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精细化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做细做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的质量和水平,经研究,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精细化管理年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保障城乡居民身心健康为目标,按照细化项目、注重细节、精益求精、全面落实的原则,利用PDCA循环管理方法,进一步优化关键环节工作流程,着力推进项目的有效落实,确保城乡居民得实惠。二、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通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精细化管理年活动,建立和完善分工明确、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互动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公共卫生资源配置,转变公共卫生服务模式,规范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增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高我市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二)具体目标。全市城乡居民规范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5%以上;其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具体目标执行《关于转发山东省卫生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进一步做好-2-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潍卫基妇[2013]21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城乡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满意度与知晓率均达到90%以上;各县市区均达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三、活动内容本次活动通过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关键环节进行精细化管理,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和服务水平,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任务。(一)组织管理精细化。对县级卫生部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分工,建立长效管理工作机制。1、县级卫生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管理与协调、制定规划与计划、组织开展县级培训、督导及考核等工作。年度内,组织考核4次,并开展培训、督导,考核、培训和督导等资料均收集完整,分类整理,装订整齐,摆放有序。2、县级财政部门。主要职责是按照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社〔2011〕3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的通知》(鲁财社〔2012〕19号)(鲁财社〔2011〕38号)规定,负责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保障,确保在预算中足额安排本级财政应当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3-专项资金,并采取预拨加结算的方式,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服务数量、质量和绩效考核结果拨付资金,不得简单地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和支出水平拨付资金。同时,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确保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城乡居民提供政府统一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范围内的各项服务,坚决杜绝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行为的发生。3、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严格落实《关于印发**市各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指导基层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潍卫基妇[2014]4号),尽快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一是积极整合各专业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业技术指导团队,开展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督导考核和评估反馈工作。市、县(市、区)级疾控、妇幼、卫生监督和精神卫生等机构要按照各自职责,制定本地项目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二是尽快调整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职能,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中明确要求的、面向居民个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完全交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真正做到公共卫生工作重心下沉、关口前移。三是全面建立目标责任考核机制,把各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绩效,纳入各单位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中。年度内,每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组织培训至少2次,现场指导至少2次,参与考核至少2次,指导、培训、考核等资料均-4-收集完整,分类整理,装订整齐,摆放有序。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主体。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目标,明确工作流程和工作方法,特别是各乡镇卫生院要切实明确院、村服务职责,做好院内临床业务开展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展的衔接,强化乡对村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规范开展。以户为基本单元,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网格化管理,在农村根据村卫生室服务范围、村域分布特点、居住集散程度、群众生产生活习惯等情况划分网格;在城市社区则按照小区、楼幢、楼道来划分网格。每一网格的划分依据各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和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数量合理设置。根据网格内服务对象的数量、范围和特点,科学配备管理和服务人员,开展乡村医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努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直接到户、覆盖全体”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格局。(二)资金管理精细化。严格执行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的通知》(鲁财社〔2012〕1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绩效考核结算办法的通知》(鲁财社〔2013〕68号)的有关要求,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科学设置账簿,规范使用科目,加强资金使用过程管理,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收支管理,根据“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财务管理办法,健全财务管-5-理制度,严格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收入与支出统一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预算管理,准确进行财务核算。