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科技大学考试组织及实施办法考试是公平、公正、科学地评价学生的学习结果和教师的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之一。为使学校考试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做到考试组织、实施过程有章可循,制定本办法。一、考试工作组织机构内蒙古科技大学考试组织机构实行学校、学院两级管理,组织关系如下图: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教学主管校长;副组长:教务处处长、学生工作处处长总主考:教务处处长副总主考:教务处主管考试工作副处长,考试中心主任考风考纪监督检查组组长:学生工作处处长各教学单位主考:各教学单位主要领导或教学主管领导。二、总主考、副总主考工作职责1、总主考受学校委托负责全校各类考试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2、召集主考会议,布置考试有关工作;3、选聘、培训主考、考务人员及巡视员;4、检查、监督、指导各单位的考试工作;5、协调、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意外情况;6、副总主考协助总主考完成考试的组织工作,完成总主考交办的工作。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总主考各教学单位主考考试中心教学单位考务组考风考纪监督检查组三、考风考纪监督检查组工作职责1、负责学校考风考纪及相关制度的宣传和教育;2、监督检查考试组织工作的执行情况;3、监督检查考务人员、监考教师、巡视员的履职情况;4、监督检查考试过程中的考风考纪;5、受理学生关于考风考纪的投诉并提出处理意见。四、教学单位主考工作职责1、在总主考领导下,全面负责本单位的考试工作;2、成立本单位考务组,组织人员编排相关课程考试进程,聘任监考教师和推荐巡视员;3、负责本单位监考教师和考务人员培训,详细布置有关监考及考务事宜;4、检查本单位考务组试题交印、试卷收发、试卷保管等考试工作完成情况;5、监督、检查考场纪律及监考教师履职情况;6、督促本单位考务组向考试中心报告学生考试违纪情况;7、考试结束后,组织考务组整理试卷并及时组织教师阅卷;8、督促本单位任课教师按规定时间录入成绩;9、处理本单位在考试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并及时向总主考汇报。五、考试中心工作职责1、考试中心是学校考试管理的职能机构。在总主考领导下负责全校考试的组织和协调;2、协助总主考进行考试工作研究,起草制订考试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3、协助总主考进行主考、巡视员、考务人员培训;4、协助总主考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5、协助总主考监督、检查全校各类课程的考试工作;6、下达全校课程考试的任务安排,负责编排跨学院课程考试进程;7、负责发布全校的考试进程;8、负责公共英语、专业英语的等级考试组织;9、负责上级委托或临时的其它类型考试组织;10、对于学生违纪行为进行认定并及时向学生工作处通报;11、在网上公布已考试题及标准答案;12、完成总主考交办的其它工作。注:考试中心考试工作流程见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六、考试的组织1、面向2个及以上学院学生开设的课程(体育部、实训中心开设的课程除外)由考试中心组织考试并编制考试进程;2、面向1个学院学生开设的课程,由学生所属学院组织考试、编排考试进程并报送考试中心;3、国际学院学生的考试由专业所挂靠的学院组织考试、编排考试进程并报送考试中心;4、各单位要选派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教师承担监考任务;5、每个考场监考教师不得少于2人(原则上45人以上考场应安排3名监考教师);6、学院考务组组织考试的监考教师由学院在本院教师中选聘,命题教师原则上不参加本课程监考,但考试时必须到达考试现场;7、考试中心组织的考试,由各学院按要求报送监考教师名单。报送的监考教师数量按下式计算:应派出的监考教师人数=本学院的教职工数×80%8、要求监考教师严格按照《监考教师工作要求》实施考场的组织工作;9、监考教师要如实填写《监考报告单》(见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和试卷袋封面的规定内容,并提醒巡视员在《监考报告单》上签字;10、实行考场巡视制度。