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的本原价值的终极本原是什么?这是长期以来争论不休的问题。对应于不同的哲学派别有着不同的观点,目前在这个问题上存在着两个典型的错误观点:1、价值是伴随着人类的出现而出现,是由人类的主观意识来定义的。“对象”有无价值,主要在于它能否引起快感,价值是一种“有效”的观念,是主观假定、主观满意、主观兴趣或占有情感的表达,因此价值只存在于人类的意识中,而根本不存在其他的价值本原,也就是说,只有人类才是价值的最终本原。2、价值是一种超现实的规范或理想,是上帝的创造物。事物是否有价值在于观念体系的逻辑规定,是一种超现实的、理想的境界,或者是上帝赋予的。这两种观点都是片面的:第一种观点只看到了价值与人类之间的联系,看不到人类与物质世界之间的必然联系,不知道人类本身就是物质世界进化的产物,不知道人类的本原就是物质世界,因而不知道价值的本原就是物质世界;第二种观点只看到了价值意识与价值的相对独立性,看不到它们之间的必然联系,不知道价值意识与价值均来源于物质世界,看不到任何规范、理想或上帝都是客观存在的反映,都是物质运动的主观反映,看不到规范、理想或上帝的本原就是物质世界,因而看不到它们所赋予、所规定的价值的本原就是物质世界。价值最初来源于特殊的物质系统——耗散结构的有序化运动,“有序化能量”是最原始意义上的“价值”。随着人类的不断进化,“有序化能量”进一步发展成为“广义有序化能量”,才逐渐成为真正人类意义上的价值。总之,价值来源于自然界,并随着人类的进化而化,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价值的终极本原只能是运动着的物质世界和劳动着的人类社会。价值的本质关于价值的本质,存在多种观点。1、“本性说”。这种观点认为,我们赖以生活的价值是天生的,像包括真、善、美在内的人类的古老价值,以及后来的愉快、正义和欢乐等价值,都是人类本性固有的,是人的生物性质的一部分,是本能的而非后天获得的。2、“情感说”。这种观点认为,价值的源泉在于情感:当合理性遭遇它的限度,对开明的理性的求助不再帮助我们时,那么思维的对位型式即情感可以帮助。情感是通过我们的感觉释放的,它帮助我们感知世界和辨认价值。这里提及的价值是不能测量或计算的价值,只能通过感觉经验或感知领会,例如美的价值。3、“抽象说”。这种观点认为,价值是抽象的信念、理想、规范、标准、关系、倾向、爱好、选择等等,它看不见、摸不着,但是却时时、处处起作用,指导人的思想,支配人的行动,评价某一事物就是来源于并反映了抽象的理想价值。4、“奥妙说”。这种观点认为,价值是一个深奥的、微妙的概念,包容量大且含义模糊,其内涵和外延难以把握,其精神实质难以领悟。价值决不是实在,既不是物理的实在,也不是心理的实在。价值的实质在于它的有效性,而不在于它的实际的事实性。价值的最后基础在于人类的自许,在于人类对世界的冀望,在于人类对人性(包括理性和情感)的祈愿。5、“关系说”。这种观点认为价值是一种关系范畴,表示客体与主体之间的相互联系。文德尔班把价值当作是一种联系和关系,并认为是诸事物之间的联系和关系,而不是专指人类与客观世界的联系和关系,即任何有联系的事物之间都可能存在价值,这样,价值就成了联系和关系的代名词,从而混淆了主体与客体的本质区别。6、“意义说”或“需要说”。这种观点认为价值是一种关系范畴,表示客体对主体的意义,客体满足主体需要的关系。然而,这种观点并没有解释“意义”或“需要”本身又是什么内涵,因此这种观点只能是两个名词之间的“同义反复”,没有多少实际意义。7、“属性说”或“效用说”。这种观点认为价值是指客观事物的一种有用属性。这种观点把价值等同于事物的功能属性,忽略了主体特性和介体特性对于价值的决定性作用。8、“主体性说”或“态度说”。这种观点认为价值是主体根据自己的需要自觉地、有意识地赋予客体的属性,它反映了主体对客体的态度。这种观点把价值与价值的主观反映混淆起来了。9、“劳动量说”。这种观点认为价值就是劳动价值,它由劳动者所付出的劳动量来决定。这种观点把劳动价值这样一种特殊的价值形态当作了一般的价值形态。以上这些观点从不同角度、不同程度上反映出价值的某些外部或内部特性,但都有其片面性,均不能全面反映价值的哲学本质。