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直书与曲笔的一些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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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直书”与“曲笔”的一些认识从孔子第一次以“书法不隐”赞叹董狐为“古之良史”,到《左传》记载南史氏、太史氏,开始有了“直书”和“曲笔”的记载,到了唐朝刘知几的《史通》第一次比较全面的阐述了这两个方面,并且分析了出现这种对立的原因,后世的史家更是以此为基础不断的发展和认识着中国史学史上的这一特殊现象。所谓直书,就是据实书写,它包括两个含义:一是写史的独立性,史学家不受制于权贵,但受制于所处社会的统治思想,即“直道”或“气节”,以独立的人格作保证去修史。二是写史的客观性,摆脱个人主观情感的干扰,根据历史真况进行书写,“不虚美,不掩恶”。而曲笔,则是指曲从权贵或其个人情感而修史。或阿时,或媚主,或为自己掩饰,或为报复私仇。从二者的含义可以看出,直书就是要史家秉笔直书,遵从客观事实,“仗气直书,不畏强御”,从而给后人一个真正的历史记载。对于曲笔,或是假人以美,藉为私惠;或是诬人以恶,持报己仇;或是掩饰自家丑行,夸张故旧美德,所有的一切都不过是“舞词弄札,饰非文过”。然后,史书不实,史德不存,徒留下千古遗憾。在中国古代史学发展中,直书和曲笔是对立而又统一的一对存在。无论是直书其事,还是采用曲笔手法,都有着深刻的社会现实背景和理论思想渊源。不同时代,不同理念下的史学,既有秉笔直书的记载,又有曲笔回护的内容。关于直书的记载,其一有《左传·宣公二年》所记晋国事:赵穿攻灵公于桃园,宣子未出山而复。大史书曰:“赵盾弑其君。”以示于朝。宣子日:“不然。”对曰:“子为正卿,亡不越竟,反不讨贼,非子而谁?”宣子曰:“呜呼!‘我之怀矣,自贻伊戚’,其我之谓矣!”孔子曰:“董孤,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赵宣子。古之良大夫也,为法受恶。惜乎!越竟乃免。”其二有《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记齐崔杼弑君以说于晋:大史书曰:“崔杼弑其君。”崔子杀之。其弟嗣书而死者二人。其弟又书,乃舍之。南史氏闻大史尽死,执简以往。闻既书矣,乃还。这两段历史记载是最为人们所熟知的关于直书的记载。所谓的“书法不隐”就是由此产生。但是史官要真正要做到“书法不隐”,是很不容易的,随时都要准备以身殉职。尽管如此,许多优秀的史官仍然遵循这个法度,董狐、齐太史、南史氏就是这样的“良史”,以至于后来的司马迁、干宝、崔浩等等一大批优秀史家皆是如此。东晋史家干宝撰《晋纪》时,敢于据事直书,揭露历史真相。“干宝直言,受讥朝士。”虽如此,但干宝宁为兰摧玉折,不为瓦砾长存,他不畏强暴,敢于指斥帝王,敢于歌颂“叛逆”,敢于揭露历史的黑暗,敢于抨击统治阶级的的罪恶。他直言不讳地抨击西晋:“朝寡纯德之士,乡乏不二之老,风俗淫僻,耻尚失所,学者以老庄为宗而黜六经,谈者以虚薄为辩而贱名俭,行身者以放浊为通而狭节信,进仕者以苟得为贵而鄙居正,当官者以望空为高而笑勤恪。”明确尖锐地指出活跃在当时政治舞台上的都是一群寡廉鲜耻的市侩小人:“毁誉乱于善恶之实,情愿奔于货欲之途,选者为人择官,官者为身择利,而秉钧当轴之士,身兼官以十数,大极其尊,小录其要,机事之失,十怕八九。而世族贵戚之子弟,陵迈超越,不拘资次。悠悠风尘,皆奔竞之士。”在魏晋之时,战乱频仍,社会动荡,文人学士大都或是避世不出以求自保,或是明哲保身曲笔阿时。而干宝能够直书其事,敢于揭露社会黑暗,其举可赞,其行可嘉也。唐代史学家刘知几曾说过,一个正派的人,应当“无污青史,为子孙累”。这也正是他的真实写照。在《史通》中写有:“若邪曲者,人之所贱,而小人之道也;正直者,人之所贵,而君子之德也。”何谓君子之德?我认为应该是“秉笔直书、无污青史”之史德。在刘知几担任史职时期,“凡所著述,尝欲行其旧议。而当时同作诸士及监修贵臣,每与其凿枘相违,龃龋难入”。对此等现象,他自认是“任当其职,而吾道不行;见用于时,而美志不遂。郁怏孤愤,无以寄怀。”为此,他愤愤不已,不愿与他们同流合污,玷污青史,“故退而私撰《史通》,以见其志。”由此可见刘知几的高风亮节和美好史德。直书固然重要,但是直书应当适时而为,“夫为于可为之时则从,为于不可为之时则凶”。在中国史学史上,不乏因直书而获罪乃至丧命者。《史通·曲笔》中说的“但古来唯闻以直笔见诛,不闻以曲词获罪”正是此理。