进一步提高项目资金支出合规率,切实把项目经费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相关人员的补助以及必要的耗材等公用经费支出,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备和人员培训等其他支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会人员项目资金管理技能的培训,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须安排具备财会从业资格的人员专职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管理工作,各单位财会人员要熟悉项目有关政策规定,担负起本单位合理使用项目资金的责任。使用项目资金必须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保证原始资料的真实、完整,账册清晰。(三)项目执行精细化。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版)》(以下简称《规范》)和《通知》要求,制定每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计划,明确职责,精心实施,确保把每项工作做细做实。1、提高健康档案管理水平,及时更新健康档案。抓好重点人群的随访等服务内容,确保档案内容字迹清晰,数据真实,管理规范。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纸质健康档案格式内容,停止使用与《规范》不符的表单、记录。加快电子健康档案建档工作,年内电子档案建档率达85%以上。同时,各地要加大对“假档”、“死档”的检查、处罚和整改力度。今后,省市级及以上的督导和绩效考核将实行以电子档案为主、纸质档案为补充的考核方-6-式。2、创新健康教育工作形式,丰富健康教育宣教内容。各地要推行实施同一主题、同期实施、同一考核标准,有健康教育组织体系、有固定规范的宣传阵地、有健康教育宣传资料、有健康教育计划和评价总结为主要内容的“三同四有”健康教育模式,规范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确保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效。3、加强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利用山东省妇幼、公共卫生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服务辖区内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信息,按照规范的要求,保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管理任务。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孕产妇、儿童保健能力建设,通过强化技能培训、完善工作设施、更新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器材等措施,切实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能力和水平。要紧密结合儿童预防接种工作,合理安排接种点和工作日,将预防接种与儿童保健有机结合,同步落实相关项目管理内容。4、进一步提高慢性病管理率和控制率。按照《规范》要求,强化对慢性病患者在筛查、随访、分类干预、健康体检等四个重要环节的质量管理,全年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提供至少4次面对面随访和1次体检。严格落实35岁以上首诊测血压和糖尿病人4次免费测血糖的规定要求,并熟练掌握血压测量、足背动脉搏动触摸等操作要领,准确掌握各项检查、化验指标的临床意义-7-和临界点,正确理解各项检查指标,据实填写有关随访信息。5、规范老年人健康查体活动。以县市区为单位,制定关于开展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查体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组织实施、责任分工、查体内容、查体流程、查体档案资料的整理和查体结果反馈等内容;在圆满完成省里规定的老年人查体数量指标的同时,要更加注重老年人健康查体的质量,年内老年人健康体检表完整率须达到78%以上,在此基础上,不断提高老年人健康查体的覆盖率和合格率。6、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密切与街道(镇)、居(村)委会联系,建立日常筛查管理机制,及时发现、按时随访重性精神病患者,做到发现一例管理一例,培训、指导患者家属进行居家管理的用药及防护事项,减少和避免患者的意外伤害,切实提高病情稳定率。7、做好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工作。各地要加大督导力度,及时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规范填写门诊日志、入/出院登记本、X线检查和实验室检测结果登记本,及时排查发现传染病病人及疑似病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登记《传染病报告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并按规定时限上报处理。8、完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各地要统一建立卫生监督协管-8-工作登记表单,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时掌握服务辖区幼儿园、餐饮等公共场所的基本信息,认真开展巡查、信息收集和报告等工作,并及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工作记录内容要做到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9、积极推进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自2013年起,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各地要围绕开展中医药健康服务项目,增强中医药服务功能,加强中医人才培养,大力宣传中医药知识,为新项目的开展创造条件。同时,积极拓展中医药服务内涵,加大中医适宜技术在基层的推广应用力度。(四)资料归档精细化。为进一步细化、规范归档资料,按照《规范》和《**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的要求,市卫生局拟定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料归档管理目录样本》(简称《目录样本》),主要包括组织管理、资金管理、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中医药健康管理、卫生监督协管和项目实施效果等14大部分;每部分目录包括了实施方案、工作计划、会议通知、督导考核、工作总结、相关表格等。各县市区要参照《目录样本》,以县为单位统一资料归档管理目录和档案盒(夹),并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遵照执行。-9-四、实施步骤此次管理年活动自2014年4月份开始,到2015年3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一)部署动员阶段(2014年4月份)。各地、各单位要召开一次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安排部署精细化管理年活动的开展。要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精细化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调度、督促检查、信息报送等工作。(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5月至2014年12月)。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目标任务,制定工作台帐(5月1日-5月31日)。各地、各单位按照科学、规范、精细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工作程序,细化目标任务,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台帐,明确单位和个人的职责、任务和完成时限等,分工负责,全面覆盖。二是实施、整改和改进(5月1日—12月30日)。各地、各单位按照工作台帐,认真组织推进精细化管理年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分析活动内容存在问题,查找薄弱环节,积极进行整改,不断优化内部管理和业务工作。针对整改中出现的新问题,进一步再分析、再完善、再总结、再提高,做到循环递进、不遗漏、不缺项,不留空白,形成持续改进、不断创新的工作机制,促进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三)总结表彰阶段(2015年1月-2015年3月)。各地、各单位对此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和总结,市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