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300680593市人大关于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履职报告的评议意见201X/X/XX市人大关于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履职报告的评议意见市xx届人大常委会第xx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xx同志的履职报告,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评议意见和相关调查报告,形成评议意见,经市人大常委会第八十九次主任会议研究,现反馈如下:会议认为,xx同志作为分管民事审判、行政审判、国家赔偿、研究室、司法改革和机关党务工作的副院长,能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大胆工作,勇于创新,为推进全市法院审判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肯定和好评。主要表现在:(一)自觉遵章守规,勤于学习探索。xx同志能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纪律,认真执行宪法和法律规定。不断坚持学习,勇于探索创新。认真、系统研读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报告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学习法学理论和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善于思考创新,在市法院任职后能继承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探索推出了“一线审判模式”等多项改革措施。协助院长推进司法改革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二)自觉接受监督,人大意识较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对人大交办和代表关注的案件直接督办,对疑难复杂的案件带头包抓,及时汇报办理结果。主动联系人大代表,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能将依法履职情况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之下,具有较强的人大意识。(三)坚持依法履职,抓好分管工作。xx同志任职以来能够坚持党委党组领导、人大监督,推动分管工作稳步发展。一是民商事审[标签: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