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法制宣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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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级一班主题班会学法、用法,知法、守法返回2001年12月4日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法制宣传日。200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要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充分展示十五年来普法教育的成就,向全社会集中进行一次宪法和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在广大干部群众中牢固树立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的观念、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公民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观念、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观念,努力提高广大公民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自觉性,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200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2002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200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依法治国,执政为民”2004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1、法律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讲,法律泛指一切规范性文件;狭义上讲,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与法规等一起谈时,法律是指狭义上的法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县创建“平安龙里”的奋斗目标,按照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加强在校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使广大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其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能力,维护其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青少年进一步提高法律素质,形成崇尚法治的现代理念,具备现代公民应有的基本法律意识和权利义务观念,增强守法、用法、护法能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正确引导和帮助全县青少年全面健康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宪法》、《刑法》、《国旗法》、《国徽法》、《义务教育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体育法》、《国防法》、《文物保护法》、《国家安全法》、《婚姻法》、《兵役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贵州省禁毒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返回(一)掌握基本法律知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英国著名思想家温斯坦莱说过:“假如有很好的法律,但人民不了解它们,这对共和国来说就像没有任何法律一样糟糕。”我们青少年正处在人生的十字路口,要想不走错路,必须铺设好自己的人生轨道,这就是要注意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否则,便会因为不知法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如今法律在一个人的生活中已显得越来越重要。不懂法律知识的人叫做“法盲”,法盲在生活中容易吃亏,在工作中容易碰壁。一个人必须先懂得一些法律的基本知识,才能将法律作为武器来保护自己。如今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很多:可以学习专业的法律书籍,可以阅读报刊上的评案说法,可以收看电视的法治节目,也可以直接向法律专业人士咨询。只要你是个有心人,学习一点法律知识并不困难。我们现在是中学生,主要任务是学习书本上的知识,不可能在这个阶段学习所有的法律知识。但是作为青少年,知道自己享有哪些权利,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你知道怎样去维护它,这些还是非常必要的。青少年怎样维护自身法律(二)坚决摈弃不良习惯,做遵规守法好学生一些在押犯人的违法犯罪都是由“说谎、小偷小摸、义气用事”这些不起眼的不良行为逐渐滋生、发展的。在越来越多的青少年犯罪中,消费观念和生活观念的变迁成为重要的诱因。一些学生没有把主要精力和时间放在学习上,而是一味在生活上互相攀比,比高档、用名牌,过度的高消费使他们产生不劳而获的寄生虫思想,得不到满足就去偷去抢,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我们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的享受、一时的痛快,而毁掉自己的一生!