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龙岩市委龙岩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事关群众利益十项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岩委〔2010〕78号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岩有关单位:现将《关于做好事关群众利益十项实事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中共龙岩市委龙岩市人民政府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中共龙岩市委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事关群众利益十项实事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抓紧落实事关群众利益十项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委〔2010〕35号)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在继续实施民生项目、办好省、市为民办实事工作的基础上,再办一批贴近群众生活需要、事关群众根本利益的实事项目,并纳入打好“五大战役”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不断推动民生的改善和提高,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新要求。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省委八届九次全会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十项实事”工作要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抢抓胡锦涛总书记到福建及龙岩考察、中央支持海西和原中央苏区县发展等重大机遇,坚持“先行先试、加快转变、民生优先、党建科学”,切实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优先位置,努力做到事关民生的财政投入优先保证,事关民生的利益问题优先解决,事关民生的保障机制优先构建。抓紧落实与人民群众生活最密切的菜市场等商业网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交服务、城乡绿化、保障性住房、中小学布局、幼儿园发展、村级综合服务场所、公厕建设、救灾避险等十个方面的实事,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全力以赴、务求实效,争取在年底前建成见效一批、明年落实一批事关群众利益的实事项目,让全市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二、目标任务(一)加快便民商业网点和城市副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工作目标:采取新建、改建、搬迁、“农改超”等方式对集贸市场(生鲜超市)进行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改造,加快社区标准化便利店、杂货店等便民商业网点建设,县以上城市每个生活小区在一定范围内配有便捷规范的便民商业网点。继续实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抓好保障城市供应的副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和管理,从源头上保证产品质量和卫生安全。2010年扶持6个集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每个县(市、区)各1个;完成428个“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建设,建设改造提升7个“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配送中心。2011年扶持8个集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扶持5个中心城市菜市场规范化建设改造;建设改造提升2个“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配送中心,完成225个农家店建设;推动零售企业以连锁经营方式发展便利店、杂货店50个,示范引导社会其他企业发展社区便民商业网点;改造一批省控、市控城市副食品生产基地,建立36000亩常年蔬菜基地保护区,改造新老菜地25000亩,建设大棚蔬菜基地1300亩,其中2010年建设300亩,2011年建设1000亩。对市控蔬菜基地采取“四定”措施(定品种、定面积、定价位、定流向),确保当地菜源丰富价格稳定。资金安排:省级财政对每个农家店补助4000元,每个配送中心补助20万元,每个集贸市场标准化、超市化改造补助10万元,每个便利店、杂货店补助2万元。除省级补助之外,由各级政府统筹安排财政资金给予扶持。其中市财政对全市每个配送中心市级配套补助1万元,每个农家店市级配套补助1000元;中心城市钢架大棚蔬菜基地每亩补助2-2.5万元、菜市场规范化改造每平方米补助150元,由市、区财政各承担50%。责任分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辖区便民商业网点和副食品生产基地建设负总责。市经贸委牵头会同市财政、建设、农业、卫生、工商、供销等部门,指导推动全市便民商业网点和副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工作。此项工作由张斯良副市长牵头总体指导协调。(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工作目标:(1)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巩固农村医疗卫生三级网,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建设,建立完善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构,形成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模式。2010年底前完成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22个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环境改造项目及18个D级危房拆建项目建设;2011年再安排6-1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扩建;做到每个街道至少有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乡(镇)至少有一所卫生院;同时,合理规划布局,加强中心卫生院建设,加强区域医疗公共卫生服务保障。(2)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社保卡就诊一卡通建设,同步完成居民健康信息系统网底建设。2011年3月底,全市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社保卡就诊一卡通改造,确保社保卡能够作为就诊卡使用。2011年12月底,完成市级居民健康信息系统建设并应用,并接入省级平台互联互通。资金安排:乡(镇)卫生院建设按照《福建省乡(镇)卫生院加强建设实施方案》落实建设资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资金由各级政府统筹安排。基层医疗机构社保卡急诊一卡通改造资金除省承担50%外,剩余部分新罗区按市、区财政各承担50%,其余县(市)按市财政承担20%,各县(市)承担80%比例筹措资金。责任分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市卫生局牵头会同市发改、财政、劳动保障等部门,负责指导推动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此项工作由张秀娟副市长牵头总体指导协调。