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通则(GB/T15772—1995)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编制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的任务、内容、程序、方法、成果整理等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大面积总体规划和小面积实施规划。前者指大、中流域或省、地、县级的规划(面积几千、几万到几十万平方公里),后者指小流域或乡、村级的规划(面积几十到几百平方公里)。2引用标准GB/T15774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计算方法3基本规定3.1规划的任务3.1.1编制规划必须贯彻“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方针。本规划通则以治理为主。3.1.2在综合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方向,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农村产业结构,针对水土流失特点,因地制宜地配置各项水土保持防治措施,提出各项措施的技术要求。3.1.3分析各项措施所需的劳工、物资和经费,在规划期内(小面积3~5年,大面积5~10年)安排好治理进度,预测规划实施后的效益,提出保证实施规划的措施。3.2规划的内容与程序3.2.1进行水土保持综合调查3.2.1.1调查分析规划范围内的基本情况,包括自然条件、自然资源、社会经济情况、水土流失特点四个主要方面。3.2.1.2调查总结水土保持工作成就与经验。包括开展水土保持的过程,治理现状(各项治理措施的数量、质量、效益),水土保持的技术措施经验和组织领导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意见等。3.2.2进行水土保持区划。在大面积总体规划中,必须有此项内容和程序。根据规划范围内不同地区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情况和水土流失特点,划分若干不同的类型区,各区分别提出不同的土地利用规划和防治措施布局。3.2.3编制土地利用规划。根据规划范围内土地利用现状与土地资源评价,考虑人口发展情况与农业生产水平、发展商品经济与提高人民生活的需要,研究确农村各业(农、林、牧、副、渔)用地和其他用地的数量和位置,作为部署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基础。3.2.4进行防治措施规划。根据不同利用土地上不同的水土流失特点,分别采取不同的防治措施。3.2.4.1对林地、草地等流失轻微但有流失潜在危险(坡度在15°以上)的,采取“预防为主”的保护措施;在大面积规划中对大片林区、草原和在大规模开矿、修路等开发建设项目地区,应分别列为重点防护区与重点监督区,加强预防保护工作,防止产生新的水土流失。3.2.4.2对有轻度以上土壤侵蚀的坡耕地、荒地、沟壑和风沙区,分别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控制水土流失,并利用水土资源发展农村经济。3.2.4.3小面积规划中各项防治措施,以小流域为单元进行部署,各类土地利用和相应的防治措施,都应落实到地块上,以利实施。3.2.4.4大面积的规划应有以下要求:a)提出各个不同类型地区不同的防治措施配置。b)在每一类型区内至少有一条典型小流域规划或实施效果,以论证此类型区措施配置的合理性。c)典型小流域的条件是:地形、降雨、土壤(地面组成物质)、植被、水土流失、人口密度、土地利用结构、农村产业结构等,在本类型区有代表性,同时水土保持实施效果较好。d)根据工作需要,还应提出重点治理地区与重点治理项目。3.2.5分析技术经济指标。包括投入指标、进度指标、效益指标三方面。三项指标互相关联,根据投入确定进度,根据进度确定效益。3.2.6整理规划成果。按照上述内容,写出规划报告,同时完成必要的附图和附表。