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447254350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纳污坑塘整治工作“回头看”的意见201X/X/XX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纳污坑塘整治工作“回头看”的意见2017年4月以来,我市组织开展了纳污坑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截止2018年底,全市1424个有水坑塘已全部完成整治,其中涉及工业废水、养殖废水及其混合废水的重点纳污坑塘284个。2019年以来,省、市组织了多次“回头看”及专项督查,从现场督查检查情况来看,还存在诸多问题,形势不容乐观。个别纳污坑塘周边仍有污水排入,垃圾清理不到位,整治档案资料不齐,长效机制不健全。为此,决定自x月x日至x月x日开展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回头看”各县(市、区)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纳污坑塘整治工作的意见》、《xx省坑塘整治工作方案》及《关于印发坑塘整治验收销号建档督导四项制度的通知》等文件,认真开展回头看。一、回头看”主要内容1.现场整治情况。主要检査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截断坑塘污水来源;底泥或周边土壤是否完成了修复;坑塘内及周边是否存在垃圾(建筑垃圾除外);是否安装了防护围栏;是否设立了永久性警示标牌和监管责任标识牌等;坑内水体是否按要求完成了治理,水体是否有颜色或异味;重点纳污坑塘中,异地处理后外排水质应达到相应处理设施的污水排放要求;原地处理后农灌的应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外排河、湖、库的应达到所排水体水功能区划要求,回灌坑塘的应达到周边自然水体的背景值。其余生活污水等坑塘应达到xx省《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各县(市、区)可提出更严要求。对于具备填埋条件的坑塘,可进行填埋2.一坑一档情况。是否按照要求对每一个纳污坑塘都建[标签: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