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445499217市政府驻某办事处主任期间经济责任审计报告201X/X/XX市政府驻某办事处主任期间经济责任审计报告XX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按照XX市市委组织部《关于XXX同志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委托书》(X组监函〔2016〕37号)的要求,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16年9月21日至9月30日,对XXX同志任市政府驻XX办事处主任期间履行经济责任及市政府驻XX办事处2007年至2016年6月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市政府驻XX办事处及XXX同志提供了与审计相关的财政财务会计资料、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述职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并承诺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市政府驻XX办事处的责任是在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中,履行法定职责、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实施内部控制、按照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编报财务会计报告、保持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审计准则的规定,对市政府驻XX办事处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独立实施审计并作出审计结论,具体审计情况如下:一、基本情况市政府驻XX办事处是市政府在省会城市的窗口,属事业单位,招待所是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为接访维稳、招商引资和结交朋友以促进XX市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等。市政府驻XX办事处内设办公室、综合科、计财科等职能科(室)。截止2015年底,实有财政供养5人,事业编制23人(在职13人,离退休10人)。XXX同志自2007年4月至2015年12月[标签: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