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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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解读上海证券交易所主要内容1、交易时间介绍2、市价订单介绍3、申报价格笼子介绍4、竞价原则介绍5、大宗交易介绍6、基准价格介绍7、交易信息介绍8、参与者交易业务单元介绍9、实施的时间安排市场交易的时间1、涉及交易时间的条款分散到《交易规则》的各个章节,包括2.4.2节、3.4.1条、3.5.1条、3.5.2条、3.7.2条、4.2.3条、4.2.6条、5.2.1条、5.2.2条等2、现在将涉及交易时间的众多条款串起来,作为专题进行解读。市场交易的时间3、正常交易时间9:159:209:259:3011:3015:0013:00集合撮合不可撤单开放式集合竞价可撤单上午连续竞价下午连续竞价上海市场的正常交易时间市场交易的时间4、停复牌9:159:209:259:3011:3015:0013:00集合撮合10:30可收单、撤销,但不公布虚拟成交价和成交量上海市场的停复牌时间市场交易的时间5、大宗交易时间11:3015:3013:009:30接收申报和确认成交接收申报和确认成交上海市场的大宗交易时间15:00市价订单1、旧《交易规则》规定只有限价订单一类2、新订《交易规则》增加了两种市价订单(3.4.3~3.4.6):1)五档成交,剩余撤销;2)五档成交,剩余转限价。市价订单3、适用范围:1)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2)连续竞价阶段。4、市价订单的优势根据行情软件以限价订单模拟市价订单,在价格快速波动的情况下,会因为行情时滞而导致限价订单的市价效果失效,因此市价订单对于急需成交的投资者,作用很大。市价订单5、两种市价订单的共同点1)都限制于五档价格内:2)并且不能驻留在交易系统内。市价订单6、成交次序以买方向市价订单为例卖一买一卖二卖三卖四卖五逐次成交市价订单7、两种市价订单的差异1)第一种市价订单(五档成交,剩余撤销)的处理比较简单,如果成交后仍有剩余量,做撤销处理。2)第二种市价订单(五档成交,剩余转限价)的处理比较复杂,对于成交后仍有剩余量,如下页程序处理:市价订单第二种市价订单(五档成交,剩余转限价)的余额处理情况1、是否有成交情况2、是否有本方申报情况3、撤销按最新价格转限价按本方最优报价(买一或者卖一)有有否否市价订单第二种市价订单余额处理的例子:市价订单是买方向,量是1300股情况1情况2情况3价格档位价格(元)量(股)价格(元)价格(元)卖510.10200无无卖410.08100无无卖310.06200无无卖210.05200无无卖110.02500无无买110.0060010.00无申报价格笼子(3.4.15、3.4.16)1、何为“申报价格笼子”?对于买卖无涨跌幅限制的证券,订单申报价格受到一定范围的限制。这有利于避免乌龙指情况的出现。申报价格笼子(3.4.15)集合竞价100%×前收盘价50%×前收盘价前收盘价股票的价格笼子50%×前收盘价30%×前收盘价前收盘价债券的价格笼子价格笼子(3.4.16)连续竞价卖一买一10%×卖一10%×买一30%×中间数30%×中间数中间数=(卖一+买一)÷2第一个价格笼子第二个价格笼子竞价原则(3.6.2、3.6.3)1、集合竞价的三原则(3.6.2),例子1:集合竞价价格确定的原则示意(一)(1)(2)(3)(4)(5)(6)价格(元)买量(手)卖量(手)累积买量累积卖量可能的成交量10.002090010.011070010.021161110.031152210.044143310.050407010.0605012010.0701013010.08010140竞价原则1、集合竞价的三原则(3.6.2),例子2:集合竞价价格确定的原则示意(二)(1)(2)(3)(4)(5)(6)价格(元)买量(手)买量(手)累积买量累积卖量可能的成交量10.001040010.011030010.021121110.030011110.041112110.050103010.060104010.070105010.0801060竞价原则2、集合竞价,如果存在多个符合的价格,深圳市场取距离前收盘价最近的价格作为成交价。