配有专职知识产权工作人员,每年有相应的资金用于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4、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专利创业专项资金(二)项目条件1、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包含有效授权发明专利;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成熟、具备较好产业化基础,已经开始商用化生产,可在较短时间内实现规模化生产;3、申报单位匹配相应资金,且配套资金比例不低于50%;4、项目市场前景良好,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规模化生产后能够实现较好的经济效益;5、项目可以带动社会就业,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6、项目需于申报次年12月31日前执行且完成。专利创业专项资金申报、审批程序1、每年第三季度受理下一年度的项目申请,企业根据本办法提交项目申报书以及其他材料;2、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查,具体包括:申报材料形式审查、申报主体资格审查、申报项目内容审查等;3、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项目进行评审;4、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资助项目名单,并对外公示两周时间;5、通过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签订《资助协议书》,办理资金拨付手续。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背景介绍2006年9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人民银行在湘潭召开全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研讨会,来自国内外知识产权界、金融界和企业界的专家学者对知识产权运用过程中的质押融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国家发改委和部分银行机构也派员参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现状我国拥有的163万项专利权,10年来只有682项去银行换到了贷款,不到总数的0.05%。这个尴尬现象,近期得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的共同关注。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北京市小企业融资概况“融资难”始终困扰着中小企业,阻碍着中小企业的成长与发展!北京小企业融资需求巨大,近5000亿元。目前全市小企业贷款余额不到1000亿元。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制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主要因素从质押融资活动总体情况来看,我国仍属于以不动产抵押为主的传统担保阶段。知识产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利,在我国的流通范围仍然不广,还远未成为一种重要融资手段,融资实践仍步履维艰。法律制度、质押评估、经验不足和处置困难等因素对其质押的负面影响依然较大。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一、担保质押的法律制度不完善二、知识产权质押评估不规范三、知识产权质押经验不足四、知识产权质押物处置困难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中小企业难以从银行获得贷款的原因一、中小企业规模小、缺乏有效的抵押和质押资产,贷款风险非常大。商业银行实行的是商业化经营,安全性是贷款的首要因素,在中小企业缺乏有效的抵押、质押资金,又无担保情况下,银行自然不愿对中小企业发放贷款,因为信用放款风险太大,而且经营波动大。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二、对中小企业贷款成本较高。中小企业规模小,单笔贷款数量也较少,但银行在对中小企业贷款时采用的审查、评估程序,与对大企业贷款时的程序基本一致,所以单位贷款分摊的成本也较高。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三、中小企业普遍缺失现代企业制度,管理不规范,资信度低。一方面企业信用等级普遍不高,可供银行选择的优良客户不多,另一方面,部分企业信用意识淡薄,重贷轻还,随意拖欠贷款本息,有的甚至恶意逃债、赖债、废债,损坏了中小企业的形象,降低了中小企业的信用度。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推动专利权质押融资的措施解决专利技术产业化的资金瓶颈问题,已成为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必然要求。示范园区为推动专利权质押融资,采取以下措施:一、实施“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计划争取北京市科委专项资金的支持,积极组织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发挥组织和推动作用,实施“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计划,搭建企业、银行、中介机构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融资平台,对企业申请专利权质押贷款予以贴息支持。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二、加强协调,形成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合力鼓励商业银行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融资业务,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发放力度,并及时对商业银行开办此类创新业务进行窗口指导。目前,示范园区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做的较好的银行有交通银行、北京银行、浦东发展银行等,特别是交行推出的“展业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三、推荐优秀专利产业化项目严格筛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推荐到银行。具体标准:1、申报主体为示范园区企业2、企业符合银行商业贷款基本要求3、项目包含一项以上有效发明专利4、项目具备产业化基本条件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基本流程一、对专利产业化项目初步评价二、与银行充分沟通,对企业自身条件测评三、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材料,办理贷款手续四、银行贷款到位后,办理贴息资助手续《北京市发明专利奖励办法》为深入贯彻2005年5月20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的相关规定和2006年北京市科技大会精神,经借鉴上海、广东等兄弟省市成功做法,听取北京市多家政府部门意见,征询多名专家意见后,北京市于2007年5月16日出台了《北京市发明专利奖励办法》。背景介绍《北京市发明专利奖励办法》●为评选表彰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而设立的专项奖励项目。●市发明专利奖每两年评选一次主要内容《北京市发明专利奖励办法》1、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北京市发明专利奖励办法》效益。2、对解决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节能降耗减排,以及城市运行、管理和安全,交通拥堵等本市面临的现实疑难问题起到重要作用的3、对形成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发挥重要作用的发明专利奖励重点《北京市发明专利奖励办法》奖励标准: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特别奖三等奖30项,奖金为每项5万元二等奖15项,奖金为每项10万元一等奖5项,奖金为每项20万元特别奖1项,奖金额为100万元《北京市发明专利奖励办法》●设立评选办公室,负责市发明专利奖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评选办公室设在市知识产权局。●评选办公室负责组建市发明专利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根据不同领域设立专业评审组,负责市发明专利奖的评审工作。评审机构《北京市发明专利奖励办法》1.在本市注册或具有本市户籍、工作居住证的专利权人;或者对本市公共利益和社会民生有突出贡献的其他专利权人;2.发明专利已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3.发明专利法律状态稳定、权属明确。申报条件《北京市发明专利奖励办法》1.申报(间接\直接)2.形式审查(推荐单位)3.初审4.形成初审决议5.公示(评选办公室、公示期30日)6.复审(评选办公室组织专家)7.确定拟奖励名单(评选办公室)8.批准(市人事局报市政府)•申报程序《北京市发明专利奖励办法》☆《办法》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