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发展规划(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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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二O一一年九月-2-目录前言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二)基本原则二、总目标三、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一)儿童与健康(二)儿童与教育(三)儿童与福利(四)儿童与法律保护(五)儿童与社会环境四、组织实施五、监测评估-3-前言本规划所指儿童为出生至未满18周岁人口。儿童时期是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后备力量。儿童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促进儿童健康发展,对于提高全民素质、建设经济文化强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02年,县政府颁布的《*县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儿童规划》)从儿童健康、教育、法律保护和环境四个领域提出了儿童发展的目标和策略措施。《儿童规划》实施十年来,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各职能部门积极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儿童发展。截止2010年底,《儿童规划》主要目标基本实现,儿童事业取得显著成就。城乡妇幼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儿童健康水平稳步提升;义务教育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儿童教育普及程度进一步提高;保护儿童权益的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儿童合法权益得到较好维护;保障儿童优先发展的社会意识明显增强,儿童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儿童规划》的实施,对于促进儿童和儿童事业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影响和制约,儿童发展和权利保护仍然面临一些问题:儿童优先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儿童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城乡儿童发展不均衡状况有待进一步改-4-善;儿童在健康、教育、社会保障、法律保护等领域的发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保护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儿童全面发展,仍然是“十二五”时期我县儿童工作面临的重要任务。为促进儿童健康成长,推动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山东省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日照市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儿童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优先保护、平等发展、普惠福利为主线,保障儿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和儿童事业全面发展。(二)基本原则。1、儿童优先原则。在制定政策和公共资源配置等方面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和需求。2、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从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利益出发,处理与儿童相关事务,保障儿童利益最大化。3、儿童平等发展原则。为儿童创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障所有儿童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5-4、儿童参与原则。创造有利于儿童参与的社会环境,鼓励、支持儿童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二、总目标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儿童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完善服务体系,提高儿童身心健康水平;促进基本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儿童享有高质量的教育;建立适度普惠的儿童福利体系,提升儿童福利水平;贯彻落实保护儿童的法律法规,保障儿童合法权利;优化儿童发展社会环境,促进儿童生存、保护、发展和参与权利的实现。三、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一)儿童与健康。1、主要目标(1)减少出生缺陷所致残疾。(2)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7‰和8‰以下。(3)预防和控制儿童常见多发性疾病、艾滋病、结核病、乙肝等传染性疾病的增长和蔓延。(4)纳入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的11种疫苗接种率,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达到95%以上。(5)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以县为单位控制在0.1‰以下。(6)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控制在1%以下。(7)婴儿母乳喂养率达到90%以上。(8)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控制在2%以下;-6-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贫血患病率控制在5%以下;中小学生贫血率以2010年为基数下降1/3。(9)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7%以下,低体重率降低到5%以下。(10)减少儿童因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11)中小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和及格率达到90%以上。(12)减少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疾病的发生。(13)提高适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14)禁止儿童吸烟、酗酒和吸毒。(15)减少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伤害。2、策略措施(1)加大妇幼卫生工作保障力度。根据国家医改方案规定和现行政府卫生投入政策,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的多元化卫生投入机制。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和基层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儿童医疗保健机构建设,强化儿童急诊急救体系建设,提高妇幼卫生保障水平。(2)加强优生优育工作,减少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完善以三级防治措施为主要内容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将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婚前医学检查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和婚前医学检查率。健全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网络,产前筛查率达到50%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和新生儿-7-听力筛查率均达到90%以上。建立残疾儿童早期治疗、早期康复的干预体系。(3)降低5岁以下儿童主要疾病死亡率。大力推广新生儿窒息复苏、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适宜技术,降低新生儿窒息、早产与低出生体重、肺炎和先天性心脏病等儿童疾病死亡率。(4)加强儿童保健管理和服务。为3岁以下儿童免费提供系统保健服务,为7岁以下儿童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将流动儿童纳入流入地社区儿童保健管理体系。3岁以下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均达到90%以上。(5)预防、控制儿童疾病。扩大免疫规划范围,完善免疫服务形式,规范预防接种行为,加强冷链系统建设和维护,提高免疫服务质量。普及儿童疾病预防基本知识,提高儿童疾病预防技能。对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提供干预服务,并纳入儿童保健常规工作范畴。(6)提高儿童营养水平。开展科学育儿指导,倡导母乳喂养,严格执行《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推行爱婴医院管理模式,提高婴儿母乳喂养率。