4水土保持综合调查4.1调查的目的4.1.1通过综合调查,了解规划范围内的自然条件、自然资源、社会经济情况、水土流失特点、水土保持现状(成就、经验和问题),作为进行水土保持规划的依据,使水土保持规划能符合客观实际,更好地按照自然规律和社会经济规律办事,有利于实施,达到预期的目标和效益。4.1.2综合调查的主要成果,应经过文字、图表的加工整理,纳入水土保持规划报告,作为其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全面系统地阐明规划的科学依据与工作基础。4.1.3大面积水土保持规划应通过综合调查进行区划,划分类型区;根据各区的不同特点,分别采取不同的生产发展方向和防治措施布局。4.2调查前的准备4.2.1调查前应制定统一的调查提纲和相应的调查表格,紧紧围绕编制水土保持规划的需要,安排综合调查的项目和内容。4.2.2调查时间较长、参加单位人员较多的,根据需要,调查前应先举办培训,使全体调查人员明确调查的目的、要求、内容和方法。4.3调查的主要内容4.3.1自然条件。着重地形、降雨、土壤(地面积组成物质)、植被四项主要因素,以及温度、风、霜等其他农业气象。4.3.2自然资源。着重土地资源、水资源、生物资源、光热资源、矿藏资源等。4.3.3社会经济。着重人口、劳力、土地利用、农村各业生产、粮食与经济收入(总量和人均量)、燃料、饲料、肥料情况、群众生活、人畜饮水情况等。4.3.4水土流失情况。着重各类水土流失形态的分布、数量(面积)、程度(侵蚀量)、危害(对当地和对下游)、原因(自然因素与人为因素)。4.3.5水土保持现状。着重各项治理措施的数量、质量、效益、开展水土保持的主要过程和经验、教训。4.3.6各项调查的具体内容和方法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4.4调查的要求4.4.1对规划中需要的内容,应集中主要力量和时间,尽量收集全面完整,不能遗漏;对于与规划无关或关系不大的项目和内容,不要安排,以免分散力量,影响工作进程。4.4.2调查中应逐项填写调查表,并勾绘有关草图。调查中收集的各方面的资料,必须情况真实,数据可靠。4.4.3小流域的水土保持综合调查,应对流域内的主要分水岭、干沟和主要支沟、逐坡、逐沟和逐乡、逐村地现场进行,按照调查项目和内容,取得第一手资料。4.4.4大、中流域(或省、地区、县)的水土保持综合调查,应根据有关资料,将调查范围划分为若干不同的类型区,在每一类型区内各选一条有代表性的小流域,按上述原则进行详细调查,结合各区面上的普查,得出大面积的综合调查成果(大、中流域分区原则与方法步骤,将在第5章中规定)。4.4.5在大面积水土保持规划的综合调查中,要充分运用有关科研和业务部门的专业调查成果或区划成果。对有关部门在大范围的地貌、土壤(地面组成物质)、植物、气象、农业、林业、畜牧等现成的专业调查或专业区划成果,应经过分析,吸取其与水土保持规划有关的内容。在综合调查初期,就应索取上述有关成果,或邀请各有关部门人员参加,在调查过程中对其原有成果进行验证和补充。4.4.6当综合调查邀请有关部门(地理、地质、土壤、植物、气象、农业、林业、畜牧等)专业人员参加时,应根据统一的调查提纲进行;如各有关部门对其本专业的调查有某些方面较高的要求,其中有的项目和内容与水土保持规划无关或关系不大,同时也有某些水土保持规划需要的内容,不是有关部门人员的调查重点,应根据调查提纲,在各有关专业单项调查报告基础上,吸取其与水土保持有关部分,同时补充其不足部分。4.5综合调查成果4.5.1文字报告,包括综合调查总报告和各专项调查报告。4.5.2附表和附图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4.5.3照片、录像和录音。5水土保持区划5.1区划的任务5.1.1在大面积(省、地区、县或大、中流域)水土保持规划中,必须进行水土保持区划,根据规划范围内各地不同的自然条件、自然资源、社会经济情况、水土流失特点,划分不同的类型区,并对各区分别采取不同的生产发展方向(或土地利用方向)和防治措施布局。在此情况下,水土保持区划是水土保持规划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步骤和组成部分。5.1.2有的地方在进行大面积水土保持规划之前,先期独立地进行水土保持区划,根据区划的成果,再选定其中某些类型区,分期分批地进行水土保持规划。在此情况下,水土保持区划是水土保持规划的前期工作。在分期分批进行各类型区的规划时,以水土保持区划中所阐明的自然条件、自然资源、社会经济情况、水土流失特点为依据,研究确定其生产发展方向与防治措施布局。