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蜂岩镇委员会蜂岩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蜂岩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村、社区、镇直相关部门:《蜂岩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中共蜂岩镇委员会蜂岩镇人民政府2011年3月4日蜂岩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从根本上破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化解当前农村存在的各种矛盾,解决制约农村产业发展的难题,按照省、市、县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工作要求,决定启动我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摸清底子,明确权属,搭建平台,以激活农村资源,促进农村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为推进改革的顺利进行,现结合我镇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依法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目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为依据,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城乡统筹,深化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切实推动农村资源向资产和资本转化,促进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缩减城乡差距,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为统筹城乡科学发展创造条件。二、内容、目标和原则改革内容: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的确权登记,农村资产流转平台建设。其中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改革目标:通过改革摸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村承包地、农村房屋的现状和数量,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的基础配置作用,使农村资产变为“资本”进入市场,最终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和城乡一体化产权流通市场。从根本上化解当前农村存在的各种矛盾,破除制约发展、影响稳定的体制性障碍,解决农村产业发展的资金难题,还权于民、还利于民,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进程,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促进工业向园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农民向社区集中,把更多的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从事二、三产业,使其收入趋于多元化。改革原则:坚持加强耕地保护原则、坚持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原则、坚持尊重村民自治原则和不搞均贫富原则。三、实施步骤全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分两步完成,第一步完成确权登记工作。第二步建立城乡一体化资产交易平台。(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步骤确权登记工作分三个阶段、一年半时间完成。第一阶段基础工作阶段(2011年3月-6月),采取“组由村管”的方式,将全镇范围内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到村,发放《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第二阶段为试点启动阶段(2011年7月-2011年9月),先在巡检村进行先期全面改革试点,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到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确权到户(其他经济组织),并进行发证工作,逐步完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政策体系。第三阶段是全面推行阶段(2011年10月-2011年12月),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分批在全镇范围内推开,全面完成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任务。农村产权的确权登记工作具体通过以下5个步骤完成:1、摸底调查。分别从镇国土资源所、镇村建服务中心、镇农林站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和村、组干部组成联合工作组,进村入户进行摸底调查。分级、分户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调查摸底表;同时完成土地、房屋的勘丈、面积核实工作。2、汇总核实资料,公示摸底调查结果。完成摸底调查工作之后,镇国土资源所、镇村建服务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分别按集体土地所有权信息、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信息和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信息进行分类、核实,对核实无误的的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分别形成分类统计表。核查、统计工作完成后,按权属对摸底调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对公示过程中群众提出异议的问题,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研究解决,解决不了的报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3、登记公告。由所有权人提出申请登记后,镇国土资源所、村建服务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农村产权进行登记前公告,公告期为15天。4、登记颁证。对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分别由镇国土资源所、镇村建转服务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并经县政府批准,予以注册登记,并向所有权人(集体经济组织)颁证。5、档案整理,信息处理。确权登记工作结束后,镇国土资源所、镇村建服务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将所有登记信息资料移交产改办统一完成资料归档和信息处理工作。(二)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实施步骤在完成确权登记的基础上,用一年半时间分两个阶段完成城乡一体化资产交易平台建设。第一阶段:学习调研和制定方案阶段(2011年6月)。学习外地,结合我镇实际进行深入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第二阶段:启动工作(2011年12月)。完成城乡一体化资产交易平台建设。四、成果验收1、验收方式。农村产权确权颁证工作验收实行:村、社区自查、组织联合抽查两种检查验收方式。(1)村、社区。农村产权确权颁证工作结束后,各村、社区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内的农村产权确权颁证情况进行全面核实,确认区域内各类农村产权的确权颁证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上报。(2)组织联合抽查。由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采取查看档案资料和实地访问农户的方式对农村产权颁证质量进行随机抽查。2、验收程序。村、社区自查——组织联合抽查——形成验收报告。前一个步骤是后一个步骤的基础,如果前一个步骤检查未能通过,则不再进入后一个步骤。3、验收标准。由镇级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和改革要求,分别制定确权颁证的验收标准。五、保障措施1、成立组织机构。成立由镇党书记张永辉任组长,镇人民政府镇长王刚任副组长;镇国土资源所、镇农林站、镇村建服务中心、镇司法所、镇民政办、镇信访办、蜂岩镇信用社、各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蜂岩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设在镇国土资源所,主任由镇国土资源所所长倪志武兼任,副主任由镇村服务中心王显章、镇农业服务中心吴仕刚、镇林业站陆远勤兼任。具体负责文件制定、组织协调、督促落实、资料收集、政策解释、信息处理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办公室下设二个工作组,第一工作组组长由镇国土资源所所长倪志武兼任,具体负责镇国土资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第二工作组组长由村建服务中心主任王显章兼任;具体负责镇规划建设承担的工作任务。各工作组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组建工作队,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工作细则。2、明确责任分工。各村(社区)是本次改革的主体,负责与领导小组及有关业务部门联系,完成本辖区内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镇国土资源所具体负责全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调查摸底、勘测定界、确权登记、发证、纠纷处理、管理工作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中的勘测定界、面积核实工作;以及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资料的搜集整理工作;镇村建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全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的调查摸底、勘测丈量、确权登记、管理工作;镇司法所负责农村房屋产权纠纷的调解工作;镇民政办负责行政村的勘界工作;镇信访办负责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期间的信访工作;蜂岩信用社负责做好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工作;镇纪委负责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的监督工作。3、召开动员部署会。2011年3月召开全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启动大会,对此项工作进行总体动员、安排部署。各村、社区、职能部门也要召开动员会,安排具体工作,分解工作任务。4、开展业务培训。一是通过动员会、专题会、组织讨论等形式,对各部门和村、社区负责人进行培训,达成共识。二是统一编印培训材料,对村、社区、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5、建立联系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农村产权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开,由镇统筹办、镇国土资源所、镇农林站、镇村建服务中心、镇司法所、镇民政办、镇信访办、镇纪委分管相关工作的领导及职能科室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以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6、确保工作经费。此项工作的经费由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经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同意后,向镇人民政府申请专项资金。六、工作要求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系统工程,承担改革工作任务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和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镇各村、社区以及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切实做好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工作,要向村民讲清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讲清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消除广大村民的顾虑,积极参与和支持此项改革。3、分工明确,务求实效。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各相关部门要本着分工负责,密切合作的原则,互相配合,形成合力,抓好落实,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4、严肃纪律,规范操作。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改革过程中,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严肃纪律,坚持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工作,决不允许暗箱操作,损害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循序渐进,规范操作,保证质量。主题词: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方案通知中共蜂岩镇委员会2011年3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