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960585650致全县各矿山企业的一封公开信201X/X/XX致全县各矿山企业的一封公开信县内各矿山:为进一步依法规范全县矿山开采秩序,严厉打击无证、越层越界等非法开采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保护生态环境和矿产资源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规定,根据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整改和省委巡视组巡视整改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整治矿山违法违规开采工作专项行动,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一、坚决依法禁止无证开采、越层越界开采、非法占地、污染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所有矿山必须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在xx年11月30日前自行拆除涉嫌违法违规开采和加工的相关设施,机具包括挖掘破碎机械、装卸机械、分离机械、运输机械以及其它相关机械等;拆除为违法违规开采和加工搭建的各种违法建筑。逾期县政府将依法组织强制取缔、拆除。三、所有采矿许可证到期未依法取得延期许可的矿山,须在xx年11月30日前自行拆除各种建筑物、构筑物,自行处置相关机械。逾期县政府将依法组织强制取缔、拆除。四、严禁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矿山在依法处理完结之前擅自启动开采。五、县供电部门对非法开采的矿山依法采取停止供电措施。六、县市场监管、税务、经信、国土、林业、环保、安监、公安等部门对全县所有的矿山开采和加工行为涉及许可证照、安全生产、环保、工矿用地、缴纳税费等依法进行全面清理、调查。七、对非法[标签: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