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北京军转安置介绍-PPT文档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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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军转安置工作情况介绍市军转办2019年一、军转安置工作的特殊性(一)政治性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一、军转安置工作的特殊性(二)优待性军队转业干部为国防事业军队建设作出了牺牲和贡献,应当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尊重、优待。一、军转安置工作的特殊性(三)指令性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完成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一、军转安置工作的特殊性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是与国防和军队建设相关,与国家的改革发展稳定密切联系,不是单纯的安排人员的问题。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是政策性安置,它不同于从社会上招聘录用人员,在单位需要和完成任务发生矛盾时,以完成安置任务、服从大局为重。二、军转安置工作的方针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贯彻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的原则。三、军转安置工作的法规(一)有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三、军转安置工作的法规(二)基本政策《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19]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8号)三、军转安置工作的法规(三)单项规章《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2019年度及以后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待遇确定办法的通知》(国发[2019]8号)三、军转安置工作的法规(四)特殊规定《关于做好2019-2019年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期间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中发[2019]7号)三、军转安置工作的法规(五)地方规章《关于做好2019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京发[2019]18号)四、军转安置的对象(一)转业干部1、担任团级以下职务(含处级以下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的军队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转业安置计划:*达到平时服现役最高年龄的;*受军队编制员额限制不能调整使用的;*因身体状况不能坚持军队正常工作但能够适应地方工作的;*其它原因需退出现役作转业安置的。四、军转安置的对象2、担任师级职务(含局级文职干部)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干部,年龄50周岁以下的,本人申请经批准可以安排转业。对申请转业的实行严格的指标控制,由总政治部审核。四、军转安置的对象(二)转业干部的移交类别1、按干部类型移交行政干部;专业技术干部。2、按安置方式移交计划分配;自主择业。四、军转安置的对象(三)进京安置条件1、北京市出生并且北京市入伍。2、北京市入伍并且家庭生活基础在北京。3、配偶婚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结婚满一年。4、配偶随军取得本市常住户口满四年。5、夫妇同为军队干部,双方或者一方转业,可以到北京一方的部队驻地安置。四、军转安置的对象6、未婚或者离异的,可比照驻地军队干部配偶随军条件予以安置。7、父母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身边无子女。8、配偶父母有北京市常住户口,配偶为独生子女。9、父母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本人未结婚。10、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并且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满10年,出生地、入伍地是北京市或者离退休安置地在北京市。四、军转安置的对象11、具备下列特殊情况之一的,配偶或者子女、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在北京市的:*自主择业的;*在边远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因公致残的。四、军转安置的对象12、因国家重点工程、重点建设项目、新建扩建单位以及其他工作需要的军队转业干部,经接收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军转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符合安置地吸引人才特殊政策规定条件的军转干部,可以到该地区安置。四、军转安置的对象(四)京内安置去向1、计划分配的入伍地或家庭生活基础在郊区(县)的转业干部,原则上就地安置,即在本区县安置。也可以选择中央单位、市级单位在郊区(县)的下属单位;对荣立二等功的、在边远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十年以上的,市属单位同意接收安置的,也可以照顾安排。四、军转安置的对象2、计划分配的入伍地或家庭生活基础在城八区的转业干部,可以选择进入中央单位和市级单位;可以在八个城区任何一个区安置或调剂安排。3、自主择业的原则上在户口所在的区县安置。五、军转安置方式国家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安置方式。(一)计划分配安置1、对象。计划分配转业干部,由党委和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和职务。五、军转安置方式2、安置方法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主管部门的组织、指导下,对担任师、团级职务的,采取考核选调等办法安置;对担任营级以下职务的,采取考试考核和双向选择等办法安置。对有的岗位,也可以在军队转业干部中采取竞争上岗的办法安置。五、军转安置方式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积极探索考试考核、考核选调、与服役期间德才表现、贡献挂钩,双向选择与指令性分配相结合的安置办法。五、军转安置方式(二)自主择业自主择业转业干部,不再由党委和政府安排工作,而是通过应招应聘或自办企业、个体经营等途径实现自主就业;政府发给退役金,对就业给予协助,提供一定的服务保障。