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思想史清华大学历史系秦晖教授参考书•秦晖:《问题与主义》,长春出版社1999年•秦晖:《实践自由》,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金雁、秦晖:《十年沧桑:东欧诸国的经济社会转轨与思想变迁》,上海三联书店2004年•弗兰尼茨基:《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人民出版社1982年•托马斯·迈尔:《社会民主主义的转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柯尔:《社会主义思想史》,第四卷《共产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商务印书馆1994年•张光明:《布尔什维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的历史分野》,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年•普列汉诺夫:《我们的意见分歧》,人民出版社1955年•列宁:《什么是‘人民之友’以及他们如何攻击社会民主主义者》,人民出版社1960年•《托洛茨基自传》,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唐大盾等:《非洲社会主义:历史理论实践》,世界知识出版社1988年•朱庭光主编:《法西斯体制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引子:你能回答这些问题吗?•在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未来理想社会中,“民主”、“自由”、“国家”、“个人(个性)”、“市场经济”各占有什么样的地位?•在共产主义者同盟、第一国际、第二国际的正式文献(纲领性文献、策略性文献和一般宣传文献等)中,有“无产阶级专政”的提法吗?为什么?•在1917年以前的俄国,“社会主义革命党”人和“社会民主党”人各是指的什么人?•德国“纳粹”的党名全称?内容•“社会主义”的人性根基与社会主义史前史•“启蒙原则的彻底化”:社会主义在中世纪晚期的两个源头•自由的异化与复归:马克思的历史观•从共产主义到社会民主主义•俄国民粹主义及其“警察化”•俄国社会民主主义-自由主义的反民粹主义联盟•斯托雷平时代的“列宁转向”•“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演变与一党制的形成•农民国家的“社会主义”实践•自由、乌托邦与强制:社会主义的未来社会主义的人性根基•人是竞争的动物,也是合作的动物。•在“终极意义上”讨论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孰是孰非是讲不清楚的。从高调上讲,这是因为自由与平等这两个高尚的理想都是不可彼此取代的。但是理想太过深奥,不谈也罢。•而更重要的是从低调上讲,也就是从“傻瓜”而不是圣贤的角度讲,由于人性的局限,人难免自私,因此自由主义可以成立;同时人难免怯懦,因此社会主义可以成立。自由主义主张“性恶论”吗?•自由主义者并不认为人必定自私,更不认为人应当自私。许多自由主义者本人的利他和自我牺牲精神并不亚于其他“主义者”,他们提倡志愿者、慈善和义工精神也不遗余力。•但是他们对人性的局限有深刻理解,明白慈善可遇不可求,利他精神可以自律而不能律人,人皆利他是不能指望的,强使人利他不仅做不到,而且是不该做的。“先小人后君子”为的正是多出真君子•因此制度安排必须“先小人后君子”,以人有可能自私作为预设。因此需要:•政治上强调制衡,尚贤但不迷信人贤,则非贤者亦不能害人;经济上肯定交换,慕义但不强求人义,则非义者亦不敢抢劫。•这正是为了保护君子不受小人之害,真君子不受伪君子之害,乃至尽可能地使君子变得更多、更真。事实上,自由主义的生命力不在于现实社会中有多少“不自由毋宁死”的崇高者,而在于上述的人性局限颠扑不破。•爱自由之心人皆有之,但把自由当成最高价值为之可以牺牲一切的人,在哪个民族中也不会多。