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医学会第十次全国妇产科学术大会2010年9月23--26日中国北京国际会议中心企业参会章程主办单位中华医学会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2010中华医学会第十次全国妇产科学术大会简介2010中华医学会第十次全国妇产科学术大会将于2010年9月23至27日在北京举行。此次会议是妇产科学分会2010年学会活动的重中之重。会议旨在开创我国妇产科学学术交流的新局面,引领国内妇产科临床与基础的研究。会议将展示近年来妇产科学术研究的最新成果以及专科医师培训、临床诊治规范等方面的最新发展趋势。会议专题包括病理研究以及基础研究。会议将特邀国际知名的妇产科专家作专题学术报告,和国内相关领域的著名专家。会议将进行专题讨论、壁报展示、自由投稿讲演以及汇编刊登等形式多样的学术交流活动。预计参加会议的代表总数约2500人。更多详情请登录网站:会议日程一览表会议组织机构大会主席:郎景和组织委员会主席:组织委员会成员:(按姓氏拼音排序)9月23日9月24日9月25日9月26日0830-1030代表注册全体大会1分组会99分组会10分组会11分组会121分组会25分组会26分组会27分组会2811030-1045茶歇1100-1220全体大会2分组会13分组会14分组会15分组会16分组会29分组会30分组会31分组会321220-1320卫星会卫星会卫星会卫星会卫星会卫星会卫星会卫星会1400-1530分组会1分组会2分组会3分组会4分组会17分组会18分组会19分组会20分组会33分组会34分组会35分组会361530-1545茶歇1545-1730卫星会分组会5分组会6分组会7分组会8分组会21分组会22分组会23分组会24闭幕式1800-欢迎晚宴社会活动学术委员会主席:学术委员会成员:(按姓氏拼音排序)企业参会形式企业可选择以下一种或几种形式参会,均当成会议的赞助费用:参展、举办卫星会、做广告、资助会议的其它项目。展览信息展位类型标准展位,标准展位内包括三面分隔墙(高2.45米),眉板字,展位地毯布置,一个咨询台,两把椅子、两盏射灯和一个220伏特的电源插座一个。空地展位:仅提供空地,展位设计和搭建由参展商自行完成。展位价格30000元/9平方米(3米x3米)展位申请参会企业如想购买展位,须与大会秘书处联系。秘书处会与申请企业签署正式的参展协议,并参展商按要求时限将展位费汇入大会指定账户,以便保留展位位置。展览面积减少或取消参展单位若想减少或取消已预订的展位,须以书面的形式向大会秘书处提出申请。通过其它形式取消或减少参展面积的,一律不予受理。取消或减少展览面积的罚金政策如下:2010年8月15之后收取所取消或减少面积的全部费用的50%作为罚金2010年9月1日之后无退款,收取取消或减少面积的全部费用作为罚金参展人员的胸卡及参展人员的注册参展人员工作胸卡企业每预订9平方米的展览面积,将获得2个免费参展人员工作胸卡。每个参展企业最多可以获得10个免费工作胸卡。参展厂商可免费获得一套会议资料及限定数量的餐券。会议不设参展商代表注册,额外参展人员请参照正式代表注册标准交费报名。展览及相关时间安排展台搭建2010年9月23日08:30-18:00展览时间2010年9月24--26日09:00-17:00撤展时间2010年9月26日17:00-22:00卫星会议会议为各与会参展商提供了举办午、晚餐卫星会的机会。午、晚餐卫星会是对会议正式学术内容的有益延展。为了保证卫星会的质量,举办卫星会的企业必须提前2个月将卫星会日程报会议秘书处审核,待秘书处核准后方可召开。午餐卫星会时间段2010年9月24--26日12:20-13:20晚间卫星会时间段2010年9月24--25日17:30-18:30卫星会价格:100,000元每场。此报价包含:会场的场租费会场统一标准的设备卫星会的请柬免费装入大会资料包在会议的正式网站上公布卫星会的日程在会议的日程书中公布卫星会的日程广告机会可作广告的途径有:会议胸卡、论文摘要汇编、会议指南/日程册、(拱门、空飘)。