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GB4053.3-93代替GB4053.3-83SAFETYREQUIREMENTSFORFIXEDINDUSTRIALPROTECTIVERAILINGS国家技术监督局1993-12-27批准1994-07-01实施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的设计、制造和安装的主要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中的平台、人行通道、升降口等有跌落危险的场所。本标准不适用于各种交通及其他移动设备。2引用标准GBJ205钢结构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3引用标准3.1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沿平台、通道及作业场所敞开边缘固定安装的防护设施(见图)。3.2立柱:栏杆的垂直构件。3.3扶手:固定于立柱上端的水平方向设置的防护构件。3.4横杆:固定于立柱中部的连接杆件。3.5挡板:固定于立柱下部的防护板。4技术要求4.1防护栏杆的高度宜为1050MM。在离地高度小于20M的平台、通道及作业场所的防护栏杆高度不得低于1000MM,在离地高度等于或大于2M高的平台、通道及作业场所的防护栏杆不得低于1200MM。4.2栏杆的全部构件采用性能不低于Q235-A·F的钢材制造。4.3栏杆的结构宜采用焊接,焊接要求应符合GBJ205的技术规定。当不便焊接进,也可用螺栓连接,但必须保证第5章规定的结构强度。4.4扶手宜采用外径Φ33.5--50MM的钢管,主柱宜采用不小于50×50×4角钢或Φ33.5--50MM钢管,立柱间隙宜为1000MM。4.5横杆采用不小于25×4扁钢或Φ16的圆钢。横杆与上、下构件的净间距不得大于380MM。4.6挡板宜采用不小于100×2扁钢制造。如果平台设有满足挡板功能及强度要求的其他结构边沿时,允许不另设挡板。4.7室外栏杆、挡板与平台间隙为10--20MM,室内不留间隙。4.8栏杆端部必须设置立柱或建筑物牢固连接。4.9所有结构表面应光滑、无毛刺,安装后不应有歪斜、扭曲、变形其他缺陷。4.10栏杆表面必须认真除锈,并做防腐涂装。5强度要求栏杆的设计,必须保证其扶手所能承受水平方向垂直施加的载荷不小于500N/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