普及辅食添加相关知识,继续推行中小学营养改善计划,扩大农村寄宿制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伙食补贴范围。宣传普及碘缺乏和碘过量知识,缺碘地区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95%以上。(7)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制定实施多部门合作的儿童伤害综合干预计划,建立完善儿童伤害监测系统和报告制度。加大执-8-法和监管力度,预防儿童伤害事故发生。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普遍开展灾害避险、交通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儿童自护、自救、防灾和逃生能力。建立健全学校和幼儿园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校园伤害事件应急管理机制。(8)提高儿童身体素质。全面实施《国家中小学体质健康标准》,建立和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实现学生健康体检网络化管理,确保中小学生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定期组织开展儿童体质监测。加强儿童膳食、用眼卫生和口腔卫生指导,控制中小学生视力不良、恒牙/龋齿、超重/肥胖、营养不良发生率。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保证学生睡眠时间,学校保证中小学生每天至少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加强学校、幼儿园体育活动设施和儿童体育俱乐部建设,新建城乡社区体育设施兼顾儿童健身需求,为儿童参加体育锻炼创造条件。(9)培养儿童良好行为习惯。加强对儿童的健康指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儿童禁烟、禁毒、防病宣传教育。严禁向儿童出售烟酒,杜绝儿童吸烟、酗酒和吸毒等不良行为,严厉打击诱骗儿童吸毒的违法犯罪行为。(10)提高儿童心理卫生服务质量。建立儿童心理健康公共服务网络,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精神专科医院设置儿童心理科(门诊),学校设置心理咨询室,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教育,促进儿童心理和行为健康发展。加强儿童精神疾病预防与治疗,减少儿童精神疾病发生。-9-(11)提高儿童生殖健康服务质量。建立儿童生殖健康公共服务网络。将性与生殖健康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课程体系,帮助儿童掌握相关知识,形成正确观念,做出知情选择。(12)加强儿童食品、用品等安全监管。建立婴幼儿食品、药品安全监测、质量检测和预警机制。加强婴幼儿用品、玩具和游乐设施生产、销售的监督管理和质量认证,定期开展儿童食品、药品、用品、游乐设施质量安全检查。(13)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控制和治理大气、水、固体废物、噪音等环境污染和工业、生活、农村面源污染,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加强监管,确保主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主要重金属(铅、镉)暴露水平符合国家标准。(二)儿童与教育。1、主要目标(1)促进0-3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2)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适龄儿童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以上。(3)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以上。小学适龄正常儿童入学率保持100%,辍学率控制在0.5%以下;初中学生毛入学率保持100%,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适龄残疾儿童小学入学率达到97%以上,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保障流动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4)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学生毛入学率达到97%。-10-(5)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增加中等职业教育在校学生人数。(6)保障所有儿童享有公平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7)提高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所有中小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标准。(8)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2、策略措施(1)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实施科教兴县和人才强县战略,保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优先发展教育,并适度超前发展。进一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增加教育投入。逐步提高财政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确保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达到省定标准。(2)促进实现基本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建立完善城乡一体化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和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倾斜,逐步缩小城乡、校际发展差距。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完善教师交流制度,缩小学校间办学条件、师资素质、教育质量上的差距。(3)支持发展0-3岁儿童综合发展指导机构。发展公益性托儿所和以社区为依托的儿童早期发展指导场所,为0-3岁儿童家庭提供儿童早期保育和教育指导。构建多种形式的残疾儿童早期教育服务网络。(4)加快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将学前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11-规划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政府主导、公办为主、民办补充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新增幼儿园以政府举办为主。全县公办和公办性质的幼儿园数、在园幼儿数分别占幼儿园总数、在园幼儿总数的80%。每个乡镇(街道)政府至少建设一所通过省级认定的公办中心幼儿园。扶持发展民办幼儿园,建好用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兴办幼儿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实施残疾儿童免费学前教育,保障流动和留守儿童接受学前教育。(5)保障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和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接受为主,解决流动儿童的就学问题。在社区建立流动儿童就学登记制度,制定流动儿童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办法,保证流动儿童享有与当地儿童同等的义务教育权利。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的住宿需求。(6)保障特殊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落实孤儿、残疾儿童、贫困儿童就学资助政策,保障特殊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建立和完善特殊教育办学体系,扩大残疾儿童随班就读规模,实施残疾学生免费高中阶段教育,提高残疾儿童受教育水平。消除制度障碍,为流浪儿童、具有严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创造条件。(7)加强普通高中教育。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发展普通高中-12-教育,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促进普通高中优质发展,全县所有普通高中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条件标准。鼓励普通高中增加职业教育教学内容,为学生学习提供多元选择的机会。(8)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深化职业教育改革,促进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确保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比例达到全市平均水平。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加大对海洋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加快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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