会议论文汇编和会议指南/日程册印刷品封底封二封三插页(单)论文汇编15,000元9,000元8000元5000元会议指南日程册15,000元9,000元8000元5000元其它宣传机会会议提供多种供企业展示自己的机会,不管公司的预算如何,相信肯定能够从会议提供的多种机会之中找到一种适合自己公司的宣传和广告机会。会议笔记本及用笔数量:2500套笔记本及笔上可以印刷赞助企业的名称、企业标志和产品广告会议用包数量:2500个可在包上印刷企业的标志和名称免费上网区费用:30,000元预计使用8台电脑。赞助商可以对免费上网区进行装潢并放置带有公司标志的欢迎牌,请赞助商自行负责设计、搭建。会场入口外广告,如横幅、气球、拱形门等价格:5000元/个(不含制作费)代表饮用矿泉水数量:8,000瓶资助企业可以在矿泉水瓶上作广告社会活动会议将于2010年9月24日晚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举行大会欢迎晚宴。会议欢迎企业积极参加,与妇产科学分会一道共同欢迎各位来自全国各地的代表。有兴趣的企业,请与秘书处联系。赞助级别为了表彰企业对妇产科学分会的支持,会议将按照以下级别对参展商进行表彰:金赞助:各项参加金额累计达30万元人民币以上银赞助:各项参加金额累计在25万元人民币以上铜赞助:各项参加金额累计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上金额均不含企业资助代表参会的费用。参会程序1.各有兴趣参加的企业首先填写申请表/初步合同,并递交给秘书处;2.秘书处收到申请表/初步合同后的7日内与申请商联系,并与申请商签订合同和通知付款;3.企业收到付款通知后的7日内,向秘书处缴纳总金额的50%作为定金,剩余50%必须在10月1日之前交付。挑选原则本次会议将总体上按照“先签协议和交定金先挑选”的原则分配展位。具体如下:在2010年7月31日前,按照本次会议赞助金额大小的顺序,进行展位和卫星会的挑选;以上金额总和相同的将按照“先签协议先挑选”的原则进行分配;在2010年8月1日之后,严格按照“先签协议先挑选”的原则分配展位和其它项目。付款规定所有参展企业必须在签署参展协议后规定时间内向秘书处支付款额。如在2010年9月10日后,秘书处尚未收到赞助款项,秘书处有权解除协议,并处以全额罚款。参展商如因特殊原因取消参展、广告、社会活动或其它项目,须以书面的形式向秘书处提出申请,通过其它形式取消一律不予受理。退款政策如下:2010年8月1日之前收取总金额的50%作为罚金2010年8月1日之后无退款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东四支行账户名:中华医学会账号:0200004109014455170请在汇款时,表明汇款单位及“2010妇产科大会赞助费”字样。汇款后,提供汇款凭证复印件,传真至:65123754张悦收支票请将支票直接交至中华医学会财务处地址:北京东四西大街42号中华医学会316办公室北京国际会议中心参展有关规定布展须知一、为保证展览会的成功举办,各参展单位应与展厅管理部门积极配合,共同维护展厅的良好秩序及整洁、卫生的展示环境。二、为满足参展单位的宣传要求,特允许参展单位在展板上张贴各自的宣传资料,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适当采用不干胶字样、图案装饰展板,但不得用整张的不干胶纸覆盖展板。2、贴材料可采用透明的不干胶条及纸基或布基的双面胶带。不得使用塑料泡沫基底的双面胶带以及其他难以清除的粘贴材料,不得使用图钉、油质记号笔等可能破坏、玷污展板的物品。北京国际会议中心商务中心备有适当的粘贴材料及挂钩等物品,可供需要时购买。(1)由于铝合金展架部位的粘贴物难以清除,并会导致金属表面的涂层损坏,因此严禁在铝合金展架及展桌的铝合金框上粘贴任何物品。(2)对于违反上述规定者,展厅管理者有权向其收取代理清洁费或收取清理押金,待其将展板或展览器材清理干净并保证没有损坏的情况下,可返还押金。(3)撤展时各单位应将各自的粘贴物从展板上撕下。(4)北京国际会议中心展厅及大堂的大理石墙面、地面严禁张贴广告宣传物品。三、各参展单位不得在展位内随意自行增设和安装电器设备及电力照明,如有需要,需事先向展览服务台提出申请,并缴纳有关费用后,由展位建筑单位负责安装提供。对于违反此规定者,管理部门有权对其停止供电。