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4817991区人社局工伤保险内部控制专项检查实施方案201X/X/XX工伤保险内部控制专项检查实施方案一、检查对象重点检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工伤认定机构。二、检查内容主要检查2017年以来的工伤保险内部控制工作,包括组织机构、业务运行、基金财务、信息系统、内部控制、工伤认定等6个方面的内容(具体检查内容见附件)。对《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执行情况一并进行检查。三、检查方式步骤(一)自查阶段(2018年6月30日前):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工伤认定机构要严格开展自查工作。区人社局将加强指导、督促,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延伸检查签订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的康复机构和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二)区本级检查、整改阶段(2017年7月30日前):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列出问题清单,逐项限期整改,重大问题及时向主要领导和上级报告情况。6月底前,经办机构将自查出的问题以及整改落实情况汇总形成工伤保险内部控制专项检查报告,并填报工伤保险内部控制检查评价表一并报局社保科。区人社局按评估指标,在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深入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给经办机构进行整改,经办机构将整改情况按时限上报局社保科。(三)省级直查阶段(2018年8月底前):省厅将以30%抽查率,随机抽取确定检查市,并组织全省相关部门和有关机构交叉组成专项检查组,共同开展省级直查工作,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四)整改回头看阶段(2018年9月15日前):9月15日前,全面完成专项检查的各项工作,积极准备接受人社部的抽查直查工作。在做到检查扎实、整改到位的同时,经办机构要重点开展整改“回头[标签: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