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895285270理清地方水上行政管理部门职责,建立联合执法工作长效机制(现状与建议)201X/X/XX一、长江河流地方水上行政监管存在的“九龙治水”的现状由于长江河流在地方的水上执法监管部门众多,造成多头执法,管理不畅。水上行政管理部门大致有长江水利委员会(简称长江委)、港航管理局、海事局、长江航道局、水务局、环保局、农委(渔业部门)、涉水(涉船)地方政府、旅游局、水上分局、长江航运公安局、水文水资源勘测局、中国船级社(CCS)等十三个水上行政管理部门,相互职责交错,存在着各自为政,资源不共享的矛盾冲突。二、对长江河流地方水上行政监管出现“九龙治水”现象的原因分析由于有的水上行政机关在工作中缺乏“行业一盘棋”的思想,只对涉及本部门的辣手事情要求其他水上行政部门积极配合,而对与本部门无关的其他部门的事情能推即推,部门之间协调性不够,甚至对一些上级指令性的工作也采取敷衍应付;有的为了各自部门利益,对本部门有利的事项比较积极,互争管理权,而对一些难点问题的查处,机关或单位之间相互推诿,谁都不愿管,形成管理空档,造成水上行政管理和执法混乱。致使水域内非法营运船舶、无证驾驶船舶、船舶超载运输、水域岸线资源乱占乱用、河道无证采砂、河道乱倒弃土、水域污染等违法行为日益显现。公安、港航、环保、海事、水利等相关单位为解决一些突出行政违法行为,采取临时性的联合执法行动,但执法效果缺乏持久性。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原有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体制已不能有效满足水上政务管理需求[标签: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