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797936361市建筑勘察设计院院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201X/X/XX市建筑勘察设计院院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的规定,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对XXX同志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委托书》(X组监函〔2015〕7号)的委托,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15年8月10日至8月18日,对XXX同志任XX市建筑勘察设计院(以下简称市设计院)院长期间履行经济责任及市设计院2012年至2014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送达审计。市设计院及XXX同志提供了与审计相关的财务会计资料、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述职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并承诺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市设计院的责任是在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中,履行法定职责、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实施内部控制、按照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编报财务会计报告、保持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审计准则的规定,对市设计院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独立实施审计并作出审计结论。一、基本情况市设计院是XX市城乡建设局所属的二级单位,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主要职能是:按照省住建厅核定的资质等级,承担工程地质勘察丙级资格范围内的工程地质勘察设计任务与岩土治理、工程钻探、凿井等工程勘察劳务工作;承担建筑工程丙级资格范围内的建筑工程设计任务。受市城乡建设局委托,对XX市范围内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行使执法职责。市设计院内设办公室、财务科、人事科、建筑设计一室、建筑设计二室、建筑设计三室、工程地基处[标签: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