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运行及维护规程讲稿-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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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1009-2006《水电厂计算机监控系运行及维护规程》宣贯学习辅导2007年5月前言《水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运行及维护规程》(以下简称《监控规程》)规定了大中型水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以下简称监控系统)运行及维护的一般原则。对监控系统的运行操作、故障处理、日常维护、技术改造及技术管理作出了规定。前言现将自己对《监控规程》条文肤浅的理解用释义的方式写出辅导材料提供给读者,抛砖引玉,以便促进《监控规程》的学习和贯彻。前言《监控规程》释义表述的内容有:一是指明条文制定的依据和出处,便于了解、查询。二是将文中提及的概念性的东西阐明其内涵,并对其中个别条文内容予以展开叙述或进行归纳。三是从培训的角度讲述基础知识和理论根据,意在浅显易懂地讲明其道理。前言鉴于我们水平所限,很可能对条文的理解片面或词不达意,希望同行的专家们及广大读者给予指正。《水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运行及维护规程》宣贯学习辅导受中电联标准化中心的委托,由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编写。本标准规定了大中型水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运行及维护的一般原则。规定了监控系统的运行操作、故障处理及日常维护、技术改造及技术管理要求。适用于大中型水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和技术管理。梯级水电厂和水电厂群的集中控制计算机监控系统可参照执行。一、范围释义:本导则适用于单机容量在100MW及以上的大中型水电厂(含抽水蓄能电厂)。对于梯级水电厂、水电厂群的集中控制,其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和技术管理可参照本规程执行。一、范围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1.GB/T2887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2.GB9361计算机场地安全要求3.DL408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4.DL/T822水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试验验收规程5.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2004年12月20日第5号令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51号2000年4月26日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二、规范性引用文件操作员工作站:运行值班人员与监控系统的人机联系设备,用于监视与控制。三、术语和定义工程师工作站:维护工程师与监控系统的人机联系设备,用于调试、修改程序等。培训工作站:培训人员与监控系统的人机联系设备,用于仿真培训。主机:监控系统的实时数据及历史数据服务器。测点:数据采集点,包括从现场采集和外部链路数据等。三、术语和定义网控:监控系统与电网调度相关功能的控制权转移至电网调度。梯控:监控系统与梯级调度相关功能的控制权转移至梯级调度。站控:监控系统的控制权在电厂的厂站层。现地控制:监控系统控制权在现地,设备由现地控制单元唯一控制。自动发电控制:在满足限制条件的前提下,以安全、经济的方式实时控制全厂机组的有功功率分配,满足电力系统的需要。三、术语和定义厂站层设备:水电厂监控系统中央控制级设备,包括主机和工作站等设备。现地控制单元:对按单元划分的机电设备进行现地控制的装置。自动电压控制:在满足限制条件的前提下,实时自动调整优化分配全厂机组的无功功率,以满足电力系统的需要。4.1监控系统必须通过出厂验收、现场试验及验收、试运行及验收合格,并具备运行、维护规程和管理制度后,才能投入正式运行。根据实际情况,系统可以分步、分功能逐步投入运行,所有功能全部投运后,必须进行系统竣工验收。