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022482943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兴企有为、治企有方、勇于创新之思考201X/X/XX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兴企有为、治企有方、勇于创新之思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必须做到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是检验一个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这是基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是党在经济领域的执政骨干,是治国理政复合型人才的重要来源,肩负着经营管理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的重要责任”的地位、作用和重要使命所决定的。做为一名光荣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必须坚定信念、任事担当,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市场的激烈竞争,迎难而上,开拓进取,为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而拼搏奉献。一、对党忠诚牢记自己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是党在经济领域的执政骨干,肩负着治企、兴企、经营管理好国有资产使其保值增值的重要任务,必须时刻意识到“咱是党的人”,牢记自己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只有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的赤诚之心化为对党的无限忠诚,才能担当得起历史赋予的重大责任。忠诚是什么?忠诚就是对党、对祖国、对人民绝对忠心,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治本色和政治品质。彰显着诚信、尽职和服从,也就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对党忠诚,需要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习近平总书记说:“[标签: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