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中心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2018年低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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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328758408低保中心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201X/X/XX低保中心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一、切实加大社会救助工作力度1、城乡低保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机制,坚持按标施保、应保尽保、动态管理的工作要求。根据XX市民政局、XX市财政局、XX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XX市统计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市民发(2018)12号】)文件精神,XX县民政局XX县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转发的通知》(X民发〔2018〕24号),从2018年1月1日起,我县城市低保标准由485元/人/月提高到515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由3400元/人/年提高到3840元/人/年。并于2018年5月将提标资金补发到位。截止目前,我县城市低保为942户1699人,发放城市低保金386.13万元;全县农村低保为11648户16958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2077.67万元。切实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2、特困人员供养①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的发放: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和《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6)61号】、《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市政发(2017)73号】文件精神、将已经确定为农村五保对象的直接确定为农村特困人员,确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合法权益。根据XX市民政局、XX市财政局【市民发(2018)18号】《关于调整2018年[标签: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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