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742170958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大厅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的意见201X/X/XX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大厅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的意见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部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不规范问题,为企业和群众营造服务高效、管理规范、公平竞争、监督有力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环境,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规范各县区政务服务大厅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有关工作意见公布如下:一、严格实施“清单化管理”各县区审批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管理,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各县区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要在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大厅向社会公布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汇总清单。公开内容包括: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审批部门、中介服务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要件名称、收费性质、收费标准及依据等。同时,要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国务院、省政府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变化情况,及时做好衔接落实,并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严格执行“清单之外无中介”各县区审批部门不得在公开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之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对法律法规仅明确要求申请人提供受理要件、未明确要求必须委托中介机构编制的,由申请人自行决定编制形式,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也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审批部门能够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以及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项,一律不得设[标签: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