如果人们都“不自由毋宁死”,古今中外的一切专制、奴隶制、农奴制以及行会之类的依附性组织都不会存在,事实当然并非如此。•但是,恰恰因为古今中外人性的局限都明摆着,连毛泽东都说人一辈子不做坏事是“最难最难的啊”,因此那种“先小人后君子”的自由主义制度设计从来就有吸引力。那么为何自由制度又从来难产呢?•那恰恰是那些掌权的小人害怕受到制约而极力禁止这样的制度安排,这些小人不仅自称君子,还宣称有了无限权力他就可以把天下人都改造成君子。•有时人们会轻信这种自诩,但更多情况下这种自诩其实并没有什么人信,仅仅由于人们害怕他的淫威,由于人们并非“不自由毋宁死”,非自由的制度才经常存在。•但那些自诩从来无法实现而且不断带来灾难。所以只要有机会,人们还是会寻求“到自由之路”的。同样,广义的社会主义之不灭,我想也并非因为人可以变得多么高尚,而是因为人无法脱离渺小。•社会主义的生命力不在于现实社会中有多少大公无私的崇高者,而仍在于人性局限颠扑不破。•人们也许未必酷爱平等,但害怕风险寻求庇护之心人皆有之。我常说“不公正的伪竞争”会导致“反竞争的伪公正”。但今天我要补充:即使绝对公正的竞争,人们也有个承受力问题。•并非所有人都有“木秀于林”的壮志,即便是强者也有疲倦时,自由主义者如果指责他们怯懦,这与社会主义者指责他们自私不一样是强人所难吗?社会主义者做不到人人为公,自由主义者难道能够做到人人自强?•捷克、波兰这样的民主私有化进程应当说比我们那种“掌勺者私占大饭锅”要公平得多,但那里照样出现了不满,出现了“左派复兴”和休克疗法的大夫们下台,更出现了民主制下限权容易卸责难,福利制度不是那么好废除的。反而恰恰是专制制度下统治者可以弄权而卸责,既不给自由又不给福利。•如今有些左派以东欧部分人民的所谓怀旧现象抨击自由市场改革,说可见社会主义理想不死。而有些右派又骂它是保守势力作怪。•其实东欧这种“左派复兴”基本上没有多少理想色彩,也不说明他们的转轨错了,而就是一般民众怕风险求庇护的体现。这与人性自利一样没什么可大惊小怪。但在制度安排上,两者都是必须顾及的。两种“人性局限”都要有限度•自由主义可能反驳说:“人性局限”有好有坏。“合理自私”只要不侵犯他人权利,至少无害。但因为“怯懦”而希望某种强制力量损害他人权利(例如对富人征重税)来保护自己,是否正当呢?•社会主义可以回答:自私要有“合理”限度,“怯懦”不也可以有合理限度吗?一方面,个人行为或多或少都有些“外部性”,绝对与人无涉的领域不大。另一方面,人们既然都难免可能成为弱者,无法根本摆脱“怯懦”,那为什么不能通过某种程序(民主)在大家(至少是多数)认同的情况下让渡某些权利给大家委托的代表者,让他为大家提供保护呢?如果这种保护真正建立在公共契约的基础上,怎么就构成一些人对另一些人的侵权了呢?关键在于“群己权界”问题•可见,真正的问题就在于明确这些“限度”,确定个人可以让渡的“某些”权利范围。在“外部性”很小的行为领域保证个人自由,他人乃至公共权力不应干扰。而在个人“让渡”权利的公共领域确保民主,以免其被特定个人或小集团利益所左右。•这就是当年严复敏锐地抓住的“群己权界”问题。•有人说,发达国家的成功在于发扬了个人主义,充分开展竞争;也有人说,他们的成功在于发扬了集体精神,充分实行合作。•其实在我看来,他们的成功,乃至他们没有完全解决的问题,都在于正确处理“群己权界”,以便使人性中的“自私”对平等、“怯懦”对自由的妨碍都尽可能降低,而人们的竞争与合作都能健康发展.“群己权界”必须划清,但又难于划清•实际上,在“己域要自由,群域要民主,群己权界要划清,许多行为属于己域还是群域是确定的”这四点上,现代自由主义者与社会主义者是有共识的。•而如果群己权界紊乱,“公共权力”可以任意干扰个人生活、侵犯个人自由、剥夺公民权利,而个人或小集团又可以任意把持公共领域、垄断公共决策、以权谋私损害公益,社会就要出大毛病。•问题在于:人们行为中除了可以明确划清群己权界的部分外,还有相当大的“模糊领域”是不易划清的。•一个浅显的比喻:如果有人在你的耳朵边放鞭炮,谁都会认为这是一种侵犯。可以说你对耳边一定范围(例如一米内)拥有“安静权”,这是你的“己域”,你的个人权利,他人,包括公众都应予尊重。•但如果人们在百米外聚会喧哗,你能以你的“安静权”为由加以阻止吗?显然,你的己域到不了那么远,那是“群域”,是“公意”左右的。•然而谁能说清这两者的确切边界何在?如果人们在你身外5米(或n米)处踢球、喧哗,你以个人权利名义反对,而人们以多数决定名义坚持,谁是谁非?这里应该实行“自由”还是应该实行“民主”?