四、总则释义:监控系统验收内容包括:硬件验收、软件验收及系统功能验收和系统性能验收。其验收方法和标准,参照《DL/T822水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试验验收规程》执行。4.2监控系统应作为水电厂自动控制的主要设备进行管理。系统运行时,运行和维护人员应分别进行定期巡回检查和维护,发生故障应立即处理,发现异常应增加巡检次数。定期检修和技改项目应列入年度计划安排。四、总则释义:监控系统是水电厂自动控制的主要设备,它的运行可靠与否,直接影响着水电厂的安全运行。因此,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定期检修和技术改造,应视同水电厂主设备进行管理。4.3监控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应进行授权管理,明确各级人员的权限和范围,被授权人员应由技术主管部门进行考核、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允许一人持多证上岗。四、总则释义:监控系统至少应按操作人员、维护人员和系统管理人员进行分类授权。并且应实行持证上岗制。4.4运行值班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如下业务素质:a)熟悉水电厂生产过程和发电设备运行专业知识。b)熟练掌握运行规程。c)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d)掌握监控系统的控制流程及操作方法。四、总则4.5维护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如下业务素质:a)熟悉水电厂生产过程和相关专业知识。b)熟悉计算机专业知识。c)熟悉维护规程。d)熟悉监控系统的控制流程、编程及设计原则。四、总则4.6监控系统有培训仿真系统的,运行、维护人员的培训应在仿真培训系统中进行,不应在在线运行的操作员工作站上进行培训。释义:在线运行的操作员站不允许用于仿真培训。如监控系统中不具备培训仿真功能,则其仿真培训应在操作员站离线情况下进行。四、总则释义:对于具有多层控制功能的系统,控制权限厂站层最高,当设定为某一级进行控制时,其它级的控制限自动失效。控制权限的切换,不应影响系统的遥测和遥信功能。4.7对有网控、梯控、站控等多层控制的系统,其优先权依次递增并互为闭锁,其切换需由授权的运行值班人员完成,各级监控系统控制权的切换应具有唯一性。操作权限的转移、设定不影响监视运行参数及有关信息的上送下传。四、总则释义:控制命令或事故处理,现地优先。四、总则4.8监控系统对发电设备的操作,可在现地控制单元、厂站层操作员工作站、远方调度中心分别发命令。在调度中心操作时,应事先通知水电厂运行值班人员。如果遇到操作命令冲突或事故处理时,应该按现地优先于厂站,厂站优先于远方的原则进行处理。释义:监控系统各操作员站对同一对象进行操作时,应具备先选优先的原则,并具备互锁功能。4.9监控系统各操作员工作站之间应具有对同一操作对象的选择闭锁。四、总则4.10监控系统投入运行后,维护人员对监控系统做任何工作必须办理工作票,厂家技术人员在监控系统工作时也应由水电厂维护人员办理工作票。释义:监控系统投入运行后,应按运用中的电气设备进行管理。并应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的有关规定。四、总则4.11监控系统的参数设置、限值整定、程序修改等工作,必须有技术审批通知单,由维护人员持工作票进行。工作完成后必须做好记录,并对运行值班人员进行检修交待,参数设置和限值整定的回执单由维护人员签名后,分别存技术主管部门和中控室各一份。四、总则4.12监控系统运行时,维护人员应定期进行数据库的维护和数据备份。释义:数据库的维护和数据备份是指:数据库日志审计、日志归档、磁盘空间检查、系统及数据备份、备份介质的更换与保存。四、总则4.13在水电厂发生事故时,运行值班人员应及时打印各种事故报表。4.14运行期间应配备适量的备品备件。四、总则释义:运行值班人员使用监控系统,应按允许进行的操作权限进行授权。5.1运行操作权限5.1.1水电厂应明确规定运行各岗位人员使用监控系统的授权范围。其授权范围应包括:线路停送电操作,开停机操作,主设备与辅助设备操作,定值修改,定值、流程、报警信号功能的开通与屏蔽等。五、运行管理5.1.2在监控系统上进行操作应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DL408的操作监护制,对授权可单人操作的设备应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中明确。五、运行管理5.1.3在监控系统上进行操作的授权是指操作人员具有的权限,监护人应有同等或更高级别的权限。