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峰主要内容1林地概念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2审批流程3法律责任4201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二条林地,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苗圃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ps郁闭度:指森林中乔木树冠在阳光直射下在地面的总投影面积(冠幅)与此林地(林分)总面积的比,它反映林分的密度。就林业而言,土地类型(简称地类)是根据土地的覆盖和利用状况综合划定的类型,包括林地和非林地2个一级地类。其中,林地划分为8个二级地类,17个三级地类;非林地划分为5个二级地类(见表1)。地类划分的最小面积为0.067hm2(1亩)。一级二级三级代码林地有林地乔木林111竹林113疏林地120灌木林地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131其它灌木林地132未成林地未成林造林地141未成林封育地142苗圃地150无立木林地采伐迹地161火烧迹地162其它无立木林地(临时占用、毁林开荒、地震泥石流塌方)163宜林地宜林荒山荒地171宜林沙荒地172其它宜林地173退耕还林地174绿色长廊地175辅助生产林地180非林地耕地210牧草地220水域230未利用地240建设用地250土地类型划分表按照主导功能的不同划分:1、生态公益林(地)。以保护和改善人类生存环境、维持生态平衡、保存种质资源、科学实验、森林旅游、国土保安等需要为主要经营目的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和其它林地,包括防护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地)。2、商品林(地)。以生产木材、薪材、干鲜果品和其它工业原料等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和其它林地,包括用材林(地)、薪炭林(地)和经济林(地)。根据经营目标不同分:•(一)防护林:以发挥生态防护功能为主要目的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地、灌木林地及其林木,包括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农田或牧场防护林、护岸林、护路林、其它防护林。•(二)特种用途林:以国防、环境保护、科学实验等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三)用材林: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四)经济林:以生产果品,食用油料、饮料、调料,工业原料和药材等为主要目的的林木;•(五)薪炭林:以生产燃料为主要目的的林木。生态公益林按事权等级划分为国家公益林(地)、省级公益林(地)、市级公益林(地)、区级公益林(地)。ps:国家公益林又分为国家一级公益林、国家二级公益林。其中国家森林公园原则上为国家一级公益林。我区华山林场为国家级森林公园。根据《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第九条严格控制勘查、开采矿藏和工程建设使用国家级公益林地。确需使用的,严格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使用林地手续。第十二条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原则上不得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严禁打枝、采脂、割漆、剥树皮、掘根等行为。第十三条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在不影响整体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发挥的前提下,可以按照第十二条第三款相关技术规程的规定开展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按照林地保护等级分级标准,林地保护等级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等级。莱芜市没有Ⅰ级保护林地,原则上国家级、省级公益林为Ⅱ级保护林地。其余为Ⅱ级以下。2016第二部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鲁财综[2016]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概念:指在林地上建造永久性、临时性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改变林地用途的建设行为。(一)永久征收占用林地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需要征收或者征用林地的审核。(二)临时占用林地建设工程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审批主要包括工程施工营地、临时加工车间、搅拌站、电力线路、油气管线临时用地、工程建设配套的取(弃)土场用地等。(三)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占用林地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林地的审批。(一)永久征收征用林地国家级审批权限:占用或者征收防护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及其采伐迹地面积35公顷以上的,其他林地面积70公顷以上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省级审批权限:低于上述规定数量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二)临时占用林地1、国家林业局审批权限:临时占用防护林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5公顷以上,其他林地面积20公顷以上的。2、省级审批权限:临时占用防护林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5公顷以下,其他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20公顷以下的。3、区县审批权限:临时占用除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以外的其它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下的。临时使用的期限为2年,期满后一年恢复林业生产条件。(三)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类型1、省级审批权限:占用国有林地的,由省林业厅场圃站批准;2、区县审批权限:占用集体所有的林地的,由区县(自治县)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国家林业局35号令,第三条:建设项目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使用林地的,应当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合理和节约集约利用林地。使用林地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限制生态区位重要和生态脆弱区,限制使用天然林和单位面积蓄积量高的林地,限制经营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第四条:占用和临时占用林地的建设项目应当遵守林地分级管理的规定。ps:总的原则性的要求,要求符合规划,定额管理,三个限制(生态、蓄积量高、经营性项目),限制的这种可以不同意。(我省是单位面积蓄积量高于的林地)林地分级保护管理,对可以使用Ⅱ、Ⅲ、Ⅳ级保护林地的建设项目类型进行了明确,各类建设项目不得使用Ⅰ级保护林地。•1.基础设施项目,包括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码头、水利、电力、通讯、能源基地、国家电网、油气管网等。•2.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包括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市政公用、乡村公路、廉租房、棚户区改造等。•3.经营性项目,包括商业、服务业、工矿业、仓储、城镇住宅、旅游开发、养殖、经营性墓地等。•4.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以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为依据。