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夏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方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做好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健全组织,完善制度(一)建立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1、县人民政府成立由县长为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教育、财政、发改、卫生、宣传、广电、监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农牧、质检、工商、审计等12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临夏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县教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班子成员为副主任,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县各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具体实施工作。2、乡(镇)人民政府成立由乡(镇)长为组长,分管教育的副乡(镇)长为副组长,各包村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辖区内各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3、农村初级中学和学区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班主任和后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机构,负责本校及学区所属村校、各教学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具体实施工作。(二)建立责任体系,明确工作职责1、部门职责县教育局:负责制定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方案。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好实施方案;牵2头负责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建立健全食堂管理、食品采购索要凭证、留样、食品加工、食品加工人从业人员的管理等个项规章制度。负责学校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督促学校建立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档案,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好各项措施和规定。县财政局: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制订和完善相关政策,积极筹措经费,及时足额拨付专项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处置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做好学校卫生防疫和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的监测评估,加强对学生营养食谱和营养改善工作的具体指导,每年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学校食品安全监管、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协调教育、农牧、卫生、工商、质检等部门建立营养改善计划原料及供餐企业的遴选和淘汰机制;负责监督指导学校食堂、供餐企业建立食品原料索证、索票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做好食品留样监测。县质检局:负责对供餐企业食品生产进行监管,查处食品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行为。县工商局:负责供餐企业主体资格的登记和管理。县农牧局:负责食用农牧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县发改局:负责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食堂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开展生产成本调查,组织对食品价格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及流通环节费用减免政策。3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局: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在《民族日报》、州县电视台等主流媒体上开设专栏,采写系列报道等方式,大力宣传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这一新的惠民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县审计局:负责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的使用和审计监管,每年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防止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挪用、截留等违规行为的发生。县监察局:负责对工作不力、监管不到位的部门、单位负责人,实行行政问责。对截留、挪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及因工作失职、渎职等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2、县、乡、校三级责任人职责县级人民政府是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县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和配餐指南,确定供餐模式和供餐内容,制定工作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和监督检查等重要工作,对全县学生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负总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指导辖区内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帮助学校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乡(镇)长为主要责任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制定学校食堂管理、从业人员管理、食品采购、加工、留样、学生就餐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范,实施全过程监管;严把食品采购关,严格索票索证制度,妥善保管原始票据;认真落实营养改善计划学生实名制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全面实行公开公示制度,定期公开资金总量、受益学生人数等信息,做到阳光操作,公开透明。4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履行各自职责,严格实行目标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公开公示制。县人民政府建立“1+1”工作机制(即一名县级领导联系一个乡镇),推行县级领导联系乡镇制度;乡镇建立“1+2”工作机制(即一名乡镇领导包两个村),推行乡镇领导包村、干部包社制度;教育局建立“1+3”工作机制(即一名班子成员包三个乡(镇)的学校),推行班子成员和干部包校制度;学校建立“1+X”工作机制(即一名校委成员包X个班级、一名教师包X个学生、一名后勤人员包X天),推行校委成员包班级、教师包学生和后勤人员包日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长效机制。二、供餐方式全县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210所,其中小学193所(含教学点46所),初中17所。享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在校学生36642人,其中小学生26873人,初中生9769人。由于我县没有具备资质的餐饮企业、单位集体食堂,学校布点分散,大部分学校在边远山区,交通不便,因此只能采用食堂供餐和家庭托餐两种供餐方式。实行食堂供餐的学校有42所,学生17529名。实行家庭托餐的学校有168所,学生19113名。(一)食堂供餐的工作流程及规范要求1、工作流程:县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选择符合技术及资质要求的供货企业或基地,签订供货合同;原材料进入食堂前先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索要凭据,并进行分类登记、储藏,做到生熟分离;食品加工中严格执行操作规则,严把质量关,并认真做5好食品留样,按班级配发食品,组织学生集体就餐。2、规范要求:对不符合质量规范要求的品牌及污染、霉变、过期、变质食品,严禁进入学生食堂;食堂必须具备消毒柜、冰柜、留样柜等必需设备,做好橱柜、餐具的消毒工作,做到每餐食品的48小时留样;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经常性地对营养餐的原料采购、储存、加工、分餐等环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家庭托餐的工作流程及规范要求:1、工作流程:在严格规范准入的前提下,学校负责遴选附近有能力、有技术、有设施、卫生条件良好的家庭,与其签订内容齐全、责任明确的食品加工合同。托餐家庭严格按照食品采购、存放、加工、留样等工作程序,承担学生伙食加工和配送服务。学校负责按班级发放,做好对熟食品的留样、登记、监测工作,做到保质保量,坚决禁止剩饭剩菜二次使用。2、规范要求:家庭托餐从业人员必须要有卫生健康证,使用的厨具必须做到用前消毒;原材料的进货渠道必须规范,并索要供货凭证,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质量要求,严禁霉变、过期、变质食品进入校园;学校指定专门人员参与家庭托餐各环节的操作及质量监督;教育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对家庭托餐实施工作的不定期检查指导。三、管理系统建设(一)建立学生实名制学籍管理系统县教育局全面负责建立学生实名制信息化管理系统,专人负责,分学校录入班级、学生等基本信息,实行信息化管理,对数据库信息每年更新一次。各农村初中和学区分别建立学生实名制6学籍管理台账,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向县教育局上报实有学生数,实行动态管理。(二)建立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制度县上成立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卫生局、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监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专家组,全面负责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县卫生部门负责制定《临夏县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制度》,组织专家每年开展一次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及时掌握学生营养状况,为学生提供科学合理的配餐计划。四、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工作原则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实行分级管理,落实各自职责。加强日常监测、坚持群防群控,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二)救助体系1、县政府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副县长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2、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各学校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分别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三)运行体系1、监测:卫生部门建立通畅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通过7日常监测和抽检,及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情况,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体系。2、预警:学校加强对校内食堂餐饮、饮用水等环节的日常监管,对学校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的预警信息进行及时分析上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3、报告:各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按照县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食品安全事故均属报告范围。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当地乡镇政府、卫生、食品药监机构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各有关部门应在知悉食品安全事故1小时内向县政府报告,同时要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上级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四)应急响应1、应急响应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迅速有效地开展救援工作。事故升级或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的,及时报请上一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2、应急响应措施: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县政府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3、响应的升级:当食品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剧,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及时提升预警和响应级别。84、紧急处置:当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经报请县应急指挥部同意后,迅速采取紧急处置措施。5、响应的终结: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经有关专家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后,宣布应急响应结束。(五)应急保障1、信息保障: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的专项信息报告制度,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处理和传递等工作。2、医疗保障:接到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卫生部门应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工作。3、演习演练:各学校要根据自身特别,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不断提高师生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意识。五、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为了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公开、公平、公正实施,临夏县人民政府,县教育局均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临夏县人民政府:监督举报电话:(0930)3222050电子邮箱地址:lxxzfb@126.com9临夏县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930)3222157(0930)3222513电子邮箱地址:lxxwjtj@126.com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校均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附件:1、临夏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信息汇总表2、临夏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责任体系表3、临夏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伙房)建设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