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建仁宏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精细化工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二次公示简本1工程概况福建仁宏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是浙江扬帆控股集团与英国合资建立的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公司位于福建省浦城县临江工业园区,公司占地面积57000平方米,建筑面积近20000平方米。福建仁宏医药化工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医药、香料和其它精细化工中间体的开发和生产。主要产品有五氯苯硫酚锌盐等多个产品,产品80%以上出口,主要销往美国、欧洲、日本、印度及东南亚等地,在国际市场上享有声誉。公司研究开发并投入批量生产的精细化工系列项目作为精细化工原料,具有广泛的用途和良好的市场前景。拟技改扩建厂址位于原厂址的预留未来工业用地内,投资生产M-CDEA、洋茉莉醛、光引发剂6677、光引发剂DETX等产品。本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建设内容主要有厂房、仓库、办公楼、道路、绿化等。本项目为福建仁宏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精细化工中间体项目,属于技改扩建项目,利用仁宏公司二期建设用地进行建设,占地面积35亩,项目建成后工作人员共150人,其中生产工人130人,管理人员(含技术人员)20人。全年工作日为300天,生产操作按“三班轮休生产”形式,年工作时间7200小时。项目总用地面积约70亩,其中35亩为本项目新增用地,拟技改扩建工程是在原有的备用建设用地上进行建设,新建的厂区分为生产区和罐区,不设生活区。生产区分为两部分,新建M-CDEA、洋茉莉醛、光引发剂6677、光引发剂DETX的生产车间(其中M-CDEA与6677车间相通、洋茉莉醛与DETX公用一个车间)、液氯仓库、中试车间、甲类车间(预留)、精烘包车间、甲类物品仓库、酸碱罐区、新增污水处理站、甲类罐区、酸碱罐区等。2环境影响评价结论2.1水环境2.1.1水环境保护目标水环境的保护目标为临江溪。2.1.2水环境质量现状临江溪水质现状良好,各项水质指标均能符合功能区标准的要求。2.1.3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2正常排放下各类污染物对临江溪排污口下游水质影响不大。CODcr(以高锰酸盐指数×2.5换算成CODcr)在排污口下游100m处的影响浓度(叠加本底浓度后)为8.2199mg/l;由于Zn2+为持久性污染物,混合水浓度为0.02463982mg/L;CODcr与总锌均符合Ⅲ类水质标准的要求,对临江溪水质影响不大。但一旦污水处理装置出现故障,出现事故性排放,CODCr对临江溪排污口下游水质将产生较大范围的影响,影响范围包括整个评价区域。锦城村桥断面(距排污口约1500米)的影响浓度增值为12.4840mg/l,与本底浓度/l叠加后浓度为20.3924mg/l,标准指数为1.04,超Ⅲ类水质标准的要求。上坊村断面(距排污口约9500米)的影响浓度增值为11.7684mg/l,与本底浓度叠加后浓度为19.2235mg/l,标准指数为0.9612;混合水Zn2+浓度为0.02463982mg/L;均超Ⅲ类水质标准的要求。15.2.1.4主要环保措施本项目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二级生化处理达一级排放标准后排放。2.2大气环境2.2.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表13-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污染因素环境敏感目标与项目最近距离方位环境基本特征性质功能区类别大气环境(环境风险)花园自然村50~300米SW村庄二类区临江镇政府800mW办公楼水东村350mSW村庄潘厝村1300mNW村庄锦城村1350NE村庄2.2.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2.2.3大气环境影响根据采用Screen3估算模式对本项目大气环境初步影响的计算结果,本项目锅炉烟气中的烟尘最大地面浓度0.0090mg/m3,占标率Pmax=1.0%。排放的SO2的最大地面浓度为0.0335mg/m3,占标率Pmax=6.7%。可见,本项目排放锅炉排放的烟尘和SO2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本项目焚烧炉烟气中的烟尘最大地面浓度0.0141mg/m3,占标率Pmax=1.57%。SO2的最大地面浓度为0.0303mg/m3,占标率Pmax=6.06%。HCl最大地面浓度为0.0007mg/m3,占标率Pmax=1.46%。