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份号普通普通生〔2013〕145号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各专业技术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发电企业安全、经济、清洁生产,根据《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制度》(国电集生〔2013〕247号),集团公司制定了《绝缘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等15个细则,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附件1.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绝缘技术监督实施细则附件2.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附件3.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实施细则附件4.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励磁技术监督实施细则附件5.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节能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关于下发专业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分(子)公司、研究院: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部门文件—2—附件6.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环保技术监督实施细则附件7.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企业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附件8.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水电企业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附件9.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附件10.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附件11.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水电企业自动化技术监督实施细则附件12.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附件13.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水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附件14.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汽轮机技术监督实施细则附件15.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水轮机技术监督实施细则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2013年10月8日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办公厅2013年10月8日印发1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节能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资源开发和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方针,强化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发电企业节能监督管理,促进节能降耗,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集团公司有关制度,制定本细则。第二条节能技术监督是一项综合性的技术管理工作,要组织协调基建、生产及试验研究单位之间及各部门、各专业之间的工作,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节能技术监督工作。第三条节能技术监督的主要目的和任务是:建立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的节能技术监督体系,开展全方位、全员、全过程的节能技术管理工作,实行技术责任制,在发电企业耗能设备及系统的方案设计、安装调试、运行检修和技术改造等诸环节对影响发电设备经济运行的重要参数、性能和指标进行监测、检查、分析、调整和评价,使煤、油、电、汽、水的消耗率达到最佳水平,保证发电企业持续、高效、健康发展。第四条节能技术监督工作要依靠科学进步,积极推广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降低发电设备和系统的能源消耗。第五条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火电企业,其他企业参照执行。第二章节能技术监督机构与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火电机组节能技术监督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中心),第二级为集团公司所属分(子)公司,第三级为集团公司所属各发电企业。第七条技术监督中心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和集团公2司管理制度,监督指导集团公司系统内各发电企业开展节能技术监督工作,保障安全生产、节能减排、技术进步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二)按照《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力发电厂节能评价标准(修订)》,组织开展各发电企业的节能评价工作,并提出企业节能评价报告。(三)负责集团公司系统内各发电企业节能技术监督档案管理,收集分析节能技术监督月报表,掌握设备的技术状况,提出优化运行指导意见和整改措施,指导、协调各发电企业完成日常节能技术监督工作。(四)协助审核设备节能技术改造方案、评估机组大修和节能技改项目实施绩效。(五)负责开展节能技术交流和培训,推广先进管理经验和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六)负责组织召开节能技术监督会议,总结集团公司年度节能技术监督工作。(七)负责定期编制节能技术监督报告,总结节能技术监督工作,提出工作和考评建议。第八条各分(子)公司节能技术监督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节能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二)建立健全本辖区节能技术监督组织机构,完善节能技术监督分级管理制度,组织落实节能技术监督责任制,组织管辖区发电企业完成节能技术监督工作,指导发电企业的节能技术监督工作。(三)对影响本辖区发电企业的重要能耗问题,组织调查分析,督促限期整改。(四)组织开展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设计审查、主要设备的监造验收以及安装、调试、试生产等生产过程中的节能技术监督和基建交接验收的技术监督工作。(五)组织实施重大技改节能项目质量技术监督,督促、协助发电企业解决节能技术监督发现的问题。