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311796410关于请求拨付水源地保护有关费用的请示201X/X/XX关于请求拨付水源地保护有关费用的请示市政府:我市重点民生工程xx水厂即将投入使用,xx水库将成为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以及分管市领导多次召集的工作推进会分工要求,我局迅速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全力开展收回xx水库大库水面经营承包权的相关工作。目前,收回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现将工作情况请示汇报如下:一、水面承包基本情况xx水库建于xx年,集水面积xxkm²,总库容xx万m³。由于无足额稳定的收入来源,所以自xx年起,xx水库管理所就一直将大库水面经营承包权租赁给自然人赵家平从事水产养殖。按照合同向承包人收取承包费做为主要收入来源。当期的承包合同期限自2008年1月至2019年12月。二、收回工作开展情况因水厂投入使用在即,为确保xx水库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必须要同赵家平提前终止承包合同,故从2017年年底前,我局就明确告知承包人即日起不得投饲喂养、不得新投放鱼苗,并派出专人巡查、值守。同时,就提前终止承包合同开展相关工作。由于承包合同尚未到期,承包人对获取高额补偿的期望值较高,谈判工作难度一直较大。通过我局工作人员多轮次的政策宣传、谈判协商并依据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目前在补偿范围、金额上达成初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1、补偿的范围:不可移动固定资产及附属物补偿、可移动固定资产补偿、两年承包经营损失补偿三项。2、评估价格:不可移动固定资产及附属物、可移动固定资产评估价格88.42万元,剩余两年承包期经营损失220[标签: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