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管理规定公司各部门:为了加强公司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管理,完善和规范公司劳动人事制度,特制定本规定。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本部、驻外机构及事业部的合同制员工和签约服务期6个月以上、具有专门技能的钟点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合资合作公司可参照执行。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类别1、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1)辞职辞职是指在合同期内,由员工提出提前终止聘用关系的行为。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钟点工以合同为准,但至少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经公司研究同意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2)劝退劝退是指在合同期内,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原则上,公司劝退员工须提前一个月(钟点工以合同为准,但至少提前一周)通知被劝退员工,或按劳动法规定立即劝退,以加一个月工资补助代替通知。劝退应包括公司有关部门或领导有暗示,而本人自己提出辞职申请的,也应享受劝退的待遇补偿。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公司可劝退员工:A: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医疗部门证实身体不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B: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需求,在内部劳动力市场又找不到适当的工作。C: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或在内部劳动力市场找不到合适的工作的。(3)辞退辞退是指在合同期内,员工不合格或工作态度、技能、绩效等不符合公司要求,公司决定提前终止与员工聘用关系的行为。原则上公司辞退员工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钟点工以合同为准,但至少提前一周)通知被辞退员工。或按劳动法规定立即辞退,以加一个月工资补助代替通知。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辞退员工:A:试用期未满,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而不能保证质量完成工作任务的。B:合同期内劳动态度差,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C:经过岗位适应性培训后,再上岗工作表现仍然达不到要求的。(4)除名除名是在合同期内,员工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做出有损于公司的行为,给公司造成较大的损失,公司根据有关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予以除名的行为。公司除名员工时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除名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有权除名员工:A、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B、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贪污腐化或有其它严重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C、对公司有严重的欺骗行为的。D、因触犯法律而被拘留、劳教、逮捕或判刑的。E、泄漏商业或技术秘密,使公司蒙受损失的。(5)自动离职自动离职是指在合同期内,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三天以上的行为。辞职、劝退、辞退员工未在报告批准后3个工作日内开始办理离职手续或10个工作日内未办完离职手续者,原则上人力资源部亦会将其转为自动离职。对于自动离职的员工,公司人力资源部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2、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劳动合同(1)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此种情况是指合同期满,公司根据情况不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的行为。原则上,在合同到期一个月前,公司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合同到期不再与其续签合同。人力资源部人事处应在合同到期二个月前将合同到期需续签合同人员名单提交各部门干部部,各干部部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及公司发展需要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人员名单,并在十五天内反馈给人力资源部人事处,由人力资源部安排合同续签事宜或提前一个月向员工下达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2)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此种情况是指合同期满,员工不愿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原则上,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员工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到期不再续签劳动合同。三、审批流程和完成时限1、常规离职手续办理常规离职手续办理是指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劝退及辞职三种情况的手续办理,员工只需填同一张《离职申请审批表》,在离职类别栏中注明辞职、劝退或不续签合同,经所属部门主管、一级部门主管审批(公司总监级干部离职还需二级人力资源委员会审批)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经人力资源总监审批(公司总监级干部离职需公司一级人力资源委员会批准)同意方可办理工作移交。一级部门(或二级人力资源委员会)收到《离职申请表》后,应该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人力资源总监自收到《离职申请表》后,应该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劝退、辞退、除名参见华为司发1999【222】号文件执行。3、自动离职员工自动离职后,部门考勤员必须在员工自动离职之日起2天内向部门主管提交《员工自动离职报告单》,在3个工作日内经部门主管和干部部负责人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由干部部负责对其离职手续情况进行跟踪。