比这更重要的是……•如保护弱者,西方的左派认为是公共事务,应当由民主国家公共决策(税收-福利安排)来解决。而右派认为是个人选择,应通过慈善、自愿公益和民间NPO来解决。•如同性恋,左派认为是“己域”,应当与异性婚恋一样实行个人自由。而右派认为事关社会风化,应当作为“群域”进行公共干预。•除了理念的分歧外还有“时态情境”的变化,如“泰坦尼克比喻”。“左派”与“右派”:格斯卓克-布伦德尔的“四元分析”2004,5,17:马州婚姻平等法生效:左派的节日•关于“主义”分野的又一说•这种分法对吗?几百年来经过无数“试错”,目前人们看到的弊病最小的解决办法是•在“己域要自由,群域要民主,群己权界要划清,许多行为属于己域还是群域是确定的”这四点共识之外,对于群己权界中的模糊领域采取“多数决择,临时划定,定期重划”的解决办法。•这应当是第五个共识或曰“共同底线”。•更好的办法有没有呢?所以我想,西方民主制下永远有左右两派,往好了说是分别追求平等和自由,往坏了说是分别体现了怯懦与自私。往好了说人总是有理想的,往坏了说人性总有局限。我不认为哪个就是完全真理哪个就绝对错误。我的自由主义就是“自由优先于主义”,就是争取左右两方以“天平效应”的方式、而不是以“尺蠖效应”的方式互动。“最好政府是不可能有的,次好政府是难以确定的。我们可以确定的是:什么是最坏的政府?那就是权力极大而责任极小的政府。无论自由主义者还是社会主义者,在他们能够进行有意义的争论之前,首先要做、也首先能做的是改变这样的政府。这就是政府现代化这一进程的实质所在。”•宪政下的分野宪政前的分野在不同的国家,乃至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人们对这一问题给予了不同的答案•横向相较,美国人基本倾向于“权小责亦小”的古典自由制度,而欧洲尤其是北欧人则更喜欢“责大权亦大”的民主福利国家。•纵向考察,美国经过20世纪初的“进步主义”、30年代的“新政”和60年代的民权立法,一直是趋向于梅森式的“最多服务的政府”。到了80年代出现“里根政策”,又强调坚持杰弗逊式的“最少用权的政府”。两者形成“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的对峙。•冷战结束之初曾有人认为后者已成为最后的选择,是为“历史的终结”。但是这样的说法后来不断被显示出是过于武断了。如今“福利国家”的危机虽然严重,“自由放任”的问题也还不少。而那种“既非自由放任又非福利国家”的“第三条道路”究竟如何走,也还远未见分晓。人对于自由的追求(对束缚的排拒)与对安全的追求(对风险的排拒)同样出于天性,而且尽管今天自由主义者与社会民主主义者存在着包括明确划分“群己权界”、群域民主己域自由、以及多数基本领域的群己界分已有定论这“三大共识”,但是人类生活中的一些领域到底属于群域还是属于己域,是“边界游移,情景决定”的,不可能有固定的划法。因此人类永远会有“左右派”。人类的“终极选择”是什么,乃至可不可能出现“终极选择”,实可怀疑。在“政府”问题上,权力极小责任极大的“最好政府”从未实现,而在权责对应基础上,什么是“次好政府”——是权责都较大的社会民主政府,还是权责都较小的古典自由政府,也未必能够有公认的结论。不过历史虽然并未“终结”,但历史毕竟在“进步”。人类宪政的历史,乃至启蒙时代以来三百年人们关于“国家”问题上的理论探讨与实践努力如果说有什么公认的成就,那不在于它实现了“最好政府”,也不在于它分辨出了“次好政府”,而只在于它揭示了什么是“最坏的政府”:那就是权力最大而责任最小的政府。社会主义的“史前史”•西方文明的两大源头:希腊理性与希伯来救赎精神•中世纪的黑暗引起了两方面的反抗:因其迷信和愚昧,人们以理性反抗之;因其专横与不公,人们以救赎精神(所谓道德理想主义)反抗之。•两者共同瓦解了中世纪并推动人们走向近代。考茨基:《新社会主义的先驱》•“古代社会主义”发源于柏拉图和基督•柏拉图的《理想国》•《新约·使徒行传》2·44-45:“信的人都在一处,凡物公用,并且卖了田产、家业,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给各人。”两大源头•天主教人文主义(莫尔)•希腊罗马古典文化遗产•重理性•教会组织作用•承认世俗幸福•新教改革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