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河路小学音乐学科期末考评方案郑州市二七区汝河路小学音乐组一、指导思想以新音乐课程标准为主体,贯彻我区“多彩教育”的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着眼于音乐教学评价的活动性、开放性,激发学生音乐学习的兴趣,提高学生音乐学习的积极性。在评价中学生能够了解自己的进步,发现和发展音乐的潜能,建立自信,培养兴趣,促进音乐感知、表现和创造等能力的发展。小学音乐学习评价更应用发展的眼光,从不同阶段的回顾和对比中,把握学生的进步与发展,使评价起到教育、激励、改善和促进的作用。二、评价目的通过音乐学科教学评价,可鉴别学生的学习能力、学业状况和发展水平,对提高音乐学科教学质量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充分发展学生个性特长,提高每个学生的艺术修养和专业技能。培养学生学习兴趣,竞争意识,发展学科特长。使学生体验到自信与成功的快乐。三、评价措施教育评价必须建立在理解学生、尊重学生的基础上,为学生的发展服务。本着“一切为了生命的发展”的教育理念,我校音乐学科教学评价进行了探索与改革,逐步形成了“四考一结合”的评价模式。选考:同年级、同学科、不同项目“随你挑”。音乐学科期末实施分层测查制,改变了以往单调的“一卷式”考试形式,为学生们准备了丰盛的“考试套餐”。其中设置了“兴趣套餐”和“发展套餐”。“兴趣套餐”面向教材的基本内容,使那些音乐学习水平一般的学生通过完成此项,不仅能激发起学好本学科的兴趣,更树立起学习的信心。“发展套餐”则立足教材,面向课外,使有音乐特长的学生能够展示自己的才能。这两个套餐的设置,目的是让不同学习水平的学生都能乐于学习,主动学习。免考:针对本学期参加区级以上学科比赛,成绩突出且平时表现优秀的学生可实行学科期末免考,如参加艺术节节目汇演、合唱比赛等学生都可申请学科免试,能获得免试被学生们看作是一种很高的荣誉。重考:在学科的分项测查中,还实施了重考制。给学生更大的空间,让他们展示自己的最佳状态。重考与以前的补考最大的不同体现在它的自主性上,它是学生的一种自主选择,如果自己感觉考的不理想那就可以向老师申请重考,不让学生留下遗憾。这种评价的目的是把进步的权利交给学生,特别是对于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而言,二次、三次甚至多次测试帮助他们找回自我,树立自信,体验到成功的快乐,从而激发新的学习动力。迟考:由于智力水平、心理特点及自身思维方式的不同,学生之间在学习的发展上必然存在着差异,所以学校允许一部分学生申请延迟评价。他们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再努力,再达到目标。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新型评价模式中,终结性评价不再是学科评价的全部,而是更加注重过程性的评价,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在学科期末评价成绩中分占不同的比例,过程性评价占60%终结性评价占40%。平时的学科作业成绩、课堂纪律、学具准备、课堂学习表现等都成为了学科成绩中的一部分,过程性评价由每班专人负责记录并算出最后总分。四、评价等级评价等级: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尽量不用)四个等级。依照每班的学科代表填写的结果,给学生打出音乐素质等级评价。优秀:学习兴趣、习惯和毅力均为最佳状态;积极、大胆地参与音乐艺术实践活动,并有良好的合作意识、协调能力,对他人的评价中肯;音乐体验与模仿能力、表现能力强;音乐情感的表达准确,并富于创造性。(免考的学生直接得优秀)良好:学习兴趣、习惯和毅力状态较好;能比较积极、大胆地参与音乐艺术实践活动,有较好的合作意识、协调能力,对他人的评价较为中肯;音乐体验与模仿能力、表现较强;音乐情感的表达基本准确。合格:学习兴趣、习惯和毅力表现一般;音乐艺术实践活动中参与态度欠佳,与他人合作意识、协调能力一般,对他人的评价欠中肯;音乐体验与模仿能力、表现能力一般;音乐情感的表达一般。音乐测试应该让学生感到轻松、愉快。要做到即尊重学生又加强了同学间的相互了解;即是了解教师自己的教学情况、改进教学手段,也是激励学生创新、实践的有效途径,让学生在评价的过程中感受愉悦、满足和自信,体验成长的快乐。总之,音乐学科教学评价应充分体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精神,贯彻“标准”的基本理念,着眼于评价的教育,激励与改善的功能;充分发挥评价的多元性、主体性、开放性,“让教学评价真正为教学服务,为孩子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