•5.大中型矿山,不包括普通建筑用砂、石、粘土等,以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部分矿种矿山生产建设规模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08号)为依据,国土资源部门或者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依据:林资发〔2015〕122号•具体使用林地的条件和范围Ⅱ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含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地)国务院批准、同意的建设项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建设项目;国防、外交建设项目;符合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规划的建设项目。•具体使用林地的条件和范围Ⅱ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不含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地):县(市、区)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准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建设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勘查项目、大中型矿山、符合相关旅游规划的生态旅游开发项目;符合城镇规划或乡村规划的建设项目。ps:这里相当于给Ⅱ级林地开了个口,只要是两个规划内可以使用。具体使用林地的条件和范围Ⅱ级(不含有有林地)及以下保护林地:公路、铁路、通讯、电力、油气管线等线性工程和水利水电、航道工程等建设项目配套的采石(沙)场、取土场。Ⅲ级及以下保护林地:不符合使用Ⅱ级保护林地条件的其他工矿、仓库储建设项目和符合规划的经营性项目。Ⅳ级保护林地:上述建设项目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征占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林地的:需提交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建设的意见。若是国家级的,提供国家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是市级的,提供市级主管部门同意建设的批准文件。公墓建设项目: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第十条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一)耕地、林地;(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民政部《公墓管理办法》第四条建立公墓应当选用荒山瘠地,不得占用耕地。除提交发改委的批准文件和规划局的选址意见外,还需要提供市民政局的批准文件。•抢险救灾:35号令第十八条对抢险救灾或防范风险的应急项目允许先行使用林地,并要求用地单位应在灾情结束后6个月内补办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临时用地则不再办理手续。•光伏电站建设禁限区域各类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含同类型国家公园)、濒危物种栖息地、天然林保护工程区以及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为禁止建设区域其他生态区位重要、生态脆弱区域、地貌破碎区域的林地,为限制建设区域。电池组件阵列建设禁止使用林地类型禁止使用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年降雨量400毫米以上区域内覆盖度高于50%的灌木林地。使用林地项目有关采伐规定。有审核权的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中明确需要采伐被使用林地上的林木,可以依据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或者建设用地预审意见,按规定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2016第三部分审批流程•用地单位:向区林业局提出书面使用林地申请,同时提供下列材料:•使用林地申请表;•用地单位法人证明、营业执照(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林权证或者林权证明材料;•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书(有资质的林业调查单位);•林地、林木补偿协议书(存档);•发改局立项文件;•规划部门的选址意见或者规划许可证;•国土部门土地预审意见;•森林植被恢复计划。ps:(所有材料同时提报pdf扫描件;对申请材料是复印件的,应由用地单位注明“与原件核实无误”并加盖印章;发改、规划等部门和项目所有申报文件的地点、建设内容、项目名称等需要一致。)•1.勘查、开采矿藏项目需要提供勘查、采矿许可证和项目批准文件;•2.涉及使用国有林场的林地,提供其所属主管部门的意见材料;•3.属于符合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规划的建设项目,提供相关规划或者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符合规划的证明材料,其中,涉及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林地,提供其主管部门或者机构的意见材料;•4.已经违法使用林地的,需提供违法依法处罚办结的情况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等,其中属于行政案件的,要提供行政处罚决定、罚没款收据复印件。属于刑事案件的,要提供刑事案件办结证明材料,包括刑事判决书、不起诉决定书、检察建议书、罚没款收据等等。•县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使用林地申请,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用地现场查验,并填写《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之后在林地所在地的村(组)或者林场范围内将拟使用林地用途、范围、面积等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形成使用林地现场查验报告。将使用林地现场查验报告和全部材料报市林业局,同时将全部材料录入征占用林地系统。•ps:地方政府及其国土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公示的,涉密的建设项目,林业部门不再组织公示。•市林业局:通过征占用林地系统进行审核,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进行用地现场查验,形成市级使用林地现场查验报告,录入征占用林地系统。•省林业厅:通过征占用林地系统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用地单位将所有材料书面版送省林业厅,省林业厅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进行用地现场查验,准予的,用地单位缴纳植被恢复费。缴费后,经省林业厅审核同意后向申请人核发《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依据:《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鲁财综[2016]33号•收费标准:•(一)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含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竹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10元;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6元;宜林地,每平方米3元。•(二)国家和省级公益林林地,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含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竹林地、苗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