有的时候,曲笔也不失为一种治史方法。曲笔现象在史学中比比皆是。有的是慑于统治阶级的淫威不敢秉笔直书,从而曲笔隐讳;有的是屈从个人名利,从而曲笔记事;有的是以一己之私而任情褒贬,凡此种种,都说明了史学中出现曲笔的原因。儒家思想提倡直书的同时也对曲笔网开一面。“为尊者讳,为贤者讳,为亲者讳”这一讳饰理念,也就是曲笔的体现。但是,有些人一味的追求曲笔,肆意妄为,任情褒贬,伪妄史实,虚造历史,这种行为就应当遭千古唾骂,万世遗臭。古来曲笔者大有人在。比如陈寿、沈约等。陈寿的《三国志》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国别史,它记载了从东汉末年黄巾起义到晋武帝代魏这近一百年间魏、蜀、吴三国的历史。但正是这部史书,因多次曲笔回护曹魏和司马氏而遭人诟议,使得后世对于陈寿及《三国志》有很多非议和批判。最早提出陈寿《三国志》为曹魏、司马氏回护的是唐朝的刘知几。刘知几在《史通·直书》一文中说到:“按金行在历,史氏尤多。当宣景开基之始,曹马构纷之际,或列营渭曲,见屈武虞;或发使云台,取伤成济。陈寿、王隐咸杜口无言,虞预、干宝各栖毫而縻述。至习凿齿,乃申‘死葛走生仲达’之言,抽戈犯跸之言。”刘知几作为一位伟大的史学家,自然不会无的放矢。在《三国志》中,多次可见陈寿为曹魏和司马氏辩解的记载。我只举两例。首先是对曹氏篡汉之事回护过甚。对于曹氏篡汉之事,司马彪在《后汉书》中记载:“献帝曹皇后,讳节,曹操之女也。魏受禅,遣使求玺绶。后怒,以玺绶投轩下,因涕泣横流日:‘天下不祚此玺。’”曹操之女尚且如此大怒,可见曹氏篡汉是何等不义之事,然而,陈寿在《三国志·文帝纪》中却对此大加赞扬。《三国志·文帝纪》记载:“汉帝以众望在魏,乃召群公卿士,告祠高庙。使兼御史大夫张音持节奉玺绶禅位,册曰:‘咨而魏王:昔者帝尧禅位于虞舜,舜亦以命禹,天命不于常,惟归有德。汉道陵迟,世失其序,降及朕躬,大乱兹昏,群凶肆逆,字内颠覆。赖武王神武,拯兹难于四方,惟清区夏,以保绥我宗庙,岂予一人获义,俾九服实受其赐。今王钦承前绪,光于乃德,恢文武之大业,昭而考之弘烈。皇灵降瑞,人神告征,诞惟亮采,师锡朕命,佥日而度克协于虞舜,用率我唐典,敬逊而位。于戏!天之历数在而躬,允执其中:天禄永终;君其祗顺大礼,飨兹万国,以肃承天命。’”陈寿把曹丕篡汉之事比作尧舜相禅,可见其对魏国有多么的回护。其次是为司马昭弑杀高贵乡公之事回护。齐王曹芳被废以后,东海王曹霖之子高贵乡公曹髦即位。正元五年,高贵乡公被司马昭弑杀。关于高贵乡公被弑一事,陈寿在撰述《三国志·三少帝纪》时,只是说:“五月己丑,高贵乡公卒,年二十。”又载有司马昭的奏议,把司马昭弑君之事说成是不得不为,这显而易见的是在为司马氏回护。陈寿所处之时,统治阶级把史学作为维护其统治地位的一种强有为的思想工具。他们凭借自己手中的权势,每每要求史家粉饰太平,隐恶扬善。他作为一个史家,不得不屈服于统治者的淫威之下,这也是无可厚非的。虽然,陈寿在《三国志》中多次对曹魏和司马氏进行隐恶溢善,曲笔回护,但是,不可否认,陈寿所作《三国志》对于史学的发展有着很深刻的影响,为后世研究三国时期提供了许多宝贵的文献资料。虽然有时候用曲笔手法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如果一味的为了一己之私而任情褒贬,肆意妄书,这就有点过于品行恶劣了。而唐朝的许敬宗就是一个典型。许敬宗在太宗、高宗二朝历任史官,朝廷的许多著述工作,都由他主管。然而,许敬宗却不守史德,不遵循“秉笔直书”的职业道德,“自掌知国史,记事阿曲”“身为国史,窜改不平,专出己私”。他曾经因封德彝曾揭露过他在封德彝的父亲遇害时表现得贪生怕死,因而在为德彝立传时,“盛加其罪恶”。也曾经因收了庞孝泰的贿赂,在在写史书时,把庞孝泰这个平庸无能的将领冠以“名将”头衔,称其“频破贼徒,斩获数万”。似这等奸佞小人,只为一己私欲,不问是非曲直,肆意妄为,曲笔阿时,又何堪史官之职,岂不遗臭万年?直书和曲笔是对立的,同时它们又是统一的。作为中国史学发展中的一个特殊存在,直书和曲笔受到很大的争议。但是,不管是直书还是曲笔,都是中国史学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运用与否,完全取决于史官自己。我们不应该一味的贬低曲笔,有时候曲笔也是一种艺术。对于直书和曲笔,我的认识可能过于肤浅,但是,直书和曲笔的治史方法却不为我的肤浅而变得肤浅,这是一个深奥的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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