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篮作业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单位:重庆仁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交底人:接受交底负责人:时间:1、进入吊篮必须戴好安全帽、穿防滑鞋、戴好安全带、钩牢保险锁(拴在安全保险绳上)2、上吊篮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高血压病、贫血病、心脏病、癫痫并的其他不适合高空作业的疾病,严禁酒后操作,禁止在吊篮内玩笑嬉闹。3、吊篮的搭设必须派专人指挥,组装或拆除是应3人配合操作,严格按照搭设程序作业,每拆除从新安装时必须从新验收一次,否者不得使用。4、吊篮的负载不得超过120公斤每平方米,吊篮上不得超过2人,吊篮上的材料和人员要对称分布,不得集中在一头,保持吊篮负载平衡。5、承重钢丝绳与挑梁连接必须牢靠,并应有预钢丝绳受检的保护措施。6、每班第一次升降吊篮前,必须先检查电源、钢丝绳、屋面悬臂架、悬臂架配重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安全锁和升降电机是否完好。7、严禁将吊篮作为运输材料和人员的电梯使用,严格控制吊篮内的荷载。8、上吊篮作业人员必须在上、下午离开吊篮前,对安全锁、升降机及钢丝绳等玷污的水泥浆等杂物垃圾做清除,以确保机械的安全。9、上吊篮人员在操作前必须做到以下几点:(1)检查电源线连接点,观察指示灯;(2)按启动按钮,检查平台是否水平;(3)检查限位开关;(4)检查提升器与平台的连接处;(5)检查安全绳与安全锁连接是否可靠,动作是够正常。10、吊篮严禁用作垂直运输机械使用,不得有垂直交叉作业。11、晚间禁止吊篮作业,五级风以上及雨雪天气禁止使用吊篮作业。12、每次使用前,使用人员应对吊篮及楼顶的悬挂构件,配重数量进行检查,并在距离地面1米左右上下升降数次,确定无误后方可使用。13、施工人员及物料上下吊篮应在地面进行或采取措施使吊篮与墙面固定,严禁施工人员从2层以上的楼层进入吊篮,必须从地面进入吊篮,严禁施工人员从一台吊篮直接翻入另一台吊篮。14、每天收工时应关闭电源,用防雨布遮盖好电机,电控箱;开工前应打开遮盖物,严禁异物卷入;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拆除吊篮部件,特别是安全装置,当吊篮在使用过程中,提升机出现异常情况,电箱出现电器元件烧毁等情况时,施工人员应马上停止使用,并及时与现场维修人员和管理人员取得联系。15、每天停用吊篮时,应将吊篮下降到地面层处,并用拉杆将吊篮拉牢,不使吊篮随风飘动。安全教育内容一、公司级:目前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每一名施工人员都要树立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作业水平,确保安全生产,现阶段我国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指导目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主要是条例中的相关条文。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第二十五条: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第二十七条: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第三十二条: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第三十三条: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第三十七条: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二、项目级:一、施工现场针对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章制度,主要如下: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如到现场进行作业不戴安全帽,发现一次罚款20元。高处作业时必须按照规定佩带安全带,如不佩带,发现一次罚款20元。如有现场外人员到现场找人,被找人必须提醒该人佩带防护用品或离开现场,否则,罚被找人20元。2、不得在施工阶段的任何时候在现场大便,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0元,项目部鼓励每名职工对此进行监督举报,如经确认项目部将对举报人奖励100元。3、现场搅拌机、井架、塔吊等机械作业必须由专人进行操作,任何人在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情况下,不得进行操作,否则发现一次罚款200元。4、井架严禁带人上下,否则发现一次罚井架司机100元,乘井架上下人100元。5、施工现场垃圾必须按指定位置摆放,严禁随意丢弃,否则罚款200元/次,并将随意丢弃的垃圾清理完毕。6、各班组带到现场的工人必须为遵纪守法的公民,班组长应对其每一个工人的身体状况、社会关系、是否为负案在逃犯等基本情况有清楚的了解,禁止将不符合法定工作条件的人员带到现场安排工作,否则由班组长承担一切后果。各班组在进场后必须按照项目部要求将每一名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上交项目部存档,并办理上岗证,无上岗证人员禁止上岗,如班组安排无上岗证人员进行上岗,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班组长承担。7、各班组必须做好工人的岗前教育及班前的教育,及时制止工人的不安全生产,禁止违章指挥及违章作业,施工期间,班组长对工人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发生安全事故,项目部不承担任何责任。8、工地禁止发生偷盗事件,如有发生,项目部将送相关当事人给公安机关处理,同时处以500元罚款,并责令开除相关当事人。9、各班组发生矛盾后,应及时找项目部协调处理,禁止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如发生工人单个斗殴,罚当事人双方各200元,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班组长承担。如发生工人集体斗殴事件,罚斗殴双方班组长各一万元,并承担一切后果。同一班组若在施工期间发生两次集体斗殴事件,项目部有权勒令该班组无条件退场,并处罚款两万元,同时保留追究斗殴事件对公司产生恶劣影响的后果的权利。10、各班组必须保护好他人的成品,禁止破坏他人成品,否则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并承担相应损失。各班组还应有责任保护好自己的成品,若不按照项目部规定进行必要的保护,后果自负。如发现自己的成品正在遭到破坏,应及时进行劝阻,并应及时与项目部进行沟通,否则后果自负。11、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搭设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任何人禁止在未经项目部允许的情况下以任何名义进行拆除或破坏,否则,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并承担由于缺失防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12、各施工班组严禁在施工期间长时间将各类材料及用具摆放在外脚手架上,禁止随意拆除安全网,拆除的安全网应及时挂好。木工班组所搭设满堂脚手架严禁与外脚手架相连接,如项目部检查发现有连接现象,班组必须安排进行立即整改,否则,项目部将对该班组处以200元罚款/每次,并承担项目部安排他人拆除的全部费用。木工所搭设满堂脚手架横杆严禁伸出外脚手架外排立杆,以防止无法张挂安全网,如有违反罚款200元。13、各班组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违章指挥及违章作业,如班组出现上述情况,而导致工程被上级主管部门停工整顿,一切损失由相关班组承担。二、本工程现场存在的重大危险源有:1、深基坑作业,现场基坑深度超过5米,且现场土质状况不太理想,土方塌方现象严重;2、临时施工用电3、模板工程4、脚手架工程5、塔吊及其他垂直运输设备6、小型机械设备:木工电锯、钢筋机械等7、临边洞口作业三、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具体要求:1、每个人搞好自己的形象,安全帽、胸卡等每天都必须佩戴2、搞好宿舍卫生3、保护好自己的个人钱财物品,防止失窃4、不得发生斗殴事件5、不得发生偷盗事件6、不得酗酒8-3、安全教育培训签到表培训地点课时培训日期教育级别受教育工种受教育人数安全教育内容主讲人受教育负责人受教育人签名(个人签字):注:1、教育级别:为项目部(队)级、或班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