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哈达山水利枢纽(一期)输水干渠工程建设奖惩办法(试行)松原市哈达山水利枢纽暨松原灌区开发有限公司2009年3月-2-编制说明哈达山水利枢纽(一期)输水干渠工程是为了加强吉林省商品粮基地建设,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利用第二松花江丰富的水资源及丰富的土地资源条件,改造中低产田及盐碱荒地,建设285万亩的大型灌区,恢复和重建良好生态环境的长距离引水工程。本工程等级为Ⅰ等,工程规模为大(Ⅰ)型,工程技术难题多,施工难度大。为了激励全体参与建设的单位和人员,调动生产和工作积极性,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缩短工期,节约投资,加强环保,提高工程的综合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哈达山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局决定在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人员中开展工程建设竞赛活动,以实现管理局建设“安全、优质、文明”工程的建设目标。一竞赛活动的种类根据哈达山水利枢纽(一期)输水干渠工程的特点,竞赛活动的种类分为:施工标兵段奖、优秀施工企业奖、优秀监理部奖、优秀设代组奖、优秀管理部奖和优化工程建设奖。二评定与奖惩办法为规范评定工作,实现公平的竞赛环境,公司根据竞赛的种类,分别制定了:施工标兵段奖惩办法、优秀施工企业奖励办法、优秀监理部奖惩办法、优秀设代组奖励办法、优秀管理部奖励办法、优化工程建设奖励办法。-3-三评定机构施工标兵段奖、优秀施工企业奖、优秀监理部奖、优秀设代组奖、优秀管理部奖、优化工程建设奖评定机构。1、评选委员会领导小组评选委员会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评选活动,负责审批有关奖惩事宜。评选委员会领导小组的组成如下:组长:姜国凡成员:2、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设立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4人,委员若干人。主任委员由担任,副主任委员由、、、担任,其中优秀施工企业奖、优秀监理部奖、优秀设代组奖、优化工程建设奖等奖惩的评选委员会由管理局组织有关处室、各管理部、设计、各监理部、各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和有关专家组成。3、办公机构施工标兵段奖、优秀施工企业奖、优秀监理部奖、优秀设代组奖、优秀管理部奖、优化工程建设奖等奖惩的评选办公机构设在总工办,由负责。办公机构主要负责处理有关评选活动的日常事务和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随机性抽查,为评选委员会提供相关资料。四评定时间施工标兵段奖:每季度一次。优秀施工企业奖:每年一次。-4-优秀监理部奖:每年一次。优秀设代组奖:每年一次。优秀管理部奖:每年一次。优化工程建设奖:每年一次。五解释权竞赛活动的评定办法均由松原市哈达山水利枢纽暨松原灌区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公司有权对评定办法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5-目录编制说明一施工标兵段奖惩办法……………………………………6二优秀施工企业奖励办法…………………………………12三优秀监理部奖惩办法……………………………………18四优秀设代组奖励办法……………………………………23五优秀管理部奖励办法……………………………………28六优化工程建设奖励办法…………………………………33-6-哈达山水利枢纽(一期)输水干渠工程施工标兵段奖惩办法(试行)-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把哈达山水利枢纽(一期)输水干渠工程建设成为“安全、优质、文明”工程,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以及环保工作,实现工程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形成良性竞争环境,哈达山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局决定在各施工单位间开展“施工标兵段”竞赛活动。为规范评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奖惩办法的执行本着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进行。第二章评定条件第三条严格遵守合同承诺,履行合同义务。第四条施工单位推选全面质量管理,在工程现场建立有完善的工程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并健全完善的工程施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组织严密、领导到位、责任到人、制度落实、成效显著。并主动接受哈达山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局、灌区工程技术部、吉林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以及哈达山水利枢纽输水干渠工程监理部的监督检查,使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第五条必须认真阅读有效施工图纸(包括设计变更)和设计技术要求,并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第六条对工程质量实施全过程控制,认真执行“三检制”,无质检机构取消其参评资格。质检人员无上岗证书、无专职质检员的取消其参评资格,未配备工地试验室或资质未经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认-8-可,取消其参评资格。质量检查记录资料不齐全、不规范,数据不真实可靠,取消其参评资格。严格执行验收程序和《评定标准》,且除砼外的工序、单元工程、重要隐蔽工程、工程关键部位的签证工作要与施工过程同步进行,砼评定工作推后一个月进行。作好施工记录,及时归档,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参评资格。砼试件试验成果、取样组数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参评资格。第七条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并严格组织实施。采取有效的手段,做好工程实施阶段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及质量检查等资料的完整、准确和真实。施工单位应提交的文件及资料按合同及有关文件要求及时提交齐全。第八条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科学合理,施工进度计划切实可行。机械、设备、人力能够及时组织到位,能够按照总进度计划和阶段性控制目标完成。第九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有较大质量事故或质量事故未处理者,取消其参评资格第十条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弃土区规划合理,弃土按要求整治,有专用道路,对植被保护良好,生活区卫生、美观。创造良好施工环境和施工秩序,做到文明施工。第十一条各施工单位都要在工程质量检查后,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抓紧整改。凡在下一次检查中发现有上一次检查提出的存在问题,未加整改的取消参评资格。第十二条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程和规范,无违法、-9-违纪现象。第十三条遵守公司对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服从各项管理制度。第三章考核内容第十四条本办法采用百分制评分(见下表)。具体评定项目及评分标准详见附表“施工标兵段评分表”。