希望同学们不要比吃、不要比穿,要比就比学习、比进步,比遵守纪律。青少年学生充满朝气,思维活跃,喜欢接触新事物,但又思想单纯、幼稚,思想防线薄弱,容易染上不良习气。人们常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们同学们就是这么一个易染的群体,一旦染上恶劣习性,人生观和品德就会向坏的方面发展,到头来只有走向变质和堕落,成为社会的渣滓。因此,拒邪恶,永不沾,抵制各种不良习气,应该是我们同学们共同的严肃课题。同学们!“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英国著名文学家莎士比亚说过:“纪律是达到一切雄图的阶梯”。我们要实现心中的理想,就应该时刻不忘记纪律这一“阶梯”,做遵守纪律的模范,将遵守纪律的道德观念落在行动上,从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做起。希望全体同学引以为诫,洁身自好,严格要求,追求健康高尚的生活,正视自己的不足,勇于改正自己的缺点,为自己的一生奠定良好的基础。21世纪的青少年,必须排除人生道路上的种种困惑,克服前进道路上的种种困难,才能在学习、工作与生活中乘风破浪,勇往直前。时下,青少年的心理问题越来越受人关注,心理健康教育也随之受到了重视。国家教委新颁布的德育大纲第一句话就明确地提出:“德育即政治、思想、道德、与心理健康教育。”明确地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德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所谓心理健康教育,是指根据心理活动的规律,采用各种方法和措施,以维护个体的心理健康及培养其良好的心理素质。浅谈青少年心理健康返回我们知道,种子萌芽生长,必须经过黑暗中的挣扎才会有破土而出时的第一缕光亮;蛹破茧而出,必须经过苦苦挣扎才会有彩蝶的翅膀美丽如画。21世纪的青少年,必须排除人生道路上的种种困惑,克服前进道路上的种种困难,才能在学习、工作与生活中乘风破浪,勇往直前。“未来社会也日益要求个人在社会中具有健康的自我和主动发展的意识与能力。”①当今社会竞争日益激烈,而且这种竞争也被移植到学校。刚结束一天紧张的学校生活,学生们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中,还没来得及吃饭就开始伏案做作业了。周末,悠闲的大人们在家中看电视,学生们却在忙碌着大人为他们准备的各种补习。他们只能透过窗户凝视着蔚蓝的天空,数着天空飘过的白云,看电视更成了他们遥不可及的奢望。在这种紧张的学习生活里,那些幼小的心灵渐渐承受不住,表现出各种各样的问题。时下,青少年的心理问题越来越受人关注,心理健康教育也随之受到了重视。——保护性预防。保护性预防是指国家或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以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为目的而采取的各种措施,这些措施主要包括:应加强有关青少年保护的立法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防止青少年沾染不良习惯,禁止侵蚀青少年思想品德信息的传播;打击教唆、引诱、胁迫青少年犯罪的犯罪活动,这也是保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环节。——堵塞性预防。堵塞性预防是指通过堵塞各方面工作的漏洞,减少和消除实施犯罪的条件,达到犯罪预防的措施。主要包括:加强学校、家庭对青少年的教育,教育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加强人口流动量大且人口密集区域与僻静、空旷地段的管理;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可有效防止涉世之初青年的职务经济等犯罪。返回—控制性预防。控制性预防是指各种针对有明显犯罪倾向或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人采取的帮助、教育、挽救措施。主要包括:成立帮教小组;送工读学校教育;加强少年法庭的工作;回访考察。——改造性预防。改造性预防指政法机关以生产劳动为主要手段,通过思想政治教育、文化技术教育,使有违法犯罪的人改邪归正,成为遵纪守法的劳动者。在劳动改造时,应结合青少年犯罪的特点与原因,要重点进行思想教育,以彻底从思想上使失足青少年得以改造,真正成为自食其力遵纪守法的劳动者。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应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返回案例:狠心后妈水窑淹死8岁继子因与继子的关系长期不睦,会泽县一村妇竟以孩子“不做家务”为由,将刚满8岁的继子佳佳(化名)诱至水窑淹死。日前,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8岁的佳佳1岁时生母离家出走,其父5年前与同村的陈某某结为夫妻。因处理不好与继子的关系,心胸狭窄的陈某某时常常打骂佳佳,致使佳佳经常躲到外婆家“避难”。去年12月3日中午,陈某某来到佳佳的外婆家,将孩子接回家中。随后陈某某便叫佳佳做家务,遭到小佳佳拒绝,异常愤怒的陈某某顿起杀心,以“洗衣服”为由将佳佳带到村旁一个水窖边,将40多公斤重的水窖盖子揭开,让佳佳看水窖里有没有水。当佳佳扒在窖口看水时,陈竟凶残地抱起佳佳往水窖里塞,水佳佳吓得拼命叫喊:“妈妈我不敢了!我听你的话。”陈不顾孩子的惨叫,硬把佳佳塞进3米多深的水窖,然后盖上水窖盖子若无其事地离去。当晚,佳佳的父亲从集市回家后问起孩子,陈某某说:回来了,但不知又去哪里了。两天后,觉得不对劲的佳佳父亲开始四处寻找。直到12月7日早上,觉得丈夫找儿子“太耽搁时间”的陈某某跑去对佳佳的伯母说:“他(佳佳)奶奶昨晚托梦给我,说佳佳掉在我们旁边塘子里了。”人们这才从水窖时打捞出孩子的尸体。——摘自《云南法制报》环境与法律的关系返回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携手,一起走向更美好的明天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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