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化学治疗药物管理规范为进一步加强肿瘤化疗的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管理,合理使用抗肿瘤药物,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肿瘤化学治疗药物的管理规范。一、遵循规范化、个体化的治疗原则,严格掌握化疗适应症以及化疗药物的使用规范。(一)严格按照肿瘤的诊治规范来进行化学治疗:正确的诊断、准确的分期、系统的患者状态评估、认真的治疗前沟通。(二)遵循规范化、个体化的治疗原则,严格掌握化疗适应症以及化疗药物的使用规范,由科室内部在主任医师的主持下统一讨论化疗方案,具体化疗方案的制定以及化疗药物的使用参照国际和中国版NCCN指南。二、根据化疗工作特点,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一)查房制度:对肿瘤化疗患者,各级化疗从业医师应严格遵循医院相关规定进行三级医师查房。(二)疑难、危重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严格依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疑难、危重及死亡病例讨论,肿瘤化疗的疑难、危重及死亡病例的讨论应有化疗专科或化疗专业组负责人参加,并提出讨论意见。(三)病历书写制度:根据化疗工作特点,在严格按照病历书写规范要求完成各项病案书写的同时,须及时、详细记录化疗方案的制定和具体的执行情况,以及不良反应的出现时间、程度、处置措施和转归等;出院医嘱中注明如何观察和发现骨髓抑制等常见不良反应的方法、如何应对常见问题、复查或再次治疗时间以及紧急联络方式等主要注意事项。(四)化疗知情同意制度:化疗前应向患者或患者授权的被委托人全面告知病情、治疗方案、化疗可能导致的副作用和风险以及经济负担等,并签署《化疗知情同意书》。(五)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化疗从业医师和护士在开具和执行化疗医嘱或处方时,严格执行“三查八对”,核对药品配伍,注意化疗药物超敏反应、消化道反应和溶解综合征等不良反应的防治,以及水化、解毒和解救等处理措施的落实。三、严格遵医嘱应用化疗药物,对肿瘤化学治疗药物的超常规、超剂量、新途径的用药方案,应由临床医师和临床药师通过病例讨论确定,必须在主任医师的主持下统一讨论后可使用,并有备案。四、规范、正确地使用肿瘤化学治疗药物,对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有处置预案。(1)科室具有开展化疗业务所需的所有基本条件:氧气供应系统和消毒隔离等基本医疗条件,配置有心电监护仪、吸痰器和抢救车等预防及救治严重化疗不良反应的相关设备;⑵做好化疗前的预处理,化疗前各重要器官功能和身体状态是否调整到适宜状态,对常见严重化疗毒副反应(如抗过敏、呕吐、水化和崩解综合症等)进行预防处理的防治;⑶所有医生、护士对各种化疗药物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包括药物过敏、药物外渗、化疗后骨髓抑制和恶心、呕吐等有清楚的认识,并能及时准确地执行各种对症处理;(4)化疗期间不良反应监测:化疗期间,每周查血常规2-3次,每周期至少查肝肾功能1次,心脏等检查按需进行。五、对肿瘤化学治疗药物使用实施分级管理。(一)对于一线治疗使用的常规化疗药物,如乳腺癌中的阿霉素,非小细胞肺癌中的铂类药物等,具有化疗从业资格的主治医师即可使用(但仍需上级医师定期审核);(二)在进行二线治疗时,需有副主任医师的参与、讨论后才可使用;(三)对肿瘤化学治疗药物的超常规、超剂量、新途径的用药方案,要在主任医师的主持下统一讨论后才可使用。六、建立肿瘤化疗质量监控、管理体系,成立质控小组,制定科室质量管理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职责明确。七、职能部门定期进行检查和督促,发现肿瘤化学治疗药物在使用过程中不符合本规范要求,追究相关人员及科室责任,按医院管理制度扣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