5.2区划的原则5.2.1同一类型区内,各地的自然条件、自然资源、社会经济情况、水土流失特点应有明显的相似性;不同类型区之间,其自然条件、自然资源、社会经济情况、水土流失特点应有明显的差异性。其相似性和差异性都应有定量的指标反映。5.2.2同一类型区内各地的生产发展方向(或土地利用方向)与防治措施布局应基本一致;不同类型区之间的生产发展方向与防治措施布局应有明显的差异。5.2.3作为划分不同类型区的主要依据,是影响水土流失和生产发展的主导因素,不同情况下,主导因素应有所侧重。5.2.3.1在自然条件中,对水土流失和生产发展起主导作用的因素应着重地形、降雨、土壤(地面组成物质)、植被四者。在地形因素中,应明确划分山区、丘陵与平原(地面坡度组成不同);在降雨因素中,应明确划分多雨区与少雨区;在地面组成物质因素中,应明确划分土类、岩石、沙地;在植被因素中,应明确划分林区、草原与无植被山丘。5.2.3.2在自然资源中,对水土流失和生产发展起主导作用的因素应着重土地资源、水资源、生物(特别是植物)资源、光热资源和矿藏资源。应明确划分这五项资源的丰富区与贫乏区。5.2.3.3在社会经济情况中,对水土流失和生产发展起主导作用的因素,应着重人口密度、人均土地、人均农地、土地利用现状、农村各业生产和群众生活水平。5.2.4在坚持上述分区原则基础上,应适当照顾行政区划的完整性;同时每一类型区必须集中连片,不应有“飞地”或“插花地”。5.3区划的主要内容5.3.1各个类型区的界限、范围、面积、行政区划。5.3.2各类型区的自然条件,着重说明以下因素:5.3.2.1地形:宏观上说明各区的山地、丘陵、高原、平原、阶地等不同地貌;微观上说明地面坡度组成、沟壑密度等定量指标。5.3.2.2降雨:说明各区的年均雨量、汛期雨量、降雨的年际分布与季节分布、暴雨情况、干旱缺雨情况等。5.3.2.3地面组成物质:说明各区的土类、岩石、沙地的分布、农业土壤的主要物理化学性质等。5.3.2.4植被:说明各区的林地(天然林与人工林)、草地(天然草地与人工草地)分布情况、植被覆盖度、主要树种、草种。5.3.2.5其他农业气象:温度、霜期、风力、霜冻、冰雹等自然灾害。5.3.3各类型区的自然资源,着重说明以下因素:5.3.3.1土地资源:各区的农地、林地、草地、荒地等各类土地的总量、人均量、土地质量、生产能力。5.3.3.2水资源:各区的地面水、地下水、总量、人均量、耕地平均量。5.3.3.3生物资源:各区能提供用材、果品、药用、编织、淀粉、调料、观赏等用途的植物和有开发价值的动物。5.3.3.4光热资源:各区的日照数、辐射热量、大于等于10℃的积温。5.3.3.5矿藏资源:各区的煤、铁、铜、铝、石油、天然气等矿藏资源的分布、数量和开采情况。5.3.4各类型区的社会经济情况,着重说明以下因素:5.3.4.1各区人口、劳力、人均土地、人均农地。5.3.4.2各区土地利用现状、存在问题。5.3.4.3各区农村各业生产情况、经验和问题。5.3.4.4各区群众生活水平、人均粮食、人均收入、人畜饮水和燃料、饲料、肥料供需情况。5.3.5各类型区的水土流失特点5.3.5.1各区水土流失主要方式(沟蚀、面蚀、重力侵蚀、风力侵蚀)、侵蚀强度(按侵蚀模数定量指标)、分布情况。5.3.5.2各区水土流失造成的危害,包括对当地农村生产、群众生活的危害和对下游淤积水库、河道、造成洪涝灾害等危害。5.3.5.3各区水土流失成因,包括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不合理的土地利用、开发建设不注意保持水土,造成新的流失等)。5.3.6各类型区的生产发展方向与防治措施布局。5.3.6.1各区的生产发展方向,具体表现为土地利用区划,提出各区农、林、牧、副、渔业用地和其他用地的位置和面积比例。5.3.6.2各区的防治措施布局,根据各类土地上不同的水土流失方式与强度,有针对性地提出主要防治措施及其配置特点,并简述其依据。5.4区划的方法步骤5.4.1进行水土保持综合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划定各类型区的界限,分别了解各区的自然条件、自然资源、社会经济情况、水土流失特点、水土保持现状等。5.4.2调查中收集有关专业的区划成果(包括农业、林业、畜牧、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