四、工作移交1、工作移交部门主管收到审批通过的《辞退员工建议及评审报告单》或《离职申请审批表》后,须尽快安排离职员工进行工作移交,并填写《工作移交情况表》。工作移交的内容应包括:工作内容、文件、资料、档案、客户关系、信息系统权限等移交,所有移交工作应具有详细的书面材料说明,使移交后的工作能顺利进行。《工作移交情况表》须经所属部门主管、干部部(公司总监级干部还需二级人力资源委员会审核)并签署意见。2、离职时间确认工作移交结束之日,为离职员工的最后工作日,自第二日起为离职生效日,由所属部门考勤员和干部部考勤员对离职员工的离职生效日期进行确认,由人力资源管理部考勤管理员负责对其离职日期进行核查。员工必须在自《辞退员工建议及评审报告单》或《离职申请审批表》批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完工作移交(因工作需要需适当延长者,须由部门主管和干部部审核)。五、离职处理1、辞职、不再续签合同、劝退、辞退、除名情况的处理(1)暂时冻结拟劝退、辞退、除名员工的有关帐户人力资源部接到批准后的《辞退员工建议及评审报告单》后,在通知其原部门办理工作移交的同时,通过电子信息系统通知相关部门(如考勤、工资、户籍、膳食、物业管理、职工基金会、综合会计部等部门)及时处理并暂时冻结其帐户,待其办理完工作移交和相关手续后,为其结算。(2)查明拟离职员工需亲自办理(或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结算项目拟离职员工将审核合格后的《工作移交情况表》交人力资源部招聘调配部,招聘调配部将员工离职信息输入《离职手续办理信息系统》,各相关部门收到员工离职的电子信息后,须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反馈处理意见,并注明需员工亲自办理的项目,由招聘调配部通知员工办理相关结算手续。(3)拟离职员工亲自办理(或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相关结算手续离职员工必须在5个工作日办理完相关离职结算手续。手续结清后,由人力资源部调配科打印《离职手续表》,并确认手续的完整性,由人力资源部考核薪酬处根据公司有关工资管理规定结算工资并报人力资源总监审批。2、自动离职人力资源部招聘调配部收到审批通过的《员工自动离职报告单》后,在当日内将自动离职信息发布于电子信息系统中,相关部门必须于3个工作日内反馈其处理信息,各部门干部部必须对其离职情况进行及时跟踪。招聘调配部收集各项信息,传递给考核薪酬处,由薪酬科办理工资及相应扣款情况结算,并报人力资源总监审批后存档,同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自动离职员工。对于自动离职员工,原则上公司不再为其办理相关的工资、财务结算手续和档案转移手续,同时公司将视其损害公司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追究其责任。六、离任审计离职员工办理工作移交时,由其所在部门干部部根据其所从事的工作内容、性质和岗位的重要性决定其是否需要办理离任审计和应担保金额比例。(详情参见《华为公司离任审计管理规定》)市场部员工或公司各主要部门主管的离任审计办理期限为六个月,其他部门员工的离任审计期为三个月。七、财务结算员工办理完工作移交、离职结算手续后,凭工资科结算、人力资源总监批准的《离职手续表》到财务部相关部门办理安全退休金、股金、职工内部帐户等结算手续,后转交财务部综合业务处,由其根据公司有关制度办理离职财务结算,结算办理完毕后,到职工基金会办理销户。需离任审计者,财务部将其担保金额结算后全部转入内部基金会,并按银行的活期利息计息,待其审计期满,持审计部批准的《审计合格通知书》到职工基金会提取其担保金额,或财务部将此款转入其指定帐号。1、自动离职、除名对于此类人员,公司不再为其结算奖金。股金按本人在公司的承诺自动转在其个人帐户。2、辞职、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劝退、辞退按公司规定正常办理完离职手续,符合奖金评定条件者,由其离职前所在干部部在第二年奖金评定后,书面通知财务部,由财务部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结算后,将其奖金转入其指定的银行帐号。八、各类人员的补助或罚金1、劝退、辞退按公司规定办理完相关离职手续后,公司根据员工在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不满半年者发给半个月工资的补助金,超过半年不到一年者,发给一个月工资的补助金,每满一年者,发给一个月工资的补助金,但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资。包括公司有关部门及领导暗示,而员工自己提出辞职的,享有同等补偿金。2、合同期满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按公司规定办理完相关离职手续后,公司可发给一个月工资的补助金。3、辞职、合同期满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此类情况,公司不发补助金,若辞职有违员工最初对公司的承诺,并对公司造成损失者,公司有权收取违约金,具体金额以员工当时所签合约为标准。4、除名、自动离职公司不发补助金,并视造成的损失情况收取一定罚金。九、相关人员应承担的责任1、对于员工自动离职未及时申报的部门,经人力资源部查实后,对相关部门考勤员、主管、干部部负责人提出考核意见,对造成不良后果的,相关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2、对于离职人员未作好工作移交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其所属部门主管,一级部门主管或干部部(二级人力资源委员会签字人)须承担相应责任。十、其他1、对于各部门所聘用的当地人员的离职,必须填写《离职申请审批表》或《辞退员工建议报告单》,报人力资源管理部审批同意后,由其所属干部部负责为其办理相关离职及财务结算手续,并将结果反馈人力资源管理部。2、拟离职员工无法亲自办理离职手续时,可委托他人代办离职手续,但被委托人须持有委托人的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对于除名、自动离职人员重新应聘,公司一律不予考虑。特殊情况需经总裁批准。3、员工必须办完离职手续后,方可从公司人力资源部转走为其保存的档案和户口。4、自本文签发之日开始公司不再办理停薪留职手续。十一、附则本规定自签发之日起生效,凡以前所发文件与本规定不符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解释权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附件:1、常规离职审批流程;2、自动离职处理流程;3、离职办理和财务结算流程;4、离职申请审批表;5、员工自动离职处理报告单;6、工作移交情况表。7、离职访谈记录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七日常规离职审批流程开始提出申请拟离职员工离职申请审批表0101a审批部门主管、一级部门负责人、二级人力委员会干部负责人02审核人力资源总监/一级人力资源委员会主任04同意吗?03同意吗?05办理工作移交部门主管/二级人力委员会干部部06移交合格吗?07离任审计审核干部部/二级人力资源委员会08需要审计吗?09工作移交情况表06a10离任审计工作流程离职时间确认部门考勤员、一级部门考勤员11还卡卡证科1213办理离职手续和财务结算流程NYNYNYY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