四、参展单位不得自行拆改或变换展位结构,如需改建展位或租用展览器材、家具及各类物品,请与展览服务台联系。在会议中心区域内,参展单位不得租用其它公司任何与展览相关的器材与物品。五、展厅通道不得堆放包装箱、物,厅内严禁吸烟。六、如遇大型设备请提前告知场馆,禁止超高、超重物品进入馆内。叉车禁止进入馆内。七、超时间加班费每家每小时2000元整。特装展位报馆程序请特装展位参展商携带电路图、效果图(彩图)、营业执照复印件、电工证复印件提前3-5天到北京国际会议中心一层展览服务台进行缴费。在图纸上标明用电量,标明展位高度。费用如下:特装管理费:50元/㎡电费:15A220V1500元15A380V2200元临时用电:400元/条施工证:20元/个押金:2000元加班费:2000元/小时签定展览搭建安全协议书(客人在乙方留电话)撤展程序场地是否有损坏、地胶是否清理干净、场馆外是否清理干净,撤展后第二天办理退押金手续。安全用电条款1、乙方(搭建方)的电工需持有北京市劳动局颁发操作证书,方可进行工作。2、乙方须在展览搭建前一周将展览所需用电负荷情况向甲方申报,经审定双方鉴定协议后方可实施。3、乙方在搭建中应严格执行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五洲•会议中心相关规定,做到文明施工,规范操作,不使用假冒伪劣产品。如:空开电源线等。不出现过载现象,不出现危及安全的各种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展览期间的安全用电,乙方在展览的前须做全负荷试验,并将结果上报甲方。4、乙方在展览搭建过程中,临时增加的各类用电设施,要及时向甲方申报,未获批准前,不得私自加装,一经发现,予以拆除,并处以1000元-2000元罚款处理。5、展览特装展位的用电,必须按照市消防局的电检规定,进行强制性的电检工作,并将电检报告上交加方,合格后,甲方予以送电。6、乙方在搭建中发生的各类安全及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全责。甲方:1、监督检查乙方用电情况,对检查出的问题,有权进行制止,罚款,停电的处理。2、保证展览期间的安全供电。刊登广告与参展规则及有关规定免责声明根据国际惯例,如会议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被迫延期或取消,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展馆的毁坏等,妇产科学分会有权保留部分参展金额用于支付前期筹备工作产生的开支。广告参展企业在会议任何刊物上刊登的广告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广告的法律及有关规定。违法违规刊登广告的,妇科肿瘤学分会将报有关监管机构,由监管机构进行处理,同时妇科肿瘤学分会保留采取进一步行动的权利。展位规定展览期间所有展位均须由参展单位的工作人员看守未经秘书处批准,参展单位不得在各自的展位内安置对其临近展位造成阻碍或遮挡光线的背景板未经批准,各参展商不得在展位外散发各类资料,展位内不得使用高分贝音响,影响其它展位,不得使用闪光。各参展商不得在会议结束前挪动或关闭展位未经批准各参展不得在展位内举行各类抽奖或比赛活动参展商不得在其展位内的三面墙上安置任何钉类、胶类或螺丝类东西以造成墙面损害,若有此行为,必须由会场内管理人员清理墙面,一切损失和相关费用均由参展商支付。展览期间,若由参展商或其雇员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过失而造成公共物品损失的,均有参展商支付相关的损失费用。参展商在搭建展位时,必须注意不得破坏公共设备。万一造成损坏,参展商必须支付损失费用。消防规定所有参展商必须遵循以下消防规定。对拒不执行规定的参展商,消防单位将有权拆除其展位,并处以罚款。展位的搭建用品必须为不易燃易爆材料,展厅内一律不得使用高压和电子高热物品,如高压水银灯和电熨斗等。展厅内严禁吸烟。保险秘书处建议各参展单位为其展品、个人物品购买保险以抵抗由于火灾、偷窃、破损以及其它危险行为而造成的损失。对于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