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徐家庄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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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徐家庄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稿)根据德清县教育局《德清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试行)》(德教[2009]40号)、《德清县教育局关于核定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09年绩效工资总量、经费来源及相关要求的通知》(德教计〔2009〕240号)等文件精神,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本着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有利于学校管理,有利于促进教师成长,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德清县徐家庄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讨论稿)》。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升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能力为核心,以促进教职工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育人才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职工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人民满意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效,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学校和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学校全面、协调、稳定、可持续发展。二、基本情况县教育局按2009年全年核编为59.41人,全校实际在职教师6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9人(含成校校长1人,幼儿园教师2人),其中小学高级19人,小学一级28人,见习级12人,员级1人。三、实施对象与时间本校接受校长室聘任的事业编制在岗教职工,从2009年1月1日开始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四、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小组组长:沈晓鸿副组长:曹海荣沈国华高华龙成员:宣艳红徐伟沈建良陈小勇姚海章五、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考勤奖、超工作量奖、班主任考核奖、管理考核奖、教育教学成果奖、名优教师奖、管理人员职务津贴和考核奖等,分按月发放、按学期发放和按学年发放三大部分。(一)按月发放部分1.考勤奖:教职工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按请假制度办事,确保工作时间,每人每月200元,每年按12个月计。①事假一天当月扣20元,病假一天扣除当月奖15元,直至扣完。半天病假扣5元,半天事假扣10元。②原则不调课,因特殊情况,同意调课,但每学期二次不超过半天;但须征得教导处同意,并自己安排好课程,该天不扣当月奖(公出除外)。如遇公出,第一天的课程自行安排并报告教导处(确实无法自行解决的可由教导处安排),第一天以后的课程由教导处安排。③教职工婚、产、丧、探亲假扣除当月奖,按每日扣15元计算,直至扣完。④实行教师上岗制,遵守工作时间表现好的要奖励,迟到、早退按每分钟1元扣除(一般情况下平均每月额定二次看病或配药,但必须在传达室作好登记)。⑤学校每学期加发教师学期一次性全勤奖100元,每年200元。教职工请假病、事假累计不超过5天。5天以内(其中病假第一天不扣)按每天20元扣除。婚、丧、产假每天扣除10元,扣完为止。⑥参加教师会议迟到1次扣5元,请假扣10元,无故不参加扣20元,因公出或值班不参加不扣。⑦教师未经学校领导同意,不请假私自外出每节扣10元。半天以上按旷工计,旷工半天扣200元,旷工一天及以上师德考核不合格。2.管理人员职务津贴:(1)校级领导职务津贴、通讯补贴标准按《德清县教育局关于核定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09年绩效工资总量、经费来源及相关要求的通知》(德教计【2009】240号)规定下发。职务津贴:校长、书记每月500元,副校长、副书记350元;通讯补贴:校长、书记每月150元,副校长、副书记105元;固定津贴:校长、书记每月补贴1000元,副校长、副书记700元。(2)中层及以下领导津贴。①学校中层津贴:每月400元。②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津贴:每人每月50元,每学期以5个月计。(二)按学期发放部分1.超工作量津贴:超工作量津贴分基本工作量和超工作量两部分,其中平均课时工作、大课间活动指导、体艺2+1活动指导、午间生活管理、教师值班等为基本工作量,平均每人每学期1800元,教务处安排的代课、晨读指导等为超工作量。①平均课时工作量津贴,教师所承担的工作量达到或超过平均的按每人每月100元发放,因教师本人要求在工作量安排上未达到平均的按每降10个百分点降10元计。②大课间活动、体艺2+1活动,教师应及时到场并认真指导,未及时到场和认真指导的每人每次扣2元。③教师值班。教师值班每天早晚两次:迟到每次扣5元,请假扣10元,无故未值班扣20元,公出应自己事先调值(未调值的每次扣10元)。办公室值周:教师当日未履行办公室值日工作的扣5元。④超课时补贴。按照教师任教学科、周课时、班级学额、兼任工作折合每周总工作量,以每周16—18节为标准工作量,对超课时的超过节数以每节5元发放。⑤代课。教师公出一天以内应自己调好课并报教导处,一天以上可由教导处安排。由教导处安排的代课每节5元,教师公出一天以内未调好课不报教导处按每节5元扣。因教师请长假、公出培训所做出的课程调整,对在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等学科跳担子的教师给予每月60-200的代课补助。⑥体育教师训练。体育应认真落实对学校各运动队的训练指导,每天早晚各应不少于30分钟,按每次发放训练费5元计。⑦晨读指导。教师晨读指导按每节3元计。2.学期全勤奖:学期全勤的每人100元。3.班主任考核奖:班主任考核奖以每人每学期500元计。①班主任考核奖分优秀、良好、合格三档。②考核优秀的每人700元,总数在25%左右,良好的每人500元,总数在50%左右,合格的每人300元,总数在25%左右。4.教育教学成果奖:主要体现教职工在教育教学成绩、教育教学科研、业务评比和培养、指导青年教师及后勤服务保障等方面取得成绩的奖励。