(三)提升公交服务工作目标:“延伸线路、加密网络、延长时间、增加班次、做到所有有人群集中居住的城区、步行10—15分钟内就能够上公交车、多种交通方式无缝衔接”的要求。(1)新增和更新公交车辆:按照《龙岩中心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及福建省运输管理局《关于2011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城市公交任务分解表》要求,2010年新增和更新75辆公交车辆;2011年新增和更新60辆公交车辆。(2)调整优化、新开公交线路:2010年下半年新增公交线路2条;2011年计划新开线路5条,调整优化公交线路10条,延长公交线路服务时间15条。(3)公交场站建设:针对公交场站和首末站建设滞后的情况,2010、2011年重点加快推进闽西交易城、森宝等公交综合场站和曹溪公交综合场站扩建,以及莲东小区、红坊、青草盂、铁山外洋、特钢厂、龙洲工业园区、东肖镇等处公交首末站建设。2010、2011年分别建设一批(50组)公交不锈钢站亭。(4)完善GPS智能调度系统:2011年内完成对所有公交车辆安装客流调查系统和建设3G视频远程实时监控管理系统。(5)设置大型自动洗车设施:在曹溪停车场、隔后公用车站、新建的森宝公交场站和闽西交易城公交首末站等四处安装大型自动洗车设施。(6)公交车免收空调费补贴:继续执行公交车辆免收空调费用。预计至2011年底中心城市共计公交空调车296台。(7)免费乘坐公交车群体补贴:根据市政府《龙岩中心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龙政综〔2010〕105号)文件要求,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群体扩大到全省范围。资金安排:(1)2010年购车资金合计2375万元,市级财政预算已安排。2011购车资金270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预算安排210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600万元(按10万元/台补助)。(2)对2010年、2011年新开公交线路,由市级财政按年度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补助。(3)公交不锈钢站亭建设按照市级财政补贴一半、企业自筹一半筹集,其中2010年、2011年市级财政各安排225万元。(4)完善GPS智能调度系统及建设3G视频远程实时监控管理系统资金框算756万元,由市级财政补助50%,即2011年、2012年各安排190万元。(5)大型自动洗车设施总投资120万元,由企业自筹解决。(6)空调费2011年按每部车补贴6000元。(7)免费乘车补贴市、区财政各补贴50%。责任分工:市建设局、交通局牵头会同市发改、国资、财政等部门,负责指导推动中心城市公交事业发展工作。此项工作由郑如占、林兴禄副市长牵头总体指导协调。(四)加快城乡建设工作目标:1、城市绿化。继续实施“绿亮美”工程,因地制宜多建设小绿地、小公园、小街景等,加快城市立交桥、高架桥、坡岸、墙面、屋顶等立体绿化,积极推进临街单位拆墙透绿,加快城市绿化带、片林和重点地段的绿化美化彩化,提升城市形象。2010年(1)中心城市新建800平方米以上的中心绿地7处,漳平市新建500平方米以上中心绿地2处以上,永定县、上杭县、武平县、长汀县、连城县新建300平方米以上中心绿地2处以上;(2)立体绿化。中心城市新增立体绿化70处,漳平市新增立体绿化30处以上,永定县、上杭县、武平县、长汀县、连城县要新增立体绿化20处以上。2011年工作目标:(1)中心城市新建800平方米以上的中心绿地3处,漳平市要新建500平方米以上中心绿地2处以上,永定县、上杭县、武平县、长汀县、连城县新建300平方米以上中心绿地2处以上;(2)中心城市新增立体绿化150处以上,漳平市新增立体绿化80处以上,永定县、上杭县、武平县、长汀县、连城县新增立体绿化50处以上。各县(市)要采取有效措施建设小绿地、小公园、小街景,做到步行10-15分钟就能看到绿地。各县(市)要建成一座以上环境优美、设施完善,面积达10(6)公顷以上的城市综合性公园。积极争创“国家园林城市”。2、村镇绿色。根据《龙岩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实施方案(2010-2012年)的通知》要求,2010年,全市应完成创建绿色乡(镇)9个、绿色村庄125个;2011年,应完成创建绿色乡(镇)18个、绿色村庄125个。按《福建省绿色乡镇标准》要求,乡(镇)建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18.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5.5平方米以上,在乡(镇)建成区道路,乡(镇)住宅集中区及各单位庭院绿化美化,房前屋后种植乡土植物,乡(镇)规划区范围内有一座公园,每个绿色乡镇应营造1000平方米以上乔木片林。绿色村庄建设要以建制村为单位,以村域范围内中心村庄、自然村庄、居民点绿化为重点,组织发动农民大力开展“四旁”(村旁、宅旁、水旁、路旁)、“四地”(宜林荒山荒地、低质低效林地、坡耕地、抛荒地)等非规划林地,种植珍贵和优良乡土树种,要求村庄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每个村庄都有1处以上的公园绿地,基本实现“村庄园林化、道路林荫化、岗坡林果化、庭院花园化”。资金安排:中心城市绿化建设项目资金由市城建资金项目列支,对2010年已计划下拨资金,按原计划安排使用,对未列入计划项目,按项目申请追加预算。2011年各项目建设资金,按程序报批。责任分工:中心城市绿化工作由市建设局牵头会同市财政、林业、文明办等部门,负责指导推动;各县(市)城市绿化建设由各县(市)人民政府负总责,市建设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林业局、文明办等部门,负责指导推动全市城市绿化建设工作。各县(市、区)绿色乡(镇)创建工作由各县(市)人民政府负总责,市城乡规划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林业局、文明办等部门,负责指导推动全市绿色乡镇创建工作。市农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绿色村庄创建工作。此项工作由黄福清、林兴禄副市长牵头总体指导协调。(五)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加快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围绕“体现住房供给的平民性、注重政策的可持续性、把握价格的可控性”的要求,重点加快公共租赁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建设,加大普通商品房供应,让群众住上房。2010年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7860套,其中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3574套,各类棚户区改造4286户。2011年计划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4200套以上,各类棚户区改造3200户以上。资金安排:2010年所需建设资金按原资金拼盘落实;2011年市本级和县(市、区)政府要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的资金投入,在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安排保障性住房资金补助的基础上,各级财政相应安排一定配套资金。责任分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辖区保障性住房工作负总责。市建设局牵头,市发改、财政、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监察、审计等部门配合,指导各县(市、区)的相应工作。此项工作由林兴禄副市长牵头总体指导协调。(六)完善中小学布局工作目标:适应城镇化进程,以县为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县域中小学布局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