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及以上人员年终利润分配方案为增强激励机制,留住公司需要的人才。公司在当年产生经济效益的情况下,公司提取一定比例的净利润,对核心人员进行奖励,特制定本方案。一、分配原则根据公司每年制定的利润、销售指标,结合个人在公司的表现情况及在岗时间等因素,以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再分配。二、发放范围公司经理及以上人员(不含营销总监、业务人员)。三、年终利润分配的前提是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当年净利润率达到3%及以上,二是当年销售额达到2500万元以上。此两项指标每年初由企管部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制定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后公布。四、分配办法:1、公司按净利润的20%提取给经理及以上人员作分配。2、分配办法:个人利润分配额=当年公司净利润×20%÷经理级以上人员的分配系数总和×个人分配系数×(在职天数/365)×(个人月平均绩效考核成绩/100)。经理及以上人员的分配系数总和=∑【个人分配系数×(在职天数/365)×(个人月平均绩效考核成绩/100)】五、发放时间安排:每年2月底,财务部根据上年完成指标情况制订出利润分配额,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发放。当年的个人利润分配额分两年发放:即次年的3月15日前发放60%;再下一年度的3月15日前发放另40%。六、年终利润分配的其它规定:1、在利润分配发放日前离职(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的,个人利润分配额未发放部分全部取消。2、如当年有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行为,经核实,其当年不能参加利润分配。3、当年因部门人员责任出现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累计达20万元以上,该部门所有人员按60%享受利润分配。七、本方案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企管部负责解释。附件:经理及以上人员年终利润分配计算表XX有限公司二0一二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