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133810444乡镇民政工作考核细则201X/X/XX(一)社会救助工作(15分)。1.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及其他各项救助工作(4分)。严格执行申请、审核、审批程序,按照要求手续齐全、档案完整、制度落实,设有公开电话和长期公示栏,每月死亡核查,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必退。对以上内容未按规定落实到位的,每发现查实1例扣0.5分,发现死亡未上报或上报不及时造成冒领救助的,每发现查实1起扣1分,扣完为止,对因工作不到位导致到区级以上上访的,每发现查实1起扣1分,扣完为止。2.临时救助及重大特大疾病救助工作(4分)。按照程序要求主动、及时受理救助对象申请,严把经济财产核对关,科学测算财产损失、医疗费用支出等数据资料,合理确定救助标准。对因未主动发现或对流浪乞讨人员置之不理造成不良影响的,每发现1起扣1分,扣完为止;对未按要求虚报、假报的,每发现查实1例扣0.5分。3.救灾救济工作(4分)。健全救灾救济制度,完善应急救助预案,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发现灾情及时报灾、核灾、救灾,救灾款发放及时规范。对灾情上报不及时、救灾款未按时发放的,每发现查实1起扣1分,扣完为止。4.慈善募捐工作(3分)。积极开展慈善募捐活动,年内完成募捐任务指标。完成任务指标的赋满分,未完成任务指标的按比例计分。(二)社会养老工作(20分)。1.养老机构安全生产(10分)。按照养老机构许可要求,对辖区内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进行日常监督,各镇办每月进行一次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检查,形成消防安全检查台账并保留检查照片,完成的赋1[标签: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