巡视组由校、院领导及主考选聘的巡视员组成;11、为确保考试工作的正常进行,每学期考试前总主考都须对各单位的主考、巡视员进行培训,必要时对全校的监考教师进行培训;各单位的主考在考前一周左右针对本单位的情况对考务组及监考教师进行培训;12、为保证试卷的安全和维护考试的公正性、严肃性,学校实行集中阅卷制度,阅卷教师应在学校安排的阅卷室集中阅卷;13、学生考试成绩通过网络提交;14、学校实行试卷抽查制度。学校在每学期第五周左右成立试卷抽查专家组对试卷进行检查;15、学校实行学生核查试卷制度。学生对课程成绩有疑义可按照规定程序申请核查试卷。七、巡视员选聘和职责1、巡视员应具备如下条件:(1)熟悉学生考试工作的教师或管理人员;(2)在校工作三年以上,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协调和处理问题的能力;(3)巡视员上岗前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明确巡视员的任务、职责及工作范围。2、巡视员由各单位主考推荐,由总主考负责聘任;巡视员队伍应保持相对稳定,如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巡视员,应及时向总主考备案;3、巡视员对总主考负责;4、按照考试单位的考试进程,巡视员必须在考前20分钟到达相应巡视地点,检查考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主考商讨解决办法或向总主考汇报;5、巡视员要检查考试组织单位的考试实施情况,包括考场的布置与编排、考试组织实施的规范性、考场秩序、违纪处理情况;6、在考试期间,巡视员要巡回检查各考场并在所巡视的考场监考报告单上签字,不得做与巡视任务无关的事情,不得擅自提前离开巡视地点;7、巡视员若发现监考不严或其它违反考场纪律的现象,要立即要求监考教师改正,情节严重的事件要及时向主考或总主考汇报,建议给予必要的处理;8、考试结束后,巡视员要如实填写巡视记录并及时交考试中心;9、巡视员有义务对考试的各个环节向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注:巡视员工作流程和巡视记录单见错误!未找到引用源。、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八、监考教师工作要求1、监考教师负责组织考场的考试工作。监考教师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执行考场规则,维护考场纪律,确保考试顺利进行;2、监考教师考前应参加培训,认真学习考试的有关规定,熟悉监考业务;3、监考教师应严格遵守考场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擅离职守;4、监考教师在监考期间,应注重行为举止,文明监考,不得吸烟、打瞌睡、互相交谈、看书、看报、翻看学生答卷、后背朝向考生及做其它有碍监考的事情。英语考试放听力期间,监考教师应尽量少走动;监考教师在考场内应关掉手机或传呼机等各种无线通信工具,不得无故离开考场;5、监考教师要严格履职,缺勤、迟到或在其负责的考场中出现2起以上违纪事件未被监考教师发现,将根据《教学事故认定办法》追究监考人员责任;6、监考教师有权拒绝未佩带主考、副主考、巡视员、考务人员胸卡的任何人员进入考场;7、监考教师应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到考场办公室报到并领取试卷及相关材料;8、若试卷有密封袋,监考教师领取试卷时需检查试卷封卷口是否完好,如有破损应立即向考务组工作人员说明;9、监考教师应在考试开始前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根据考场容量最大限度地拉开学生与学生之间距离,要求学生按规定的位置就座。实行单人单桌考试的考场,组织学生将桌斗朝前;除必需的考试用具如笔、尺、橡皮、计算器等外,要求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及各种通信工具、文曲星、电子记事本等物品参加考试,已带入考场的上述物品,应在指定位置存放;10、检查核对考试证件,学生参加考试须持有效考试证件,各种大型考试还须携带规定的证件;11、开考前应向学生说明考试注意事项;有密封袋的试卷应当场拆封,核对试卷数量,如有差错,立即报告;请监考教师在黑板上书写以下考场须知:考试时间:试卷页数:考试科目:考试专业、年级:⑴我们将严格按照考试规定监考,请大家遵守考试纪律;⑵无规定证件,学生不得参加考试;⑶如果有替考的学生,请在开考前离开考场,否则将受到开除学籍或留校察看处分;⑷请将非考试用品放置到指定位置,否则按违纪处理;⑸考试过程中如有违纪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作弊将取消学位授予资格;⑹考试期间考生不得离开考场,否则以违纪处理;⑺考试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举手示意。