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的税收筹划建筑业营业税筹划娱乐业营业税筹划不动产、无形资产营业税筹划服务业营业税筹划建筑业营业税筹划合作建房的营业税筹划工程承包的营业税筹划购买建筑设备的营业税筹划单位自建房及销售的营业税筹划合作建房的营业税筹划“以物易物”方式的合作建房成立合营企业方式的合作建房“以物易物”方式的合作建房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相互交换,双方都取得了部分房屋的所有权以出租土地使用权为代价换取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相交换,甲方获一部分房屋所有权,乙方获一部分土地使用权以出租土地使用权换取房屋所有权,甲方将土地出租给乙方建房并使用,若干年后,甲方收回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甲乙甲乙转让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服务业-租赁业√成立合营企业方式的合作建房房屋建成后,双方采取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分配方式房屋建成后,持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采取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提成的方式参与分配,或者提取固定利润。房屋建成后,双方按一定比例分配房屋甲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甲不以无无形资产投资入股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甲按销售收入一定百分比提成或获得固定利润甲乙双方按一定比例分配房屋甲乙丙甲乙丙甲乙丙转让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案例永成工贸有限公司有块土地,已征用两年,因近期资金短缺而闲置。昌达实业有限公司效益蒸蒸日上,2008年初,为了提升企业形象,进一步拓展市场,希望建500万平方米的办公用房,但却无法得到土地。2008年5月,双方在一家中介事务所的促合下达成如下协议:永成公司提供土地使用权,昌达公司提供资金,简称2000平方米后写字楼后,双方均分。2008年8月工程完工后,经评估,建筑物价值2000万元,双方各分得1000万元房屋。问:如何筹划可以节约税负?若按照原方案操作,永成公司和昌达公司双方各应缴纳营业税:1000×5%=50万元,合计营业税100万元应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00×(7%+3%)=10万元以上合计应纳营业税110万元筹划方案:永成公司以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与昌达公司成立合营企业,双方约定风险共担,利益共享,这样建房环节即可免征110万的营业税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工程承包的营业税筹划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对工程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是否签订承包合同,将分别适用于营业税的两个税目(建筑业和服务业)思考:这一规定提供了怎样的筹划空间?案例甲建设单位有一工程需找一施工单位承建。在X工程承包公司的组织安排下,施工单位Y最后中标。随后,甲建设单位与Y签订了承包合同,合同承包金额为1400万元。另外,甲建设单位还支付给X工程承包公司80万元的服务费用。若按照原方案操作,X适用“服务业”税目,其应缴纳营业税为80×5%=4万元筹划方案:甲签订合同X公司转包Y公司如此以来,X公司营业税为:(1480-1400)×3%=2.4万元思考:这个方案有无问题?转包与分包的概念辨析按照《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七十八条以及《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实施办法》(〔86〕城建字180号)第17条等的解释,所谓工程转包,是指工程承包人在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未获得发包方同意,以赢利为目的,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及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并不对所承包工程的技术、管理、质量和经济承担责任的行为。工程分包是指具有总承包资格的单位即总承包人,在承包建设工程后,根据承包工程的特点与需要,征得发包方的同意后,将工程相对不重要的一些项目通过书面合同形式,委托给其他有资格的专业工程商(分包人)实施工程项目的行为。(转包中,原承包人将其工程全部倒手转给他人,自己并不实际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而在分包中,承包人只是将其承包工程的某一部分或几部分再分包给其他承包人,承包人仍然要就承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的履行向发包人负责。)举例甲公司将一项价值2个亿的建筑施工工程承包给具有总承包资格的乙公司,乙公司考虑到某几项工程的技术要求较高,因而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将价值8000万元的技术要求较高的工程项目打包分包给了丙公司,丙公司考虑到甲方对工程工期的要求,在征得乙公司的同意后,又将价值2000万元的工程出包给了丁公司,丁公司将价值2000万元的工程全部出包给它的全资子公司戊公司,那么上述几家公司该如何计算缴纳营业税?乙公司为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其将一部分工程即8000万元技术要求较高的工程部分再出包给丙公司的行为属于工程分包,如果乙公司从丙公司取得合法的可以抵扣的凭证,则应缴纳的营业税为:(20000-8000)×3%=360万元。丙公司为建筑业的分包人,其将一部分工程即2000万元部分再出包给丁公司的行为仍然属于工程分包,只要丙公司取得合法有效的可抵扣的凭证,则应缴纳的营业税为:(8000-2000)×3%=180万元。丁公司为建筑业的工程分包人,但是,该公司在承接工程后将工程全部转包了,因而按照营业税的规定,丁公司必须就其工程收入的全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应当缴纳的营业税为:2000×3%=60万元。戊公司为建筑业纳税人,应当就其工程全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应当缴纳的营业税为:2000×3%=60万元。购买建筑设备的营业税筹划基本法律规定: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怎样结算,营业额均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安装设备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营业额包括设备价款。