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9106404012017年县人大常委会对乡镇人大考核的办法及细则201X/X/XX2017年县人大常委会对乡镇人大考核的办法及细则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县人大常委会将对各乡镇人大工作开展年度综合考核,为鼓励创先争优,推动人大工作开展,特制定本方案。一、组织领导乡镇人大工作年度综合考核工作在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下进行,成立XX县乡镇人大工作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专委主任委员、各工委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由县人大办主任兼办公室主任,联工委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考核的日常工作。二、考核目的通过对乡镇人大工作的综合考核,总结乡镇人大工作经验,指导和推进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和人民代表的作用。三、考核对象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四、考核内容乡镇人大工作年度综合考核指标由领导重视、自身建设、依法履职、代表工作、民主测评和加扣分项目组成,按百分制进行评估。(见附件)五、考核方法和程序(一)日常考核。县乡镇人大工作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对各乡镇人大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将平时掌握的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台账,纳入考核计分。(二)自我评估。各乡镇人大主席团按照《XX县2017年乡镇人大工作综合考核细则》(以下简称考核细则)进行自评,于2017年11月上旬前将自评结果及工作[标签: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