序号评分评分项目分值1质量控制402进度控制403安全控制104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10第四章评定时间第十五条“施工标兵段”的评选活动每季度进行一次,每季度第一个月上旬评选上季度的“施工标兵段”,评选时间为3天,10日内公布评选结果。届时由现场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评定时间。第五章评定程序第十六条现场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评选委员会委员名单。第十七条现场指挥部根据施工标兵段评定条件确定有评选资格的施工单位名单。-10-第十八条评选委员会现场检查、考评并查阅办公机构提供的随机性检查资料。第十九条召开评选委员会会议,进行评定打分,确定“施工标兵段”名单和受处罚单位名单。第二十条将“施工标兵段”名单和受处罚单位名单予以公布,并报送松原市哈达山水利枢纽暨灌区开发有限公司备案。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布的“施工标兵段”和受处罚单位持有异议时,应当在公布之日起10日内向松原市哈达山水利枢纽暨灌区开发有限公司提出。逾期或无正当理由的,不予受理。对于异议,应从异议提出之日起10内处理完毕。第二十二条奖惩应于“施工标兵段”公布之日起30日内发放到相关单位。处罚应在受处罚单位公布之日起的下一个工程月进度付款中扣除。第六章评定办法第二十三条检查参评企业是否符合评定条件。第二十四条根据评分标准对有评选资格的施工单位进行打分。第二十五条根据评分,按照分值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施工标兵段”。若出现分值相同者,可由评选委员会对分值相同的单位重新排序。第七章奖惩办法第二十六条获得“施工标兵段”的施工单位将获得“施工标兵-11-段流动红旗”一面和万元人民币奖金,其中该标段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各获得元人民币的奖励。第二十七条年度内每获得一次“施工标兵段”的施工单位,在年终的“优秀施工企业”的评选中将获得附加分10分,附加分只在本年度内累计。第二十八条每次得分低于70分的施工单位处罚人民币万元,被取消参评的施工单位处罚人民币万元。二者均全线通报批评。年度内两次受处罚的施工单位,取消该单位本年度“优秀施工企业”的评选资格。第二十九条由现场指挥部人员陪同上季度获得“施工标兵段”称号的施工单位的项目部经理,将“流动红旗”送至本季度获得“施工标兵段”的施工单位。第三十条奖金所得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一条竞赛活动的奖惩办法由松原市哈达山水利枢纽暨灌区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公司有权对奖惩办法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第三十二条本奖惩办法在试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或有改进、补充建议,请及时函告松原市哈达山水利枢纽暨灌区开发有限公司。在公司未作出新的决定前,仍按本办法执行。第三十三条各评选委员会可根据本奖惩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或实施办法,并报松原市哈达山水利枢纽暨灌区开发有限公司备-12-案。第三十四条本奖惩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13-哈达山水利枢纽(一期)输水干渠工程优秀施工企业奖励办法(试行)-1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把哈达山水利枢纽(一期)输水干渠工程建设成为“安全、优质、文明”工程,加强本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安全以及文明施工的管理,实现工程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根据本工程施工单位多、面广、线长等特点,为弘扬先进,鼓励各施工单位全面履行施工合同,松原市哈达山水利枢纽暨灌区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在各施工标段间开展争创“优秀施工企业”竞赛活动。为规范评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奖惩办法的执行应本着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进行。第二章评定条件第三条获得“施工标兵段”的施工单位均有资格参加年度“优秀施工企业”的评选。年度内两次受处罚的施工单位,取消该单位本年度“优秀施工企业”的评选资格。第四条严格遵守合同承诺,履行合同义务。第五条施工单位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在工程现场建立有完善的工程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健全的各项工程施工管理规章制度,做到组织严密、领导到位、责任到人、制度落实、成效显著。并主动接受松原市哈达山水利枢纽暨灌区开发有限公司、灌区工程技术部、吉林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以及哈达山水利枢纽输水干渠工程监理部的监督检查,使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15-第六条必须认真阅读有效施工图纸(包括设计变更)和设计技术要求,并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第七条对工程质量实施全过程控制,认真执行“三检制”,质量检查记录资料齐全、规范,数据真实、可靠。严格执行验收程序且所有的工序、单元工程、重要隐蔽工程及工程关键部位签证工作与施工过程同步进行。第八条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并严格组织实施。采取有效的手段,做好工程实施阶段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及质量检查等资料的完整、准确和真实。施工单位应提交的文件及资料按合同及有关文件要求及时提交齐全。第九条施工组织设计科学合理,施工进度计划切实可行。机械、设备、人力能够及时组织到位,能够按照总进度计划和阶段性控制目标完成。第十条在施工过程中,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第十一条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弃土区规划合理,弃土按要求整治,有专用道路,对植被、野生动物保护良好,生活区卫生、美观。创造良好施工环境和施工秩序,做到文明施工。第十二条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程和规范,无违法、违纪现象。第十三条遵守公司对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服从各项管理制度。-16-第三章考核内容第十四条本办法采用百分制评分(见下表)。具体评定项目及评分标准详见附表“优秀施工企业评分表”。序号评分评分项目分值1质量控制602进度控制203安全控制104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10第四章评定时间第十五条“优秀施工企业”的评选活动每年度进行一次,评定的时间暂定为每年12月份,评选时间为3天,10日内公布评选结果。届时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评定时间。第五章评定程序第十六条现场指挥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符合评选条件的施工单位名单及相关资料报到总工办。第十七条总工办初步拟定评选委员会委员名单,并报领导批准。第十八条评选委员会现场检查、考证并查阅总工办提供的随机性检查资料。第十九条召开评选委员会会议,进行评定打分,确定“优秀施-17-工企业”名单,并报评选委员会领导小组,经批准后将之予以公布。第二十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布的“优秀施工企业”持有异议时,应当在公布之日起10日内向松原市哈达山水利枢纽暨灌区开发有限公司提出。逾期或无正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