12、考前5分钟,向学生发放试卷,发卷时需逐一发到考生手中,不得从第一座开始由学生往后依次传递。发卷后要求学生在试卷和答题纸规定位置填写好班级、姓名和学号(准考证号)等试卷标识信息;13、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并核准考生人数;考试期间,不允许学生离开考场,直至考试结束,否则以违纪处理;确因身体原因必须短时离开考场者应提醒考生返回后不得继续答卷;14、对试卷印刷文字模糊之处,监考教师核实后应当众说明,但对试题内容不得做任何解释。试题有更正时,应及时板书公布;15、考试期间,监考教师须让每一位到场考生在《考生签到表》(错误!未找到引用源。)上签字,并将《监考报告单》和试卷袋上的信息填写完整;16、监考教师要认真监督考生应试,制止考生违纪行为,不得姑息迁就,不得隐瞒袒护。考场中发现违纪事件,应注意取证工作,事实确凿,立即终止考生考试(考试结束前违纪考生不得离开考场)并及时在《监考报告单》上说明情况;17、考试结束时,令考生立即停止答题,然后当场核对人数,将学生试卷收齐点清,查验无误后,方准学生离开考场,若发现试卷缺失,应查明原因并及时追回。将试卷和答题纸装入试卷袋,连同《监考报告单》(含《考生签到表》)及时送至考场办公室,未经批准不得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18、监考教师若发现其他监考教师、巡视员等有协助学生舞弊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向主考、总主考报告,否则视为监考失职;19、监考教师应提醒到场巡视员在监考报告单上签字。注:监考教师工作流程见错误!未找到引用源。九、学院考务组工作基本要求学院考务组由2—4人组成,组长由教学办公室负责人兼任,考务组对主考负责。考务组负责组织本学院学生非学校统一安排的考试,其主要工作职责:(一)考前准备工作1、考前3周选聘监考教师,根据学校有关要求编排本学院考试进程并通知学生和考试课程相关人员,向命题教师收取试题;2、考前2周将两份考试进程送交考试中心(其中一份备案,一份用于安排巡视员巡视);3、考前2周左右将写好的托印单及试题送交指定的印刷地点印刷、并按预定时间取回试卷统一保管;4、依据试卷保密的要求,加强对试卷的管理,试题的收取、委托印刷、考试前后试卷的保管要有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并履行签字手续,不能委托他人代传代收;5、考试日程不能随意变动,如有变动(时间、地点、课程)必须通知考试中心及相关人员;6、要有固定的考务办公联系电话,期末考试期间考务办公电话必须畅通,考务人员不能兼任监考教师。(二)考试实施阶段1、分发试卷及考试材料;2、督促、检查监考教师、巡视员是否及时到位;3、协助主考处理考试违纪事件,做好调查取证工作;4、在考试当日或次日将违纪、作弊学生的名单及其试卷、监考报告单复印件和其它相关材料报送考试中心;5、要求命题教师在该门课程考试期间到考试现场,以保证及时解决考题中出现的问题;6、按时收卷。(三)考试结束后1、及时装订密封试卷,按照考试中心要求,将试卷送达指定阅卷室并登记,组织教师阅卷;2、阅卷人领取试卷要登记,不能将试卷带出阅卷室,当日未阅完的试卷,要求阅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试卷如数交回阅卷室负责人;3、阅卷结束,由阅卷室负责人监督阅卷教师拆封试卷、登记成绩,阅卷教师(任课教师)核对成绩无误后将试卷交回阅卷室负责人。所有阅毕的试卷按有关要求整理后由考务组交至教务处教学调度与注册中心保存。注:学院考务组工作流程见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十、考试命题、试卷评阅、成绩报送、成绩分析及试卷归档(一)考试命题1、考试命题要与本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和要求相一致,题量适当,难度深度适中,覆盖面广,题型搭配合理,既要反映学生的知识掌握程度又要考核学生综合运用的能力,且与近四年试题题目相同率低于10%;2、以考试方式考核的课程必须同时出A、B两份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其难度和覆盖面应基本一致,两套试题中应避免有重复题目;3、对于教学大纲、教学进度相同的课程,必须做到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统一阅卷;4、命题应实行教考分离,凡有题库的课程由学院组织有关人员利用试题库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