释义:监控系统应具有身份认证和授权验证机制。5.1.4运行值班人员对监控系统进行操作,应通过登录及授权验证后方可进行。五、运行管理5.1.5运行值班人员应定期检查监控系统的授权变更记录和登录、退出记录。五、运行管理5.1.6监控流程在执行过程中受阻,应经值班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关措施后可强迫程序跳转至下步继续执行或重新启动流程,但危及设备安全时严禁流程跳转。释义:监控流程在执行过程中受阻:是指一次设备的辅助接点未到位或条件已具备但其信号不正确。经查明为上述原因后,经值班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关措施后可强迫程序跳转至下步继续执行或重新启动流程。5.2运行值班的一般规定5.2.1运行值班人员应通过计算机监控系统监视机组的运行情况,确保机组不超过规定参数运行。五、运行管理5.2.2运行值班人员在正常监视,调用画面或操作后应及时关闭相关对话窗口。5.2.3在执行监控流程过程中,运行操作人员应调出程序动态文本画面或顺控画面,监视程序执行情况。5.2.4监控系统所用电源不得随意中断,发生中断后应由维护人员按监控系统重新起动相关规定进行恢复。如需切换一路电源,则必须先确认其他至少一路电源供电正常。五、运行管理释义:监控系统在正常运行过程中,不得随意中断供电。如因工作需要或事故造成供电中断后,应由维护人员按监控系统重新起动相关规定进行恢复。5.2.5正常情况下,运行值班人员不得无故将现地控制单元与厂站层设备连接状态改为离线。运行值班人员发现现地控制单元与厂站层设备连接状态为离线时,先投入一次,当投入失败后应立即报告值班负责人,值班负责人应查找原因并联系处理;主机或操作员工作站与现地控制单元通信中断时,禁止在操作员工作站进行操作,应改为现地控制单元监视和操作。五、运行管理释义:主机或操作员工作站与现地控制单元通信中断时,可能造成其对象状态与设备实际状态不符,此时如果对其进行操作,在通信恢复时,可能造成误操作或设备事故。5.2.6监控系统运行中的功能投、退应按现场运行规程执行并做好记录。五、运行管理5.2.7对监控报警信息应及时确认,必要时应到现场确认或及时报告值班负责人与维护人员。5.2.8对于监控系统的重要报警信号,如设备掉电、CPU故障、存储器故障、系统通信中断等,应及时联系维修人员进行处理。5.2.9运行值班人员不得无故将报警画面及语音报警装置关掉或将报警音量调得过小。五、运行管理5.2.10监控系统运行出现异常情况时,运行值班人员应按现场运行规程操作步骤处理,在进行应急处理的同时应及时通知维护人员。5.2.11运行中发生调节异常时,应立即退出调节功能,发现设备信息与实际不符时,应通知维护人员处理。五、运行管理释义:运行中发生调节异常,一般是由于通信延时或中断、调节机构发卡等原因造成。此时应立即退出调节功能,检查现地设备运行状态,联系维护人员进行处理。5.2.12当运行值班人员确认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异常或异常调整威胁机组运行须紧急处理时,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同时汇报值班负责人并联系维护人员处理。五、运行管理5.2.13监控系统故障,发生危及电网、设备安全情况时,可先将相关网控或梯控或站控功能退出,然后汇报。5.2.14运行值班人员应及时补充打印纸及更换硒鼓(色带、墨盒),并确认打印机工作正常,不得无故将打印机停电、暂停或空打。五、运行管理5.3运行值班的日常工作5.3.1巡回检查与交接班检查5.3.1.1运行值班人员应定期对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发现缺陷应及时汇报,填写在设备缺陷记录本上,并及时联系消缺。五、运行管理5.3.1.2运行值班人员的巡回检查范围应包括计算机监控系统中的有关画面、计算机监控系统的外围设备(包括打印机、语音报警系统等)、电源系统、现地控制单元等。5.3.1.3对重要画面必须进行定时检查和定期分析。运行值班人员对计算机监控系统中的画面的巡回检查至少包括:a)监控系统拓扑图。f)事件报警一览表。b)主接线及相应主设备实时数据。g)故障报警一览表。c)公用系统运行方式与实时数据。h)机组各部温度画面。d)厂用电系统运行方式。i)机组油、水、气系统运行画面。e)非电量监测系统与相关分析。j)机组振动与摆度等非电量监测画面。五、运行管理5.3.1.4检查现地控制单元上是否有故障报警,若有应立即报告运行值班负责人及维护人员。5.3.1.5检查现地控制单元电源工作情况,当任一路电源消失时,应及时联系处理。5.3.1.6在巡视中,对一些重要模拟量、温度量越、复限提示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