可见焚烧炉烟气排放的烟尘、SO2和HCl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HCl回收塔尾气中含有HCl的最大地面浓度为0.0031mg/m3,占标率Pmax=6.20%。可见,本项目排放HCl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32.2.4主要环保措施①锅炉废气处理拟建工程锅炉烟气采用文丘里水膜除尘装置、湿式除尘装置进行脱硫(双碱脱硫)处理后,经30米高烟囱排放。除尘效率达95%以上,脱硫效率≥55%,可以确保烟尘的排放浓度控制在200mg/m3以下,可以控制二氧化硫的排放浓度在900mg/m3以下烟气林格曼黑度小于1级,达到国家排放标准。②焚烧炉废气处理废弃物由操作人员批量送入炉本体燃烧室,由一次燃烧器点燃,根据燃烧3T(温度、时间、涡流)原理在炉本体燃烧室内充分氧化、热解、燃烧。残留的废气进入二次燃烧室经高温热解达到无异味,无恶臭、无烟之完全燃烧效果,使其燃烧效果与破坏去除率95%以上,安定气体进入旋风式集尘器除去颗粒较大的粉尘,剩余的废气再次进入喷淋吸收塔除去有害的气体,然后将符合排放标准之达标气体经烟囱排入至大气。燃烧后产生之灰烬由人工取出(按危废处置)。③尾气处理设施:五氯苯硫酚锌盐烘房尾气主要含DMF,DMF水溶性极好,采用水溶液吸收后高空(30m)排放,可以确保排放的废气符合标准的要求,吸收液回精馏系统进一步回收DMF,有效地减少了溶剂消耗;M-CDEA、DETX的烘房尾气主要含各种有机溶剂,经管道通完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另一烘房尾气主要是酸性废气,主要含HCl等,采用碱液吸收处理方法,吸收液为5%NaOH溶液,吸收效率可达99%,反应在2~3秒内完成,废气得到净化,经30m高空排放,HCl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④含尘废处理:五氯苯硫酚锌盐车间过筛、粉碎、包装工序会产生少量含尘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回收利用。据类比调查,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可确保车间粉尘浓度小于10mg/m3,减少粉尘对生产车间及周围环境的影响。2.3声环境2.3.1声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敏感目标为厂界以及近距离居民。确保厂界噪声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噪声标准。15.2.3.2声环境质量现状从表6-1的监测结果可见,目前厂址区域的噪声现状昼间等效声级为42~53.2dB,夜间等效声级为44.6~49.3dB,均符合2类区噪声标准,可见,厂址区域目前的环境噪声现状较好,噪声背景值较低,可符合功能区要求。42.3.3声环境影响由预测结果可以看出,拟建工程投产后,高噪声设备主要集中在锅炉房、焚烧炉房、生产车间,从厂区平面布置看,主要声源分布在厂区的内侧,靠近兴达公司,声源与西南侧厂界的距离较远,在采取了隔声、消声处理,噪声源对西南向的厂界噪声影响不大与现状值叠加后厂界的昼、夜噪声均可达到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2.3.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在厂房建设时,应尽量考虑加大车间墙体的隔声量,为各种水泵设备浇筑减震基础,安装橡胶隔振垫,靠近厂界的设备增加隔声罩。(2)建议在车间中部设立泵区,将生产中采用的机泵统一安装在泵房中,封闭式建筑物内进行隔离,可隔声约20dB(A)左右。(3)对各类偶发性排气空气动力性高噪声,采用消声器处理。(4)冷却塔应尽量远离厂界,如有必要可采用隔声围栏。2.4固体废物2.4.1对环境的影响本工程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溶剂回收残渣,反应釜残渣,蒸馏残渣,锅炉炉渣、炉灰,焚烧炉残渣、飞灰,各种原料桶,污水站污泥、生活垃圾等。固废处置本着“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该项目的固废基本可实现合理处置和综合利用,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的影响。2.4.2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如固废影响分析章节所述,锅炉炉渣和灰渣可以出售给砖厂烧砖;焚烧炉飞灰属危险废物,拟将送往省危废中心处理;工艺废渣主要是反应残液、精馏塔釜残液、溶剂回收残渣等,拟将采用焚烧炉焚烧处理,达到无害化、减量化的目的;污水处理产生的活性污泥主要含有S、N、Cl和苯环,经有资质的测试部门测试后,如确认为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处置,可进行焚烧处理。如非危险废物,可考虑掺煤燃烧或填埋处理。总之,该项目的几种工业固体废物基本都得到综合利用和有效处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7.3t/a,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置。