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的流行病学及控制管理彭显亮湖北省新华医院医务部传染病在历史上曾猖獗流行,严重危害人类的健康和生命,因此最初流行病学以传染病起步,并且在长期斗争中形成了系统的理论、措施和对策。从1850年第一个流行病学协会在伦敦成立,至今已有150多年的历史,在这100多年中世界上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如工业化、电气化、现代化以及相应地伴随着人口构成和经济状况的变化,交通发达及人口流动的增加,当前疾病谱亦发生了变化,例如肿瘤、心血管系统疾病的上升,传染病相应地下降。目前我国传染病呈现的主要特点1.不少传染病得到了基本控制和消灭:如白喉、麻疹、脊髓灰质炎、天花等。2.一些曾经得到控制的传染病又卷土重来,如性病、结核病等。3.新出现的传染病对人类健康又形成了新的威胁,如非典型性肺炎、艾滋病、疯牛病、禽流感、军团病、莱姆病、猪链球菌病等。4.国际上生物恐怖事件,使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更为复杂。5.影响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因素出现了新的特点,人群流动增多和快速。从传染病的疾病谱来讲,虽然跟过去相比有所下降,但必须综合全面地看这个问题,因为疾病谱的排列主要是根据死因,如痢疾发病率比肿瘤高得多,但不一定排在肿瘤之前,因为病死率比肿瘤低。1990年WHO报告,对人类危害最常见的疾病中,传染病、寄生虫病等占总发病人数的85%。1995年全世界死亡人数中传染病占32.7%。传染病的特点1.有特异的病原体2.可以传播3.有免疫性;因病而异(持久、短暂)因个体而异。传染病的流行特征一、构成流行过程的基本环节一种传染病能在人群中流行,取决于是否具有完整的传染链:传染源→传播途径→人群易感性这三个环节必须互相联系(社会因素、自然因素)若缺一环节或者三者各自孤立,联不成一条链,就不能形成流行过程。1.传染源(reservoir)人、动物2.传播途径(routeoftransmission)传播机制、传播因子、传播途径3.人群易感性(susceptibilityofpopulation)一群人作为一个整体对某种传染病容易感受的程度二、流行过程疫源地、流行过程传染病的控制和管理在我国传染病管理必须在各级政府领导下,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防治。《传染病防治法》是实施控制和管理的重要保证。修订后的《传染病防治法》中明确了各级政府在传染病管理中的领导地位及监督管理,明确医务卫生人员的责任,突出应急、预警、控制、信息传递及财务保证等各方面的具体措施。关于修订后的《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9月1日起施行的《传染病防治法》是一部比较好的法律,对于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发生和流行,保障公众健康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在当前形势下,出现了许多新问题和不足之处。例如:监测不够有力,疫情信息不够及时,医疗机构发生传染病后防治能力及发生医院感染控制能力薄弱,财政保障不足,因此必须对《传染病防治法》予以修订。2003年6月开始,进行了一系列的修订工作,2004年8月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其主要特点:1.法定传染病种类和分类原《传染病防治法》35种传染病列为法定传染病,并分为甲、乙、丙三类(甲:2,乙:22,丙:11)。现《传染病防治法》法定传染病为37种(甲:2,乙:25,丙:10)。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列入乙类传染病(一旦发生按照甲类传染病管理)和原乙类中的肺炭疽(一旦发生按照甲类传染病管理)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现按乙类传染病管理。原丙类传染病中肺结核、新生儿破伤风、血吸虫病调整为乙类传染病。原乙类传染病中黑热病、流行性和地方病斑疹伤寒调整为丙类传染病。若发生原因不明的疾病或乙类传染病发生比较大的流行或危害,需要提高等级处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告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2.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发现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及其它原因不明的疾病暴发时,均应按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首先发现后及时上报、遵循属地原则。二是增加传染病疫情通报制度。三是规范传染病疫情公布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加强和完善疫情报告,医疗救治网络的建设。3.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的单位和消毒产品,应当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应当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规范。采供血机构、生物制品生产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毒种和传染病检测样品的采集、保藏、携带等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4.明确了各级机构的职责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及其它预防、控制工作。医疗机构承担救治,有关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内传染病的预防工作。5.保障措施国家将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亦需同步)。除此外,对患有特定传染病的困难人群实行医疗救助。6.明确法律责任未依法报告疫情,或者隐瞒、漏报、缓报或者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未及时组织救治,造成传染病传播,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可采取通报,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撤职。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疫情报告:省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发现甲类传染病和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报告后,应于以尽快的速度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灾区或生物战所致的疫情报告:通常采取日报告和零报告的方式。对疑似病尽快确定诊断和排除,并发出订正报告。对病人形成带菌者或有后遗症时,要作转归报告。疫情报告工作的复核: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及时,经常使用漏报率,漏诊率等作为评价工作质量的指标。(二)传染病的监测疾病监测是预防和控制传染性疾病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长期系统的观察,掌握其发生,发展规律以及与其相关的因素,对本地区疫情做出分析,制定本地区传染病防制措施和应急报警系统。监测管理包括以下三种:本底监测:环境基本状况、人群基本状况等措施效果监测:疫苗接种率与相应疾病发病率等哨点监测:对某种传染病长期系统的监测,如流感、艾滋病等监测,可了解发病、发展的趋势。1.传染源的控制病人:要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报告、早期隔离、早期治疗病源携带者:要早发现、早治疗(完善的随访制度、从业人员体检及定期体检,卫生宣传)接触者:根据潜伏期进行医学观察、留验,应急接种,药物预防等。动物传染源:鼠类,格杀勿论。危害不大且有经济价值的动物,可予以治疗,做好宠物的管理。2.传播途径的控制:消毒和杀虫、食品管理等。3.易感者的控制:预防接种(vaccination)提高人群的免疫力。预防接种:常规预防接种(计划性)和应急预防接种(应急性)计划免疫(Programmeimmunization,PI)包括扩大免疫规划(expandedprogrammeimmunization,EPI),PI是国家有计划、有组织地使用生物制品,对象为儿童,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实施计划免疫。目前被列入儿童计划免疫的有卡介苗(百、白、破)三联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和麻疹疫苗等。1992年初,我国又决定将乙型肝炎疫苗列入计划免疫,部分省市还将流行性乙型脑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腮腺炎、风疹疫苗等列入计划免疫。1978年由WHO提出实施EPI,要求在1990年前对全世界1岁以内的婴儿进行卡介苗、白百破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和麻疹疫苗等4种疫苗的接种,即“四苗防六病”,我国已提前并扩大完成了任务。应急免疫(ContigencyvaccinationCV)是指在传染病暴发或预测可能会发生传染病流行而进行的应急预防接种,以其在短期内提高易感人群对某病的免疫力。预防接种常用的生物制品有数十种,但用于应急接种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甲类传染病流行时,如发生鼠疫流行。(2)疫苗的毒性反应小,遇到已处于潜伏期的感染者,注射者不会加重病情,如白喉疫苗,脊髓灰质炎糖丸疫苗,流脑多糖疫苗。(3)疫苗注射后,产生抗体快,所需时间一般短于该病潜伏期,如麻疹潜伏期1~14天,长至21天,接种疫苗后6~12天即可产生免疫力,脊髓灰质炎糖丸疫苗,能排斥、干扰野病毒,形成疫苗病毒的优势,此外炭疽,甲肝疫苗等应急也能达到预期效果。(4)特殊紧急疫情,必须迅速扑灭。组织措施和生物制品管理1)组织机构、人员培训、预防接种由专门网络组织实施2)生物制品由正规渠道供应,保证质量。3)生物制品要做到冷链运转和冷藏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