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知识最有价值?——东西方教育杂谈之十三胡东芳加拿大留学生涯使我不止一次地体验到中加两种不同文化的冲击以及教育上的巨大反差,它促使我的思维转向面对我国现实的教育世界中存在的许多问题,希望能够找到答案。其中的一类问题是:我国中小学教育给学生的知识相对于加拿大的中小学生而言,不可谓不多矣,但为什么到了大学、特别是研究生阶段以后,我们的学生并没有显示出优势来?为什么高分低能一直困惑着社会各界人士?为什么会出现在学校学了那么多知识的学生在实际生活中遇到一些简单的问题却束手无策等诸如此类的现象?为什么受过相当年限教育的人仍缺乏一些必要的遵守规范的意识?为什么一些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却在大是大非面前迷失方向?原因当然很多,但在我们的教学理念上一直没能解决好“什么知识最有价值”却是这些问题的关键所在。什么知识最有价值?这是一个古老的问题,著名的德国教育家斯宾塞早在19世纪就提了出来并根据当时的现状做出了令人信服的回答。在斯宾塞看来,“什么知识最有价值,一致的答案就是科学。这是从所有各方面得来的结论。为了直接保全自己或是维护生命和健康,最重要的知识是科学。为了那个叫做谋生的间接保全自己,有最大价值的知识是科学。为了正当地完成父母的职责,正确指导的是科学。为了解释过去和现在的国家生活,使每个公民能合理地调节他的行为所必需的不可缺少的钥匙是科学。同样,为了各种艺术的完美创作和最高欣赏所需要的准备也是科学。而为了智慧、道德、宗教训练的目的,最有效的学习还是科学。”很明显,斯宾塞的观点中具有强烈的功利主义色彩。他的直接结论是,在科学和工业主宰社会的时代,只有科学才是真正有助于个人幸福和社会进步的、最有价值的知识,因此,学校也应以科学作为课程体系的核心,以科学统治学校。斯宾塞的这一思想毫无疑问地影响了西方许多国家。但时代发展到今天,加拿大乃至西方学生在校学习的内容已不仅仅是科学知识,它们通常包括四个部分:事实性知识、方法论知识、规范性知识和价值知识。对此,当代德国学者龙普和简托斯有过比较全面的总结。他们认为,事实性知识就是理解周围世界的客观特性及其关系的知识;方法论知识就是借助有关的方法论,理解操作执行规则及策略的知识;规范性知识就是关于社会共同生活的知识;价值知识是同客体及其特性相关的社会重要性及其社会价值的知识。虽然他们将一个学生所应掌握的知识进行这样分类是否合适可作为学术观点进行讨论,但是他们毕竟提出了一个与以往不同的教育思想。以此对照我国学校教育的内容,不难发现,在我国各类学校的传统教学中,“事实性知识”的学习成为一枝独秀的景观,而其他性质知识的传授和培养未能给以应有的重视。尤为严重的是,在某些很需要“方法论知识”的学科中,并不注重学生方法论知识的形成,许多学生心智操作中表现出来的缺陷的根源,就在于缺乏方法论知识。此外,规范性知识和价值知识在我国的教学中也几乎被忽略了。于是,我想起了大科学家爱因斯坦说过的话:科学只能告诉我们“是什么”,却不能解决“应当怎样”的问题,科学只能解决是非而不能给人以“价值”判断。“价值”判断还要靠另一个源泉——人文社会科学。科学技术与人文科学分离的结果,就会出现两种畸形人:只懂技术而灵魂苍白的“空心人”和不懂技术,侈谈人文的“边缘人”。其实对于青少年来说,事实性知识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从小形成且终身起作用的东西,如对学习的兴趣、对新的东西的探索精神、对挑战所显示出来的勇气、耐心的观察能力和动手能力、正确的思维方式及实事求是的扎实作风等。尽管每一位教师都知道对孩子进行事实性知识教育的重要性,但是,有很多教育者并不知道除了事实性知识教育之外,其他类别的知识仍是不可或缺的。所以作为教育者,“要告诉孩子这样一些道理:何谓知之?何谓不知?学习的目的是什么?何调英勇?何谓克制和正义?雄心与贪心、奴役与服从、放纵与自由之间有什么区别?什么是满足的标志?怎样避免和忍受痛苦?什么动力驱使人们前进?什么方法让人们不断变化?所有这些,都是对孩子的习惯和意识起决定作用的东西,只有当孩子懂得认识自己,教育才算教得其所”。知识必定有价值,这一论断并不难证明。判断一个事物有无价值,是看它是否符合个人及社会的某种需要;判断其价值大小,是看它满足个人及社会需要的程度以及这些需要本身的重要性如何。人类的知识体系历经千百年而层层构筑起来,由经验性知识发展到理论知识,再发展到哲学。在不同时代,由于价值判断体系的变化,各类知识的地位和作用也在发生变化。因此,诚如斯宾塞所指出的,“最为重要的问题并不在于这个或那个知识有没有价值,而在于它的比较价值。人们总认为只要提出某门科目给了他们某些益处就够了,而完全忘了那些益处是否充分,还应该加以判断。人们注意到的科目或许没有一门是一点价值都没有的”。但是,“在能够制定一个合理课程之前,我们必须确定最需要知道些什么东西;或是用培根那句不幸现在已经过时的话说,我们必须弄清楚各项知识的比较价值”。在未来社会里,衡量一个人所受教育高低的标准,不再总而言之看其掌握“知识”的多少。如果只掌握一套死板的知识,而不知道知识是怎样得来的,不知道怎样应用,即使得到了“完整健全”的教育,也不算是一个有学问的人。应该既知道事物是什么样子,又知道它何以是这个样子;既拥有善于事物的真理,又拥有一套如何发现真理的真理;既懂得规范又遵守规范;既知道什么是对的,又知道什么是好的,具有判断是非善恶的能力。只有同时具备了四种知识的人,才是符合时代发展趋势的人才,而只有使人获得这种知识和培养这种人才的教育,才是真正完整和健全的教育。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状呢?如斯宾塞所指出的,我们灌输给学生的这些知识建立在三个传统观念基础之上。“第一个传统观念是:一切教育,包括体育、智育和德育,必须是权威性的,无需考虑缺乏知识和尚未发展的儿童的自然愿望、倾向和动机。第二个居于统治地位的信念是:教学就是告诉儿童或展示儿童什么东西是他们应该看、信奉和用言词表达的。所以,教师的讲解和书籍乃是教育的真正手段。第三个最重要的信念是:培养教师本人以及当代或过去的学者、作家和宣传家的教育方法必然是正确的和足够的方法。它的结果显示出它的正确性,并把它视为神圣的。”这些原因看似简单但克服起来却非常困难。“怎样运用我们的一切能力使对己对人最为有益,怎样去完满地生活?这个既是我们需要学的大事,当然也就是教育中应当教的大事。为我们的完满生活做准备是教育应尽的职责;而评判一门教学科目的惟一合理办法就是看它对这个职责尽到什么程度。”面对现实的困惑与未来的挑战,我们究竟需要教给学生哪些知识?我们还能仅仅满足于事实性知识的传授吗?我们能否在教学实践中把上述四类知识融合起来?我想,答案就在每一个教师对“什么知识最有价值”这一问题的仔细体味之中。地址:北京市沙滩后街55号邮编:100009版权所有:人民教育出版社关于本栏目任何问题,请E-mail至:liuf@pep.com.cn电话:64016633传真:64010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