大宗交易1、大宗交易门槛(3.7.1)A股B股基金国债国债回购其他债券上海单只证券50万股、300万人民币50万股、30万美元300万份、300万元1万手、1000万元同国债1000手、100万元深圳单只证券50万股、300万人民币5万股、30万港币300万份、300万元1万张、100万元同国债同国债多只证券500万元、每只不低于20万无500万元、每只不低于100万份500万元、每只不低于1.5万张无同国债大宗交易2、大宗交易的流程(3.7.3、3.7.7)提交意向申报对手方观察到该意向申报对手方与意向申报方联系双方达成成交双方提交成交申报本所确认成交大宗交易3、大宗交易成交确定的三原则1)量的确定原则(3.7.4)意向申报的量是否明确是至少按照门槛量成交按照约定量成交否约定量的限制规定大宗交易2)价格的确定原则意向申报是否有确定的价格否至少保证最优价条件下能成交该证券是否有涨跌幅限制有即规定的最低价买入、规定的最高价卖出当日涨跌幅前收盘价上下3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价、最低价最优价如何决定按照约定价格成交价格约定的限制范围是否大宗交易3)真实性确定原则(3.7.5)意向申报是否被接受是是否被多家对手接受是至少与一家对手成交否与唯一的对手成交提交成交申报继续等待否大宗交易4、大宗交易信息的公布(3.7.10、3.7.11)1)大宗交易不公布即时行情;2)大宗交易不计入指数;3)大宗成交量盘后计入总该证券总成交量;4)债券、债券回购大宗交易比股票、基金大宗交易少公布:买卖双方所在会员营业部名称基准价格1、《交易规则》中涉及的基准价格包括:收盘价格、前收盘价格、开盘价格、最新成交价格、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格,以及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价格等。基准价格2、意义:基准价格涉及面很广(3.4.4、3.4.13、3.4.15、3.4.16、3.6.3、3.7.6、5.4.1、5.4.2),对于决定价格波动限制范围、申报价格限制范围、计算价格异常波动、交易信息公开对象等等,是非常重要的测算依据。基准价格1、收盘价的形成与基准作用1)上海市场当日是否有成交情况1的收盘价算法情况2的收盘价算法否是基准价格1、收盘价的形成与基准作用1)上海市场15:0014:5914:58假设当日最后一笔交易基准价格1、收盘价的形成与基准作用2)收盘价格的基准作用价格限制的参考基准交易信息披露及交易异常判断的参考基准:5.4.1、5.4.2对一般证券交易的限制对大宗交易的价格限制:3.7.6价格涨跌幅限制:3.4.13申报价格笼子:3.4.15、3.4.16基准作用基准价格1、收盘价的形成与基准作用3)收盘价格的修正与替代a、当证券发生除权(息)的情况,前收盘价格需要进行修正(4.3.2),同时;当除权(息)发生,则以收盘价格为基准的计算也必须进行相应的调整(4.3.3)b、在证券首日上市的情况下,由于不存在前收盘价格,在行情显示中,前收盘价格的数值其实是以证券发行价格替代基准价格2、开盘与开盘价9:159:25如果有成交,则产生开盘价格9:159:259:30连续竞价的第一笔成交,价格为开盘价格如果集合竞价没有成交交易信息1、开放式集合竞价9:259:209:15全程接收订单并且即时公布虚拟价格和量不可以撤销订单形成最终撮合价格交易信息2、交易公开信息1)旧《规则》仅仅要求公布成交金额最大的五家会员营业部名称和成交量,不对买卖方向进行区分;新《规则》要求对买入和卖出金额最大五家会员营业部分别公布。2)旧《规则》没有对三日内的交易异常波动进行规定,新《规则》增加了这部分的内容,并且还规定交易异常波动的证券实施特别停牌处理。交易信息3)新《规则》以价格涨跌幅偏离值替代了旧《规则》的涨跌幅绝对值,公布涨跌幅偏离值达到7%的前三只股票。价格涨跌幅偏离值=单只股票(基金)涨跌幅-对应分类指数涨跌幅分类指数分别对应上证A股票指数、上证B股指数、上证基金指数。交易信息4)增加了“日价格振幅”和“换手率”的衡量指标,这两个指标如果达到规定值,也需要公布相关交易信息。交易参与者业务单元1、交易参与者业务单元:将取代席位,成为会员进入上交所交易的通道。2、获得参与者资格的条件:取得本所席位和交易权。规则实施的进度1、7月1日,《交易规则》大部分内容实施;2、8月7日,市价订单、信息披露、大宗交易延长到9:30;3、新一代交易系统上线,参与者交易业务单元、停牌后采用集合竞价复牌、停牌期间仍可接收申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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