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2017年度招商选资工作考核实施方案2019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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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643906588区2017年度招商选资工作考核实施方案201X/X/XX区2017年度招商选资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各招商选资责任单位:为促进招商选资考核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加快各责任单位招商选资工作步伐,促使招商选资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石龙区招商选资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平龙政办〔2017〕21号)和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成立石龙区招商选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招商选资考核工作由区招商选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区招商选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担任,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区人大、区政协全程监督。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二、考核对象及时间考核对象:各招商选资责任单位。考核时间:考核时间一周,拟安排于2018年1月4日-11日。三、考核内容及计分方法1.新签约项目合同签约金额。(20分)当年签约项目合同总金额5000万元计20分。低于5000万元的,按比例计算得分;高于5000万元的,5000万元-1亿元加2分,1-5亿元加5分(含1亿元),5-10亿元加10分(含5亿元),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加15分。需提供材料:签约合同,投资方营业执照。2.新开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50分)项目实际完成投资2000万元,计50分。低于2000万元的,按比例计算得分;高于2000万元的,2000万元-1亿元加5分,1-3亿元加10分(含1亿元),,3-5亿元加1[标签: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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