五、军转安置方式选择自主择业安置方式的条件:军龄满20年的师、团、营级职务(含相应职级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军队转业干部,本人提出申请,经组织批准。六、计划分配安置政策(一)职务安排1、一般原则是:应当根据转业干部德才条件和在军队的职务等级、贡献、专长安排工作和职务。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重新任命职务。六、计划分配安置政策2、工作重点是:担任师级领导职务或者担任团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最低年限的,一般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接收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人数较多、安排领导职务确有困难的地区,可以安排相应的非领导职务。六、计划分配安置政策3、其他担任师团级职务或者担任营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最低年限的,参照上述规定合理安排。六、计划分配安置政策(二)事业单位接收安置规定1、事业单位接收军转干部,要参照其军队职务安排相应的管理或专业技术工作岗位,给予3年适应期。2、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一般应当按照其在部队担任的专业技术职务或国家承认的专业技术资格,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六、计划分配安置政策3、实行聘用制的单位,根据本市有关规定与军转干部签订聘用合同,无特殊约定或非本人原因,一般不得解聘。适应期不包括在合同期限内。六、计划分配安置政策(三)工资待遇1、分配到机关的军队转业干部,比照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对应的地方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基本工资。*到地方所任职务低于原军队职务的,职务工资执行相应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工资标准;在军队担任师团级领导职务的,执行相应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工资标准。六、计划分配安置政策*按专业技术干部移交、所任职务低于原在军队享受相当待遇的职务,比照原在军队享受相当待遇的职务相对应的地方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基本工资,职务工资执行相应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工资标准。六、计划分配安置政策2、分配到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比照与其军队职务等级(专业技术职务)相对应的地方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基本工资。*按专业技术干部移交、被聘用到管理岗位的,比照原在军队享受相当待遇的职务相对应的地方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基本工资。六、计划分配安置政策*被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如基本工资低于比照原在军队享受相当待遇的职务相对应的地方同等条件人员确定的基本工资,比照原在军队享受相当待遇的职务相对应的地方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基本工资。六、计划分配安置政策*分配到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绩效工资按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规定执行。3、上述办法,不涉及岗位(职务)确定等问题。六、计划分配安置政策(四)编制1、党政机关接收军转干部,按照军队转业干部计划分配数的25%增加行政编制,主要用于安排师团级职务转业干部。2、各级机关在制定年度人事计划时,预留出部分职数接收转业干部。3、按照相关规定申报增加编制。六、计划分配安置政策(五)职数接收担任师级或团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最低年限的转业干部,所在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职数管理的有关规定,可申请适当增加非领导职数。六、计划分配安置政策(六)护龄、教龄转业后仍从事护理、教学工作的,其在军队的护龄、教龄应当连续计算,享受接收安置单位同类人员的待遇。六、计划分配安置政策(七)退休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第35条明确:计划分配到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退休时的职务等级低于转业时军队职务等级的,享受所在单位与其转业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退休待遇。七、随调随迁家属安置随调配偶的安置与转业干部同时接收、同时落实、同时发出报到通知。随调配偶为公务员且符合转任规定的,应参照本人职务等级和从事的职业给予合理安排。随调配偶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职工的,主要在事业单位和企业妥善安排并给予3年的适应期,适应期内非本人原因不得擅自解除劳动、聘用合同;也可根据本人意愿发给一次性就业补助,由本人自谋职业。八、接收安置工作步骤(一)中央召开全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会议,进行部署并下达安置任务。(二)市军转安置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研究工作安排意见与提出的安置计划;召开全市军转安置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市委市政府印发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八、接收安置工作步骤(三)与国务院军转办联合举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选择会。市级单位开始进入接收安置阶段。双向选择与指令性安排。(四)中央单位和市级单位基本完成任务后,向区县移交档案,区县开始接收安置工作。。八、接收安置工作步骤(五)报到。(六)培训的组织与开展。(七)核定职务、编制。(八)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接收与安置。九、军转安置工作形势与发展(一)基本经验1、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强有力的领导。2、严格执行和落实中央安置政策,不断推进安置方法的改革创新。3、有一支满怀激情、能打硬仗、甘于奉献的工作队伍。4、军地相互配合,形成了顺畅的工作机制九、军转安置工作形势与发展(二)面临的挑战1、安置任务居高不下与机关事业单位可提供的岗位逐渐减少的矛盾。2、相关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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