案例甲安装公司为某房地产开发商安装中央空调,签订的合同金额为100万元,其中空调价值70万元,安装费30万元。问:应该如何筹划?若按照原先方案操作,则甲公司:应纳营业税为:100×3%=3万元,净收益为:30-3=27万元筹划方案:将空调交由房地产提供,甲公司仅负责安装,将合同金额确定为30万元,则甲公司:应纳营业税为:30×3%=0.9万元净收益为:30-0.9=29.1万元思考:是否新的筹划方案一定优于原来的方案?签了合同就能转嫁纳税义务吗?税务部门在对南京一建筑工程公司进行纳税评估时,发现该公司在2007年4月给某行政村施工建造了一条村水泥路,取得工程价款357650元,但未进行申报纳税。经询问和调阅有关合同和账簿得知,公司与某行政村在修路前签订了一份建造“村水泥路工程”合同,合同上规定水泥路工程价款为357650元,而该工程涉及到的有关营业税等税金由甲方(行政村)负责缴纳。根据税法规定,税务人员责成该企业补缴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计11695.16元,加收滞纳金2186.99元。(思考:为什么?)《营业税暂行条例》中所规定的营业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根据税收法律法规规定,该公司为建筑安装营业税的纳税人。《征管法实施细则》第3条规定,“纳税人应当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其签订的合同、协议等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一律无效”,根据《合同法》第7条第1款“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合同”为无效经济合同的规定,行政村与该公司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中规定由行政村缴纳营业税违背了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此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因此,该水泥路工程应纳的相关税金应由建筑工程公司而不是行政村缴纳。一项应税劳务,由谁来纳税,国家税收法律、法规都有具体明确的规定,不以相关各方约定为准,即便是双方签了合同、协议也不能转嫁纳税义务。娱乐业营业税筹划现实生活中,娱乐业经营者为方便顾客常提供多元化营业项目,如兼营饮食、旅店服务等,如何筹划?消费者接受综合性服务消费时,服务收费方面如何筹划?案例2009年3月,某歌舞厅收取门票费20000万元,台位费40000元,点歌费10000元,烟酒饮料食品费80000元。歌舞厅的营业税税率为20%。按照税法规定,该歌舞厅应纳营业税为:(20000+40000+10000+80000)×20%=30000元思考:如何筹划?筹划方案:在歌舞厅内单独设立一出售烟酒饮料食品的小卖部,并单独办理营业执照,单独核算,则应纳税额为:歌舞厅营业税:(20000+40000+10000)×20%=14000元小卖部增值税:[80000/(1+3%)]×3%=2330.1元案例在对某娱乐场所进行纳税检查时,注册税务师发现,同一个人在一次消费过程中消费多个项目的人很多,约占总数的80%。具体消费过程中,各项消费比例为2:2:6。也就是说,10000元的消费额中,餐饮消费2000元,烟酒等小商品消费2000元,娱乐消费6000元。其纳税情况是:2000×5%+[2000/(1+4%)]×4%+6000×20%=1376.92元筹划方案:对于综合性消费项目,消费者关心的是消费合计总额,对具体项目的票据是如何反映的,往往并不在乎。因此公司定价筹划时可以将消费额分配如下:餐饮消费3000元,烟酒等小商品3000元,娱乐消费4000元。则纳税情况为:3000×5%+[3000/(1+4%)]×4%+4000×20%=1065.38元节税额311.54元知识补充2010年4月广东省财政厅和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了《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确定我省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内容:将该省娱乐业营业税适用税率分为5%、10%和15%三档。具体为:游艺5%、音乐茶座(包括酒吧)5%、台球、保龄球5%、网吧10%、高尔夫球10%;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包括夜总会、练歌房、恋歌房)15%。实施时间:该省娱乐业营业税新税率的执行时间为2010年1月1日。在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的过渡期内,该省娱乐业营业税税率仍按原规定执行。不动产、无形资产营业税筹划无形资产、不动产出售转为股权转让的筹划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的筹划不动产产权发生转移的筹划无形资产、不动产出售转为股权转让的筹划基本思路:在大额的无形资产或不动产交易时,可以考虑先将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投资成立一个企业,然后再将该企业的股权转让给购买方。案例某上市公司拟将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作价1亿元转让给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应缴纳营业税10000×5%=500万元思考:应当如何筹划?筹划方案:上市公司先将土地使用权向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入股,取得该企业的股权,成为其股东,然后由房地产开发公司收购该股权。这样避免了土地使用权的直接转让,从而避免了营业税。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的筹划思考:纳税人在以不动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投资时应当选择何种方式?投资入股,与被投资方风险共担、利润共享?收取固定利润?基本思路:纳税人应对被投资方的生产经营状况进行充分的可行性分析,如被投资方的生产经营规模、产品目前及未来销售状况、市场前景、盈利状况等。不动产产权发生转移的筹划利用代理形式进行税收筹划通过改变不动产抵债关系的营业税筹划利用代理形式进行税收筹划基本思路:将销售不动产行为转化为代理不动产销售行为案例某投资公司下设多个子公司,其中的甲公司为房地产公司,乙公司提供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甲、乙均为同一投资主体。2005年乙公司为经营业务需要,准备投资兴建一写字楼,由于没有建房资质,就以甲公司的名义投资兴建,预计工程总投资9000万元。由于甲公司将工程由丙公司承建,工程完工实际总价款10000万元。甲公司根据丙公司建筑安装业发票作在建工程入账,甲与丙办理了工程决算手续后,又将写字楼落入乙公司名下。(假定销售不动产利润率为12%)乙公司甲公司丙公司所有人划款付款过户开票售房建房按照原先方案操作,甲公司行为属于“销售不动产”,则应缴纳营业税为:[10000×(1+12%)/(1-5%)]×5%=589.45万元思考:如何筹划?筹划方案:乙公司委托甲公司划款(所有人)(代建房)丙公司(施工企业)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