(六)定期组织召开本辖区技术监督工作会议,总结、交流节能技术监督工作经验,通报节能技术监督工作信息,部署节能技术监督阶段工作任务。(七)组织发电企业对节能技术监督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技术监督人员专业水平。第九条发电企业节能技术监督职责3(一)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节能技术监督的法规、条例、规定、制度、规程。(二)组织制定本企业节能技术监督的实施细则、岗位职责、各项管理制度及技术措施等。(三)组织制定本企业的节能规划,并实施。(四)按照《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力发电厂节能评价标准(修订)》,定期组织开展企业的节能自评价工作,并向集团技术监督中心提交企业节能自评价报告。(五)组织协调本企业检修、运行、生产技术等部门工作,共同完成节能技术监督工作任务。(六)定期组织本企业节能技术监督分析会议,了解耗能设备运行、检修、试验和消缺情况,及时督促处理发现的问题。(七)调配并组织本企业开展节能技术监督工作所需的人员、试验仪器和人员培训,不断提高节能技术监督专业水平。(八)参加上级组织的节能技术监督网活动,同时积极组织本企业节能监督网活动。第十条发电企业节能专责工程师职责(一)在公司、部门领导下具体负责指导、开展企业节能技术监督日常工作。(二)组织编制和完善企业的节能技术监督规章制度,并对国家、集团和地方的节能法律法规、标准制度进行企业内部宣贯,做好各种节能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三)组织编制企业年度节能计划和措施及中长期规划;根据燃料供应、气候条件、负荷曲线、设备状况等不同变化,及时向领导反映完成经济指标的有利和不利因素,并提出年度季度调整指标依据。(四)每月做好企业月度及年度累计节能分析报表、节能分析总结,熟练应用供电煤耗反平衡方法和耗差分析对企业大指标影响能耗偏差原因进行定量分析、检查,提出改进措施。对危及经济运行的重大能耗问题应及时上报。(五)监督各专业主管做好各专业小指标影响能耗的各种因素的统计台帐,并汇总到公司的节能分析报告中。(六)组织本企业节能自评价工作,配合集团对企业定期开展的节能评价工作。(七)参与公司的节能技改项目的可研、方案制订、落实和验收,对已实施的节能技改项目进行总结上报。4(八)组织编写公司节能奖惩考核方案,核定和协查节能考核项目的完成情况。监督运行小指标竞赛执行和考核情况。(九)参与本公司各专业开展的优化运行、优化系统、优化设备和优化指标的各项节能降耗试验,并配合和监督外单位来公司开展的各项节能降耗试验工作。(十)配合热工、电测专业做好节能计量装置和仪器仪表的检定工作;督促并组织做好公司能源平衡工作,做好热、燃料、水、电平衡工作。(十一)参加上级组织的节能技术监督会议,负责传达会议精神。开展节能信息交流,收集、推广节能新技术、新方法、新经验。(十二)参加月度燃料盘点工作。(十三)开展节能宣贯培训工作,提高公司职工节能意识,组织节能合理化建议活动。第三章节能技术监督范围及主要指标第十一条节能技术监督范围涵盖发电企业建设、生产过程节能管理和进出用能单位计量点之间的能量消耗、能量转换、能量输送过程的所有设备、系统。具体内容如下:(1)各项主要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2)热力系统、能耗设备效率检测情况;(3)发电企业能耗状况评价及新、扩、改建工程的节能影响评价;(4)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情况;(5)能耗台账管理情况;(6)节能技术宣传培训情况;(7)节能管理体系建立、运行情况。第十二条节能技术监督指标(一)发电企业能耗监督主要综合经济技术指标(1)发电量;(2)供热量;(3)发、供电煤耗率;5(4)供热煤耗率、供热厂用电率、热电比;(5)发电厂用电率;(6)综合厂用电率;(7)锅炉效率;(8)汽轮机热耗率;(9)全厂发电综合耗水率。(二)机组主要运行小指标及相关指标(1)主、再汽温度;(2)主、再热汽压;(3)过、再热器减温水量;(4)给水温度;(5)加热器端差、温升;(6)高压加热器投入率;(7)凝汽器真空;(8)真空严密性;(9)凝汽器端差;(10)凝结水过冷度;(11)胶球清洗装置投入率及胶球回收率;(12)冷却塔幅高;(13)排烟温度;(14)氧量;(15)飞灰及炉渣可燃物;(16)空预器漏风率;(17)煤粉细度;(18)吹灰器投入率;(19)风机耗电率和制粉耗电率;(20)给水泵、凝结水泵、循环水泵或空冷岛耗电率;(21)输煤、脱硫、除尘、输灰、制水、电气设备耗电率;6(22)热力及疏水系统阀门严密性;(23)机组设备及管道保温效果;(24)机组补水率、自用水率、汽水损失率、汽水品质合格率、全厂复用水率、循环水浓缩倍率等;(25)点火及助燃用油量;(26)燃料检斤率、检质率、配煤合格率、入厂煤与入炉煤热值差及低位发热量;(27)能源计量配备率、周期受检率、检测率;(28)酸碱耗、补氢率、磨煤钢耗等。第四章节能技术监督主要工作第十三条新建项目节能技术监督项目前期阶段、项目建设阶段、性能考核试验的相应节能工作按《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全过程节能减排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全过程节能减排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国电集生[2009]35号)执行。第十四条生产运行节能技术监督(一)发电企业依靠生产管理机构,开展全面、全员、全过程的节能管理,逐项落实节能规划和计划,将各项经济指标依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开展单项经济指标的考核,以单项经济指标来保证综合经济指标的完成。(二)运行人员应根据机组优化运行试验得出的最佳控制方式和参数对主辅设备进行调节,使机组各项运行参数达到额定值或不同负荷对应的最佳值,使机组的供电煤耗率在各负荷下相对较低。主辅机经过重大节能技术改造后,应及时进行性能试验,确定主、辅机的优化运行方式。(三)应按照各台机组及主、辅机的热力特性,确定主、辅机的优化运行方式,运用等微增调度,制定相应的负荷调度方案,积极取得调度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对机组的启停和负荷分配进行科学的调度。进行电、热负荷的合理分配,使全厂经济运行。积极开展电量置换,统筹协调,发挥区域优势,促进区域整体效益最大化和节能效果最优化。7(四)重要参数对供电煤耗率、厂用电率等主要综合经济技术指标的影响,应每月进行定量的经济性分析比较,从而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运用趋势分析、对比分析和差距分析对统计的能耗指标进行横向、纵向,同比环比,与设计值、历史值、同类型、同区域的先进值,以及国内外同类型机组最好水平进行比较,以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五)应建立健全能耗小指标记录、统计制度,完善统计台帐,为能耗指标分析提供可靠依据。日煤耗计算应按原电力部颁发的《火力发电厂按入炉煤量正平衡计算发供电煤耗率的方法(试行)》执行,月煤耗计算应在日煤耗计算的基础上,根据月末盘煤结果进行调整,以确保数据的准确。(六)运行人员应加强巡检和对参数的监视,要及时进行分析、判断和调整;发现缺陷应按规定填写缺陷单或做好记录,及时联系检修处理,确保机组安全经济运行。(七)对锅炉燃烧应特别重视,值班人员应随时掌握入炉煤的变化情况,根据煤质分析报告、机组负荷及炉膛燃烧工况,及时进行燃烧调整,使机组蒸汽参数保持在经济值,减少过热器与再热器减温水的投入量。当煤质发生较大变化时,根据不同煤质及锅炉设备特性,研究确定掺烧方式和掺烧配比。当煤质变化较大或燃用新煤种时,应进行煤灰熔融性测定及可磨性指数测定。(八)保持汽轮机在最有利的排汽压力下运行,当真空系统严密性不合格时,应检查泄漏原因,及时消除。在凝汽器管束清洁状态和凝汽器真空严密性良好的状况下,绘制不同循环水进口温度与机组出力、端差的关系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