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1重庆运输总公司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4月17日全国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要求,以及集团公司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根据集团公司、川庆钻探工程公司相关文件精神,《关于印发〈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庆质安发〔2012〕21号),结合公司实际,特别是渝安分公司在安全管理、环保管理中存在的颠覆性风险,对成品油运输、凝析油运输过程不能实现完全受控的现状,决定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及渝安分公司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环保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国务院、集团公司、川庆钻探工程公司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坚持依法治企、按规经营、按章操作的管理原则,突出抓好重点专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单位的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打击各类非法违—2—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事件,努力提高公司HSE管理水平。二、主要任务一是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于无资质、无证照或证照不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行为,要立即责令停产整顿或依法取缔关闭。二是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对于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作业规程不完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以及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安全设施配备不规范等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加强跟踪督查,严防事故发生。三、组织机构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李顺平唐健副组长:徐志勇高鹏徐登前巫波郑家林温科宙成员:雷跃进范渝胡大朗房宪骆颖涂错孙永祥潘永忠邓肖万英黄勇强李军陈维平杨学林黎贞黄能师坚办公室设在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胡大朗任办公室主任。—3—四、重点范围和内容(一)重点范围公司范围内所有专业领域都要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其中:钻机搬迁,吊装作业,成品油、酸液和气田水运输,管线运输,汽车修理,消防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等专业领域是本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点。在“打非治违”活动中,公司决定以安全环保风险最大的渝安分公司作为突破口进行专项整治,以此推动全公司“打非治违”活动的全面有效开展。(二)主要内容1.共性整治内容一是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市场准入证等资质和证件。二是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要求停产整顿、或停产整顿未经准批擅自开工。停车思考未执行,或停车思考后未提高安全意识又安排上车的。—4—三是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四是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五是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六是非法用工、无证上岗、证照未年检。七是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八是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九是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十是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十一是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5—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十二是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十三是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2.专业领域重点整治内容1、钻机搬迁重点整治:未制定HSE作业计划书、HSE作业计划书识别的风险针对性不强、无现场带队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分工和责任不明确、吊装作业没有开具作业许可、吊车和吊车驾驶员资质不符合、吊车安全装置损坏或作业时关闭安全装置、违反“十不吊”、货物装置不合理、货物捆绑不牢、捆绑时未垫“圆弧垫”、“三超”货物是否悬挂超限警示标志、运输途中是否做到“三停四查”、违反安全行车“十不准”。2、吊装作业—6—重点整治:吊车和吊车驾驶员资质不符合、吊车安全装置损坏或作业时关闭安全装置、吊车的吊具、吊绳不符合安全规定、司绳及指挥站位不正确、吊长件不使用导向绳、违反“十不吊”。3、成品油、酸液和气田水运输(成品油和气田水这部分内容为渝安分公司专项整治内容)重点整治:一是整治部分管理者对危化品(气田水上升为危化品管理)运输风险认识不足的思想问题;二是整治任务收集、下达流程不清晰不规范问题;三是整治气田水承包商“数量多规模小”的问题;四是整治承包商车辆运行过程管控监控不到位的问题;五是整治渝安分公司自有车辆维护保养(尤其是罐体维修)和凭合格证派车管理不规范问题;六是整治油品车辆夜间停放(尤其是原油运输车重车夜间停放)的安全隐患问题;七是整治对危化品车GPS监控不到位的问题;八是整治危化品车驾驶员短缺和安全培训教育存在的问题;九是整治罐车的车载—7—灭火器、接地线和呼吸阀等安全装置是否失效;十是整治危化品驾驶员和押运员的资质是否齐全或定期年检;十一车辆资质是否定期年检油品罐车罐体是否按要求检测;十二整治危化品车驾驶员个人安全行为是否符合安全规定。4、管线运输重点整治:违反“十不吊”、是否对卸车民工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告知、管线捆绑是否增加腰绳是否牢固、是否悬挂超限警示标志、运输途中是否做到“三停四查”、二次倒运是否进行风险削减、违反安全行车“十不准”。5、承包商及反承包项目重点整治:承包商单位、车辆和人员的资质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对驾驶员开展有效的安全学习和安全教育,基层单位有否对承包商单位、车辆和人员准入严格反把、基层单位是否在生产作业现场严格审核承包商人员和车辆证照是否有效、基层单位是否及时将作业现场风险告知承包商、基层单位是否对—8—承包商作业进行有效的过程安全监管。6、汽车修理重点整治:车辆维修是否按程序管理、车辆维修作业时是否打保险凳和放三角木、动火作业是否开具动火作业许可、现场消防设施和设备是否完好、消防通道有无阻塞、车辆是否按规定停放、机具和工具摆放是否规范、电焊工有无操作证、电焊工操作证是否在有效期、氧气和乙炔的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规定。7、消防安全重点整治: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9—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8、环境保护重点整治:乱排乱放钻井、试修等各类生产废水;违反规定处置危险废物;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不及时上报和处理。9、职业健康重点整治:接触危害因素作业岗位人员上岗前、在岗中、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不落实;职业健康防护设备设施未按规定配备和使用;接触职业危害作业场所不定期检测;生产作业场所不满足职业卫生条件。五、方法和步骤本次专项行动要与“安全生产年”活动相结合,要与HSE管理体系审核相结合,要与三年安全环保隐患治理相结合,要与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相结合,认真查找生产经营建设中存在的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扎扎实实进行整改。在5月-9月期间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自查阶段,5月1日-5月31日。各单位制定行动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对地方政府部门、上级检查审核发现的问题进行—10—清理。第二阶段整治阶段,6月1日-7月15日。各单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作业场所,要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改,直到验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才准复工。6月18日前各单位将检查问题清单(见附件2)和自查整改活动总结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联系人:罗莉,联系电话:310926,电子邮箱:cyzahb@163.com。第三阶段督查阶段,7月16日-7月31日。各单位对基层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检查,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公司机关各部室结合分管业务领域,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第四阶段总结、再整治阶段,8月1日-9月30日。各单位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系统分析存在问题,对各级抽查、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再整治,迎接集团公司、川庆钻探工程公司及地方政府的督查。六、相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设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总体负责,认真组织开展“打非治违”—11—专项行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质效果。(二)搞好宣传动员。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采取制作专栏、印发宣传资料、开展讲座论坛、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宣传报道,对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及时曝光。(三)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检查,HSE监督站,要加强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监督,确保活动有效开展。(四)从严从重处罚。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与环境事件责任人员行政处理规定》已经下发,川庆钻探公司和公司都将制定相应的处理规定,各单位也要对应制定事故责任人处理规定。对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要从严从重处理。对于重大违章行为,要分级定期通报,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理。对于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