价值的主观反映:情感与价值观有人提出:“价值到底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其实,这个问题的提法本身就不符合辩证唯物主义。因为如果认为价值是客观的而不是主观的,这就等于说价值只有其客观的存在形式,而没有主观的反映形式与之相对应,即价值这种客观事物不能被人类所认识,这就陷入了不可知论的泥潭;相反,如果认为价值是主观的而不是客观的,这就等于说价值只有其主观的反映形式,而没有客观的存在形式与之相对应,即价值认识是完全主观自生的,不是对客观事物所进行的反映,这又陷入了唯心主义的泥潭。事实上,价值既有其客观的存在形式,又有其主观的反映形式。主观价值可分为价值观与情感两种具体形式。其中,价值观是人对绝对价值的认识,或者说是人对价值绝对性的认识;情感是人对相对价值的认识,或者说是人对价值相对性的认识。价值观(或情感)与价值的关系在本质上就是主观与客观的关系:一方面,客观价值决定和制约着主观价值,主观价值是对客观价值的反映,是以客观价值为基础,并围绕客观价值上下波动;另一方面,主观价值具有一定的相对独立性,并对客观价值具有一定程度的反作用,这种反作用表现在对客观价值的诱导、强化或限制。价值的物理学定义价值理论的许多矛盾与争论,在根本上起源于价值的不同定义,起源于人们对于价值概念的不同理解,从物理学角度定义价值,可以把价值理论建立在自然科学的基础之上,使之具有高度的精确性、客观性和公理性,从而使价值理论普遍存在的模糊性、主观性和歧义性自然而然地得到化解。由于社会事物的一切运动与变化,在本质上都价值关系的运动与变化,因此价值理论是社会科学的基础理论,如果把价值理论建立在自然科学的基础之上,就可以大大促进整个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融合与统一。19世纪存在着两种对立的发展观。一种是以热力学第二定律为依据推演出的退化观念体系,它认为,由于能量的耗散,世界万物趋于衰弱,宇宙趋于“热寂”,结构趋于消亡,无序度趋于极大值,整个世界随着时间的进程而走向死亡;另一种是以达尔文的进化论为基础的进化观念体系,它指出,社会进化的结果是种类不断分化、演变而增多,结构不断复杂而有序,功能不断进化而强化,整个自然界和人类社会都是向着更为高级、更为有序的组织结构发展。耗散结构论认为,负熵是维持和发展耗散结构有序化过程的“动力源”,只有不断地向系统内输入负熵流,才能抵消其内部所产生的熵增,阻止系统向无序化方向的变化,以维持和发展系统的有序化运动。显然,这种观点只是从纯“能量交换”的角度来考察耗散结构的有序化过程。然而,自然界的物质除了具有能量这个最基本的特性以外,还具有许多其他的特性,如物理特性、化学特性、生物特性、社会特性、信息特性等,这些非能量的物质特性只要组织和配合得好,都可以用来促进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用来维持和发展人类的有序化,在客观上起到了与有序化能量相同的作用,并可按主体的客观需要折算成相当数量的标准有序化能量,即耗散结构的有序化进程不光是由能量交换的情况来决定,还必须由“物质交换”和“信息交换”的情况来决定。由此可见,一些非能量形式的、广义的有序化能量可以依附于有序化能量之上,间接地对耗散结构的有序化程度产生影响。例如,洞穴虽然并不为动物直接提供食物能量,但它能在冬季为动物御寒,使动物减少体热的散失,还降低动物的疾病发生率和死亡率,这在客观效应上减少了食物能量的流失,提高了动物机体对食物能量的利用效率。显然,这些非能量形式的“有序化能量”从客观效应上确实起到了与有序化能量完全相同的作用,同样可以促进着耗散结构有序化发展,在功能特性上起着替代、补偿、加强、催化、扩展有序化能量的作用,是一种间接的有序化能量。统一价值论在“耗散结构论”的基础之上,提出了如下概念。有序化虚能:物质的某些非能量特性对于主体起着替代、补偿、加强、催化、扩展有序化能量的作用,从而可折算成一定数量的有序化能量,称为有序化虚能,用Qx来表示。广义有序化能量:有序化实能Qs与有序化虚能Qx之代数和,称为广义有序化能量,用Qg来表示,即Qg=Qs+Qx上述的广义有序化能量的概念完全建立在自然科学基础之上,其内涵已经与建立在社会科学基础上的价值的内涵基本相同,由此从物理学角度对“价值”进行如下定义。