教育教学成果奖按学期发放。(1)教师指导奖:①学生参加县级学科竞赛(现场作文赛、数学竞赛)获县一等奖12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60元。市级按县级档次加半奖,如市一等奖180元,省、全国级在市级基础上分别加50元、100元。②语文、数学学科团体奖:一人指导县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二人或二人以上,主要辅导者占80%,辅助辅导者占50%。③学生参加其他类竞赛的:县一等奖80元,二等奖60元,三等奖40元。市级按县级档次加半奖,如市一等奖120元,省、全国级在市级基础上分别加50元、100元。学生竞赛如以教育局定额设奖的奖金减半,由各副刊、民间机构参与的竞赛按县级算。④教师指导学生作文发表在市县级刊物的,按每篇稿件奖15元,并把刊登的报刊交教导处备案。由国家、省级核心刊物(主刊)发表的按每篇稿件奖100元和50元。⑤凡教师培养的艺术类学生参加县级以上特级测试,并通过,被县确定为特长生的培养一名学生按县一等奖奖励。注:同一名学生在同一次竞赛中按最高奖项发。(2)教师论文、教案、说课等竞赛奖励:县一等奖80元,二等奖60元,三等奖40元。市级按县级档次加半奖,如市一等奖120元,省、全国级在市级基础上分别加50元、100元。教师简讯及论文在县刊物发表奖20元和40元,市级刊物发表在县基础上加半,依此类推。在国家、省级核心刊物(主刊)发表的按实际计算,副刊、其它各类发表的按县级算。注:以上获奖项目奖金只发一次,以最高获奖档次计算,不重复计奖。(3)县团体奖:①县中小学田径运动会:本年保持上年级别水平的奖200元,,团体总分比上年上升名次的加奖100元,运动队级别上升的一次性奖600元,如比上年下降的不得奖。辅助教练减半。②县中小学篮球赛:本年保持上年级别水平的奖200元,比上年升名次的加奖100元,篮球队级别上升的一次性奖500元。辅助教练减半。③县中小学文艺调演等:基本要求达到县三等奖,获县一等奖一次性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辅助教练减半。④教育局组织的教师团体赛(文艺调演,排球赛、篮球赛等)县级获奖或进入前八,按奖项等第每人补贴120,180,240元(无奖鼓励80元)。辅导员教师凭奖次一、二、三等奖分别奖300、200、100元,辅助教师减半。球赛不上场球员酌情按75%奖励。(4)高学历奖:参加工作后函授或自考取得大专学历补助2000元;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再补助3000元(截止2010年12月31日)。5.外乡镇教师车补:对户籍不在禹越镇且在本镇无住房(不含学校集体宿舍及自租房)的教师每学期补助车旅费100元。(三)按学年发放部分1.名优教师奖:主要体现对优秀教师的倾斜。除县级及以上政府评先评优的一次性奖励外,其余对名优教师的奖励由学校按学年发放。①被评为县级的教坛新秀一次性奖励1000元、教学中坚一次性奖励1600元。②被评为县级新苗奖:一等奖一次性奖励600元,二等奖一次性奖励200元。③县教研大组成员每人每年奖励200元。④市县名师。学校根据对市县名师考核情况,每人每年最高奖励4000元,按县教育局考评办法考核发放(教育局已发的学校不再重发)。2.考核奖:考核奖主要是对教职工学年考核结果的体现,发放总量不低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40%。考核奖的发放突出实绩,拉开差距,绩效考核合格以上者考核奖最高与最低的差距不少于两倍(同一等次内也可拉开差距)。我校考核奖平均为每人每年6200元。绩效考核等次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校级领导绩效考核等次由教育局确定。教师、学校其他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的绩效考核等次由学校绩效考核小组确定,其中考核合格人员按考核结果进一步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学校确定优秀等次人员控制在15%以内(校级领导除外)。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根据情节轻重确定为不合格(法律法规及上级有明文规定的从其规定):(1)职业道德考核达不到基本要求的,如被查实从事有偿家教的等;(2)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3)不遵守规章制度,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等行为的;(4)当年度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者。考核结果的使用: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聘用、聘任、晋升、绩效工资分配和奖惩等方面的重要依据。考核确定为合格的,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并按优秀、良好、合格,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等次;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并可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实施细则》(浙政办发〔2004〕117号)的规定给予转岗或解聘。德清县禹越镇徐家庄小学2009年12月12日附件:徐家庄小学教职工考核办法1.徐家庄中心小学教师年度考核办法2.徐家庄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评细则(试行)3、徐家庄小学兼职教职工工作量计算办法4、徐家庄小学教学常规考核表5、徐家庄小学学科质量考核办法6、徐家庄小学县教学质量抽测考核办法7、教师年度加分考核表8、徐家庄中心小学年级组长、教研组长考评表9、徐家庄小学教师教学常规月考核表(试行)10、关于徐家庄小学教师高学历进修的奖励办法11、关于徐家庄小学教师高学历进修的奖励办法修12、徐家庄中心小学中层领导年度考核及奖励办法13、徐家庄中心小学班主任考核办法一、徐家庄中心小学教师年度考核办法(一)、考核内容:①民主测评:占30%每位教师写好述职报告,在年级组内交流,然后由年级组教师作民主测评。分为优秀占20%(90~100分)良好占60%(75~89分)、合格占20%(60~74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档。②学校考评:占20%a、教学常规:(20+20)根据教学常规考核表量化评分。由教导处组织人员对教师进行二个学期的考核。b、教育工作:(20+20)根据班主任工作考核表量化评分。由学校教导处对班主任进行二个学期的考核。非班主任老师按所在班班主任工作考核分以90%。c、师德工作量:(20+20分)根据年度考核表有关要求进行考核记分。③实绩考评:占50%根据学科质量考核进行计分。(二)、操作办法:1、按年级组计算,实行末位淘汰制。即考核末位的作为校级试聘对象,六个年级校试聘对象通过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