2.5环境风险本项目重点控制的危险化学品为氯气、硫酸、盐酸、甲醛、溴素、二氯乙烷和冰醋酸等,且在生产过程中,工艺类型反复多变,各种工艺条件如温度、压力或真空、高低温等操作条件都有涉及,为之配套的公用工程也较多。从企业的5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可知,生产过程主要的潜在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化学灼伤、泄漏污染等。因此,建设单位应有高度的风险意识,从工程上和管理上实行全面严格的防范措施,作好事故预防,并制定出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措施,防范于未然,作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2.6公众参与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比较支持,认为可以促使当地经济的发展和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同时他们也非常关注项目投产后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及项目可能带来的不利的环境影响,主要是对水、空气质量的影响。2.7清洁生产本项目其工艺路线工艺技术先进,通过生产全过程的控制结合污染物的末端治理,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综上所述,该项目生产具有工艺技术成熟可靠;原材料消耗低,生产连续进行,自动化程度高;副产物少;转化率高,“三废”排放量少。通过生产全过程的工艺控制结合污染物的末端治理,污染物基本在生产中就得以消除,污染物排放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2.8总量控制指标拟建工程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是指工程排放的污染物符合相应的排放标准前提下执行的目标总量控制,使整个区域的污染物排放总量不高于区域排放总量指标的要求,总量控制指标如下表所示,最终的总量控制指标在报告书经审查后由环保主管部门确定。表1拟建工程建成后全厂总量控制指标项目核定排放量建议控制指标排放浓度排放量核算浓度排放量废水23.53万m3/a23.53万m3/aCODcr100mg/L23.53t/a100mg/L23.53t/a氨氮*15mg/L3.53t/a15mg/L3.53t/a废气7039万m3/a7039万m3/aSO2锅炉475mg/m310.24t/a900mg/m319.40t/a焚烧炉150mg/m34.14t/a400mg/m311.04t/a合计14.38t/a30.44t/a烟尘*锅炉128mg/m32.816t/a200mg/m34.4t/a焚烧炉100mg/m31.92t/a100mg/m31.92t/a合计4.736t/a6.32t/aDMF*609.48609.48固废立足综合利用和有效处置2.9环境管理、监测计划和环保投资(1)福建仁宏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应配备专门的环保机构、专职环保人员,6负责企业日常的环保管理和联系当地监测站进行监测工作,应落实监测计划。(2)拟建工程所需的环保工程总投资约237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的6.8%。3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结论3.1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结论该项目属于精细化工生产项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指出:支持发展冷轧薄板、冷轧硅钢片、高浓度磷肥、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乙烯、精细化工、高性能差别化纤维。检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本项目没有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鼓励、限制和淘汰类项目,属允许类建设项目。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3.2规划选址的符合性分析结论本项目符合浦城县的经济发展和规划布局,基本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项目的建设实现了企业的改制,盘活了国有资产,有利于该地区经济的发展,符合环境规划要求。拟建项目生产工艺较先进,具有一定的清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