价值:对于确定的主体,事物所具有、所释放的广义有序化能量就是价值,用Qg来表示(为了简便起见,可用Q来表示)。根据价值的物理学定义,不难得出如下结论:1、价值的度量单位与能量单位完全相同,即“焦耳”或“大卡”是价值的标准度量单位。2、有序化能量有一个最基本的特征,那就是目标性。不同的主体有着不同的目标性,同一事物对于不同主体将表现出不同的价值,因此要确定事物的价值,必须首先确定主体。3、由于主体的目标性不仅随着环境条件的变化而变化,而且随着主体内部状态的变化而变化,因此要确定事物的价值,还必须确定环境条件和主体的内部状态。4、由于有序化能量的计算是以“标准有序化能量”为基本尺度,同一事物的价值会因选取的标准有序化能量不同而得出不同的数值,因此要确定事物的价值,还必须确定“标准有序化能量”。价值的起源人类的进化大致经历了从无机小分子、有机小分子、有机高分子、多分子体系、原始生命、低等动物、高等动物等具体过程。价值现象伴随着人类的发展而发展,而要全面而深刻地了解价值,消除价值理论界存在的诸多争议,就必须了解价值的起源。人类是由低等动物进化过来的,价值现象也不是天生的,也不是一夜之间产生的,它有自己的起源,并随着人类的进化而进化。世界万物是不断运动着的,在物质的一切属性中,运动是最基本的属性,其他属性都是运动属性的具体表现。例如:空间属性是物质运动的广延性体现;时间属性是物质运动的持续性体现。物质的运动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对于每一个具体的物质运动形式存在相应的能量形式,例如:与宏观物体的机械运动对应的能量形式是动能;与分子运动对应的能量形式是热能;与原子运动对应的能量形式是化学能;与带电粒子的定向运动对应的能量形式是电能;与光子运动对应的能量形式是光能;等等。当运动形式相同时,两个物体的运动特性可以采用某些物理量或化学量来描述和比较。例如,两个作机械运动的物体可以用速度、加速度、动量等物理量来描述和比较;两股作定向运动的电流可以用电流强度、电压、功率等物理量来描述和比较。但是,当运动形式不相同时,两个物质的运动特性唯一可以相互描述和比较的物理量就是能量,即能量特性是一切运动着的物质的共同特性,能量尺度是衡量一切运动形式的通用尺度。因此,可以对能量做出全新的哲学定义。能量:是用以衡量所有物质运动规模的统一的客观尺度。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人类的大脑及机体也是物质世界高度进化的产物,也是物质的特殊的、复杂的表现形式,人类社会的一切经济的、政治的与文化的运动是一般物质运动特殊的、复杂的表现形式,因此用以衡量人类一切社会运动的运动规模的统一客观尺度也必然是能量。人类社会中的一切作用力(如管理能力、综合国力、战斗力、权力等)最终都是自然力量特殊的、复杂的表现形式;维持和推动人类社会生存与发展的动力源——价值,必然也是能量特殊的、复杂的表现形式。事实上,人类的发展过程在本质上是价值的创造与价值的消费过程,其物理学意义就是直接或间接的能量有序化过程,它需要以直接或间接的有序化能量为动力源。总之,一切价值起源于能量,都是能量的具体表现。价值和价值规律来源:《党的群众工作大辞典》资料时间:1993年10月第1版详细内容: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抽象的社会平均劳动。它是商品的二因素之一,另一因素是使用价值。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互相交换的各种商品之间必然有一个可以比较的共同基础。但生产各种商品的具体劳动不同,各种商品的使用价值也不同,不能互相比较。只有抛开劳动的具体特点,抽去可以感觉到的商品属性,化为抽象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作为价值,才能相比。价值是商品生产者之间交换产品的社会联系的反映。价值是一个历史范畴,商品生产和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