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水管改造合同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范围和内容:室外主水管及室内主水管改造第二条工程期限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第三条工程合同总价1、工程合同价款::元(以审核价为准,含税),大写金额:整2、付款方式:内网货币结算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工程所用材料全部由乙方自供,材料须有合格证明。第五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设计变更单及国家颁布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2、材料改变代用时,必须经过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通知和经过甲方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3、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代表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4、发生施工质量事故,乙方必须及时报告甲方。一般质量问题处理结果应送甲方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甲方、设计单位等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单位签证方可实施。第六条甲、乙双方的主要责任双方同意执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第八条之规定。第七条施工安全乙方必须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严格遵守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预防措施杜绝事故发生,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第八条竣工验收1、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布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质量检验评审标准》和有关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说明文件,设计变更通知单位依据。2、工程竣工后,乙方在发出竣工通知书的同时,必须将“竣工验收自检资料”交甲方备查。3、竣工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使用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验收合格后共同在验收证书上签字,并办理交工手续。4、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整改后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第九条附则1、乙方在具备开工条件后,必须向甲方提交开工报告,经甲方审查后方可开工。2、开工前,乙方到工程建设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3本合同文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甲方(盖章):乙方(章):甲方代表:乙方代表:联系人:联系人:签约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