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后的赔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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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协议甲方:任开渝,男,1970年01月08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12201197001081318。乙方:彭善奎,男,1965年12月6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12221196512062179。2013年5月15日上午10点左右,乙方在万州响滩至白羊的广电县级干线工程中施工,在挂光缆挂钩时脚扣一滑,两手去抓上面的光缆又没有抓稳,外加没有系安全带,从离地面3米高的电杆上滑落下来,之后被甲方送进医院治疗。现为妥善解决乙方受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1.本协议签订之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各种费用,合计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2.乙方收到前述费用后,应当合理分配、处理后续治疗、康复、生活等费用,后续产生的任何费用与甲方无关。乙方分配、处理前述费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3.本赔偿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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